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林场职工改革
⑴ 这次国有林场改革,国家给国有林场职工每人补贴两万元,有这样的文件吗
有这样的文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在国有林场改革中,每人补贴2万元是国家的基本政策,发放到职工个人手中。对改革造成的实际损失给予补助。将从林场国有账户直接划入林场职工个人账户。
根据《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国有林场改革补助主要用于弥补国有林场所欠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国有林场与国有林场分离的办学、医院等社会功能性支出,以及省级奖励性补贴,用于推进国有林场提前自主改革等。
国有林场改革关乎林场每个人的利益。
保护森林和生态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基础。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森林和生态保护体系是首要任务。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恢复与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
在大规模植树造林和森林资源管理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在保护国家生态安全、改善人民生态福祉、促进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国有林场的功能定位不明确,管理体制不畅,管理机制不积极,配套政策不完善,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为加快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⑵ 国有林场改革是针对编制内职工还是全部职工
针对全部职工。关乎林场每个人的利益。
保护森林和生态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森林与生态保护制度是首要任务。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在大规模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中取得了巨大成就,
为保护国家生态安全、提升人民生态福祉、促进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
支持政策不健全,林场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为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国有林场改革主要内容:
(一)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与功能定位相适应,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的组织方式,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原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
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的,继续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从严控制事业编制;基本不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主要从事市场化经营的,要推进转企改制,暂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要剥离企业经营性业务。
目前已经转制为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原则上保持企业性质不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公益林管护,或者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探索转型为公益性企业,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其属性。
(二)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国有林场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在稳定现行隶属关系的基础上,
综合考虑区位、规模和生态建设需要等因素,合理优化国有林场管理层级。对同一行政区域内规模过小、分布零散的林场,根据机构精简和规模经营原则整合为较大林场。科学核定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
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强化对编制使用的监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三)推进国有林场事企分开。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对商品林采伐、林业特色产业和森林旅游等暂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鼓励优强林业企业参与兼并重组,通过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
切实提高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的运营效率。加强资产负债的清理认定和核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加快分离各类国有林场的办社会职能,逐步将林场所办学校、医疗机构等移交属地管理。积极探索林场所办医疗机构的转型或改制。
根据当地实际,逐步理顺国有林场与代管乡镇、村的关系。
(四)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国有林场公益林日常管护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
有效盘活森林资源。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划分为公益林的部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公益林核定等级分别安排管护资金。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益林管护,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五)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制度、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经营制度、湿地保护制度、自然保护区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
按照林地性质、生态区位、面积大小、监管事项、对社会全局利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由国家、省、市三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监管,对林地性质变更、采伐限额等强化多级联动监管,充分调动各级监管机构的积极性。保持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
严禁林地转为非林地。建立制度化的监测考核体制,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加强国家和地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实施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严格控制采伐量为核心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
按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采伐限额、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和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各级政府对所管理国有林场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开展森林旅游等,
应当与国有林场明确收益分配方式;经批准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植被恢复费和职工社会保障费用。启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工程,合理确定国有林场森林商业性采伐量。
加快研究制定国有林场管理法律制度措施和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探索建立国家公园。
(六)健全职工转移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体制。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
一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从事森林管护抚育;二是由林场提供林业特色产业等工作岗位逐步过渡到退休;三是加强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部分职工转岗就业。将全部富余职工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畴,平稳过渡、
合理衔接,确保职工退休后生活有保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2)河南商丘林场职工改革扩展阅读:
国有林场是我国林区的基本组织,同时它还承担林区教育、卫生、治安和社会管理的任务,有的代管乡村。
国有林场的特点是和农村交叉,一般是跨乡、跨县,也有的大型林场跨市,管理难度大。
国有林场的称呼有多种,有的叫林业局、有的叫森林经营所、有的叫治沙站等等。
国有林场按经营对象分用材林林场、防护林林场、经济林林场、风景林场等。按预算体制划分,分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
按管理体制分省属林场占10%,地(市)属林场占15%,县属林场占75%。
国有林场在我国林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骨干、示范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森林培育和保护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得到了社会的公认,但是,国有林场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很多困难和问题,如林场经济危困,职工生活困难,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发展后劲不足等,国有林场的改革迫在眉睫。
落实各项任务
(一)加强总体指导。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化解债务、职工住房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林业局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根据不同区域国有林场实际,切实做好分类指导和服务,
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评估方案实施情况。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国务院。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对国有林场改革负总责,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方案,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加强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建设,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
