平顶山市公租房
① 平顶山市2019年到底有没有公租房
公租房是什么意思?
一、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三、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租房有五个特点:一是保障性;二是政策支持性;三是租赁性;四是专业性;五是供应群体广泛性。
公租房是什么意思?公租房如何租凭?
公租房如何租凭?
一、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二、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三、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五、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② 平顶山公租房买卖政策 平顶山公租房可以买卖吗
公租房申请材料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回公共租赁住房。答将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价机制。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6、房产证明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③ 平顶山新华区有廉租房吗/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申请
我市在建的首批240套廉租住房位于锦绣花园和新领秀·东方明珠,新华、卫东、湛河3区各分配80套,每套套内面积约为40至50平方米.
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连续享受两年以上的城市低保家庭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中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
(二)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以下(含13㎡);
(三)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在同一户籍中生活和居住三年以上。
第五条 实物配租分配对象
实物配租优先面向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保家庭中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孤寡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含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家庭成员中有7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自有住房的家庭。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安排实物配租:
(一)已租赁直管公房或单位公房的;
(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有两套(处)或者两套(处)以上住房的;
(三)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虽然只有一套(处)住房,但实际与其同住,且人均住房面积已经达到 13㎡的;
(四)已有继承房屋尚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
第六条 申请家庭的认定标准
(一)户的认定
1、以公安部门核发的城镇居民户口簿为准;
2、因无住房而暂时落户在集体户口、亲戚、朋友处的申请家庭,视为单独一户;
3、同一家庭内有两个户口簿的,按一户认定。
(二)人口的认定
以户口簿记载的家庭人口计算(须符合第四条第三项规定)。
(三)现住房的认定
下列房屋认定为申请家庭现住房,且合并计算建筑面积:
1、其私有房屋(含出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的住宅和营业用
房);
2、其承租的公有房屋(不含集体宿舍);
3、实际居住的产权或使用权为其父母或子女的住房;
4、自申请之日前3年内其出售、转让的住房;
5、已拆迁的房屋,其中尚未落实安置住房的,按拆迁合同记载的原房屋面积认定;已安置尚未入住的,按实际安置面积认定;以货币方式补偿的,按货币补偿面积认定。
(四)住房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有效的权属证件、证明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第三章 配租方法及程序
第七条 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市区筹集的配租房源数量统筹安排,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按照申请家庭困难程度和当年廉租住房房源等情况采取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评分、轮候配租的方法进行。一个家庭限定配租一套与家庭人口相当的廉租住房。
第九条 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应由户主作为申请人,向辖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个人书面申请;
(二)《平顶山市城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
(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五)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提供补贴银行存折;
(六)残疾人证、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等相关证明;
(七)家庭现住房状况证明。
属私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属租赁直管公房或单位公房的,提供公房租赁合同;无房(租住、借住他人私房)的,需提供街道办事处认定的相关证明。
第十条 申请实物配租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社区居委会受理申请, 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入户核查,提出现住房及收入情况的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家庭,3日内将申请材料报街道办事处;
(二)街道办事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根据申请家庭的困难程度进行综合评分,提出审查意见,对通过初审的家庭将全部资料一并报送区廉租办;
(三)区廉租办收到报送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情况及综合评分的复审工作,并将复审结果在居委会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廉租办根据年度实物配租计划和该申请家庭的评分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轮候配租的原则,提出分配意见,并将申请家庭的全部材料及分配意见报送市住房保障部门。
公示有异议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家庭并说明理由。
(四)市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对拟分配住房家庭进行实地核查,并拟定分配方案,经核查属实的与分配方案一并在平顶山房地产网公示10天。公示有异议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家庭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 廉租住房的管理
第十一条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在30日内到市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平顶山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实物配租房源一层楼房优先安排持有肢体一级、二级残疾证的保障家庭,其余楼层由轮候到位的申请人依次选择。
保障对象因楼层、户型等不适,拒绝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租房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次实物配租保障,由后续家庭依次替补。放弃的保障对象,其保障方式转为发放租赁补贴方式,市住房保障部门在两年内不予接受该家庭的实物配租申请。
实物配租结果应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按市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租金标准执行,并按下列办法收取:
(一)廉租住房租金基准价为1.2元/㎡;
(二)1—3层租金执行基准价,4层以上递减5%,顶层减10%。
第十三条 《租赁合同》每年签订一次。配租家庭应在《租赁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主动向辖区居委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情况。辖区居委会、街道办、区廉租办应当会同社区等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审批程序,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情况进行复核,并依据复核结果提出调整意见,书面上报市住房保障部门。
(一)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经审核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承租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收回房屋;
(三)经审核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原核定保障标准、方式,但仍符合其他保障标准、方式的,按对应的保障标准、方式调整。
第十四条 实物配租保障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腾退租住的廉租住房:
(一)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或低收入标准满一年的;
(二)因家庭人口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3㎡的;
(三)将租赁的住房擅自转租、转借的;
(四)擅自调换或者改变房屋用途的;
(五)房屋空置6个月以上的;
(六)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
(七)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设施设备,或对房屋进行装修的;
(八)经调查发现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九)未按要求及时申报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情况的。
实物配租保障家庭暂时无法腾退所租住的廉租住房的,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房租金标准计租;过渡期满,仍不腾退的,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租;承租人拒不执行,逾期仍不腾退的,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处理。
腾退所租住的廉租住房时,应当停止使用并结清自来水、电、电视、电话、物业及其他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 市住房保障部门作出调整保障方式或者取消保障资格决定的,应当在做出决定7个工作日内通知区廉租办,由区廉租办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如有异议的应在15日内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诉。
无异议的,当事人家庭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的当月内到相关部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在三个月内腾空并退回承租的廉租住房。对不按期腾退房屋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④ 平顶山第二批公租房
平顶山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公布公租房的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⑤ 想在平顶山市审请公租房需要先去哪个部门
先向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为解决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和市区部分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平顶山市确定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
凡市区户籍家庭和稳定居住6个月以上的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无住房(含自有住房已出售或产权转移1年以上);现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现有住房经鉴定为危房;现有住房已纳入年度改造计划。其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要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本人为申请人。
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除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住房困难证明外,还须提供居住证或劳务合同等稳定居住证明。
⑥ 平顶山公租房政策是怎样的
具体的公租房政策可以在官网上查询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⑦ 平顶山市第三批公租房到什么时间有
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租房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信息,请注意查询。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⑧ 平顶山市公租房申请表在哪领走啥程序
公租房申请:
1、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
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并且携带: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无房产证明(可以在房管局办理)、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XX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