保持森林资源权属稳定,严禁破坏国有森林资源和乱砍滥伐、滥占林地、无序建设。做好风险预警,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⑶ 我是林场事业单位编制职工,现在林场改革,县政府要求我们按照政府购买服务上班,退休时按企业退休合法吗
从2014年10月份起,全国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使用一个养老金计算公式呀。
⑷ 我是林场29年职工这次林业改革把我的编制给撤销了什么原因
减少编制人员,减轻财政负担。
⑸ 我是国有林场的合同制工人,现在林业改革,我能变成事业工人吗
不知道楼主哪里的,现在精简国家机构,提倡社会化机构服务,也就是说要严格控制行政事业人员,很多地方就是事业编人员也在分流,要进事业编有点难。
⑹ 河南省国有林场改革进展到哪一步了
我省国有林场大多成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目前个国有林场总面积688万亩,森林蓄积量2377万立方米,占全省森林蓄积量的13.91%。这些林场基本处在黄河、淮河的周边,以及主要水库周围、风沙前线等重点生态区域,是我省维护生态安全的主战场、主力军。
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属于事业单位,实施企业化管理,经费自收自支,“不城不乡、不工不农、不事不企”是国有林场的真实写照。据介绍,由于没有明确的支持政策和稳定的公共财政投入渠道,林场基础设施落后、债务负担沉重、发展陷入困境。部分国有林场至今不通路、不通电、不通水。
为解决制约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的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等瓶颈问题,省委、省政府已于本月初下发了《河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建立功能定位明确、政策保障有力、管理科学规范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保生态保民生政事分开
“国有林场改革不同于一般性的事业单位改革,必须坚持‘保生态、保民生’两条底线,坚守‘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两条高压线。”省林业厅厅长陈传进介绍,推动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
《方案》提出,改革后林场个数减少到80个左右,事业编制人员减少30%左右。改革后的富余职工,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要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
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将在2017年年底完成,94个国有林场涉及16个省辖市71个县(市、区)。按照我省制定的时间表,2016年10月底前,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国有林场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改革实施方案;2016年11月~2017年7月是9个月的组织实施期;2017年8月~10月是自查总结阶段;2017年11月底前,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评估验收并迎接国家验收。
⑺ 国有林场改革后职工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吗
您所在单为如果改革前即为事业单位,您也具有事业单位编制那么改革后也是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
即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国有林区改革方案中关于国有林场改革后人事安排的内容有:
1.原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继续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从严控制事业编制;
2.强化对编制使用的监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3.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一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从事森林管护抚育;二是由林场提供林业特色产业等工作岗位逐步过渡到退休;三是加强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部分职工转岗就业。
4.将全部富余职工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畴,平稳过渡、合理衔接,确保职工退休后生活有保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拓展:
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与功能定位相适应,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的组织方式,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原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的,继续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从严控制事业编制;基本不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主要从事市场化经营的,要推进转企改制,暂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要剥离企业经营性业务。目前已经转制为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原则上保持企业性质不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公益林管护,或者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探索转型为公益性企业,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其属性。
(二)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国有林场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在稳定现行隶属关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位、规模和生态建设需要等因素,合理优化国有林场管理层级。对同一行政区域内规模过小、分布零散的林场,根据机构精简和规模经营原则整合为较大林场。科学核定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强化对编制使用的监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三)推进国有林场事企分开。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对商品林采伐、林业特色产业和森林旅游等暂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鼓励优强林业企业参与兼并重组,通过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切实提高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的运营效率。加强资产负债的清理认定和核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加快分离各类国有林场的办社会职能,逐步将林场所办学校、医疗机构等移交属地管理。积极探索林场所办医疗机构的转型或改制。根据当地实际,逐步理顺国有林场与代管乡镇、村的关系。
(四)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国有林场公益林日常管护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有效盘活森林资源。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划分为公益林的部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公益林核定等级分别安排管护资金。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益林管护,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五)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制度、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经营制度、湿地保护制度、自然保护区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按照林地性质、生态区位、面积大小、监管事项、对社会全局利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由国家、省、市三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监管,对林地性质变更、采伐限额等强化多级联动监管,充分调动各级监管机构的积极性。保持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严禁林地转为非林地。建立制度化的监测考核体制,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加强国家和地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实施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严格控制采伐量为核心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按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采伐限额、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和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各级政府对所管理国有林场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开展森林旅游等,应当与国有林场明确收益分配方式;经批准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植被恢复费和职工社会保障费用。启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工程,合理确定国有林场森林商业性采伐量。加快研究制定国有林场管理法律制度措施和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探索建立国家公园。
(六)健全职工转移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体制。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一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从事森林管护抚育;二是由林场提供林业特色产业等工作岗位逐步过渡到退休;三是加强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部分职工转岗就业。将全部富余职工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畴,平稳过渡、合理衔接,确保职工退休后生活有保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⑻ 国有林场有没有可能变成事业单位。职工变成事业编制。
国有林场有可能变成事业单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指出,对国有林场进行分类改革,即生态公益性林场和商品经营性林场,生态公益性林场按事业单位管理,重新定编定岗,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一般情况下西北地区等位于大江大河中上游的国有林场将划分为生态公益性林场,具体时间表是“十二五”期间完成。
⑼ 国有林场改革补偿款,我们是商丘民权林场的,两万元的补偿款职工没得到,场里从来就没说过这事。
打电话12333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