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办
⑴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组织机构
依据《七定方案》,中心内设机构为:1、办公室(首问服务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计划财务科;3、归集执法科;4、信贷管理科;5、信息技术科;6、审计稽核科;7、市区营业部;中心党总支;纪检监察室。具体如下:
一、办公室(首问服务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常的会议筹办和决策事项督办等工作;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科室草拟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起草、审核、印发中心行政管理的文秘事务;负责中心党组和行政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及重要活动(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中心和分支机构的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经费年度预(决)算的编制与执行;负责中心网站的日常管理与对外数据信息的发布,社会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政务信息、档案管理、印鉴管理、计划生育、安全保卫、信访、创建、节能降耗、固定资产等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对来访、来电、咨询或业务办理单位和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全程进行协调服务;给予办事人员明确的的介绍、答疑或指引服务,一次性告知相关办事程序;协调相关科室按照程序和承诺办结时间进行办理并全程跟踪督导;对当事人反映问题、请办事项的处理结果或意见归档保存。
二、计划财务科
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市本级和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和统一核算;拟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负责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住房资金的保值;负责各项业务综合报表的统计、编报工作;负责中心经济运行分析;负责中心财务印鉴和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工作;负责各类会计档案的立卷、上年及当年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负责对银行《洛阳市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协议书》的签定工作;负责城市区参加房改单位公有住房出售资金及其他住房资金的核算和管理。
三、归集执法科
负责执行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计划及制定相应落实措施;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工作规定和操作规程;负责对住房公积金欠缴单位的催建、催缴、执法;负责单位缴存登记及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的审核;承办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核定及缓缴手续的审批;负责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等基础信息的管理;负责对分支机构归集业务的指导、培训;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数据的综合分析;负责职工涉及归集事项的投诉接待和处理;负责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管理;负责城市区单位公有住房资金使用的审核。
四、信贷管理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拟定和宣传;负责执行住房公积金信贷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贷款业务流程的制订、培训、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对合作项目的现场勘察和项目合作协议的签订工作;负责对担保公司、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指导、培训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报表的汇总编报、情况统计、运行情况分析;负责逾期贷款的催收和风险资产监管工作。
五、信息技术科
负责编制中心信息化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方案的制定与组织实施;负责中心信息化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拟定、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承担中心公积金业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站系统相关硬件与网络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单位信息数据交互工作进行管理;负责信息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与电子数据信息的安全管理;负责信息化设备的调配、维护、使用的管理;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技术培训工作;参与中心信息化设备采购方案的制定及设备的政府招标采购与验收。
六、审计稽核科
负责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评价和风险管理;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运用、财务收支、会计核算等实施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负责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和系统数据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内部业务管理中的违规、违章事件实施核查;负责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受托银行承办委托事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对信贷资产保全制度、办法进行内控评价及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参与贷款呆账核销管理工作;负责配合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及整改落实工作;负责对中心中层领导及重点部位人员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参与中心年度考核办法的修订和考评工作。
七、市区营业部
负责城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登记开户、缴存信息的变更、汇(补)缴等业务的录入;负责审批办理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提取和转移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初审以及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负责住房公积金相关柜面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咨询解答和业务查询工作。
八、洛阳铁路分中心,偃师管理部、栾川管理部、嵩县管理部、汝阳管理部、伊川管理部、洛宁管理部、宜阳管理部、新安管理部、孟津管理部、吉利管理部
分支机构依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本辖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审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和初审;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解答、业务查询等。
中心党总支
负责中心机关和分支机构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⑵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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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概况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回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答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县级,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归集科、信贷科、信息管理科等科室。下辖1个市区营业部和10个县(市)区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和管理工作。
洛阳市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业已成为城市居民提高住房消费能力改善住房条件的重要保障。至2008年底,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3.74亿元,提取17.96亿元,住房公积金余额36.59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0.85亿元,委贷余额为16.00亿元,国债余额0.16亿元,资金使用率为65.44%,比上年增长5个百分点,资金运用率为47.03%,比上年增长7个百分点。全年支持县域住房公积金政策贷款9705万元,拉动全市住房消费13.96亿元,当年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助资金554万元,累计上缴1054万元,有力的促进了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为改善全市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⑷ 洛阳市洛龙区是在哪里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
在公积来金管理中心处源
个人没有正式工作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⑸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指南(试行)的贷款办理
在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时,近6个月以上,连续、足额、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注:以下所有要件在面签《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时需要核实原件。)
(一)城市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办理场所:市区营业部;铁路分中心。
办理要件:
1、身份证: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复印件4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
2、户口簿: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3份;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或其它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有效证件复印件3份;
4、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银行6个月工资流水、6个月工资发放明细(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首付款发票:复印件3份;
6、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商品房现房合同》)3份;
7、如有共产人的需要共产人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
8、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市区营业部贷款中心领取);
9、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申请表》1份(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领取);
10、借款人还款银行卡或折(需签字并加盖手印或私章确认);
11、借款人正方型楷体私章。
办理流程: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人申请贷款→贷款初审、复审、审批→签订《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同时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委托担保及反担保抵押合同》)→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交易、抵押登记→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声明》→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开发公司或借款人到担保公司领取相关合同→借款人按期还款。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城市区二手住房
办理场所:市区营业部;铁路分中心。
办理要件:
1、买卖双方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需多提供1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银行6个月工资流水、6个月工资发放明细(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首付款收据(由买卖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手印或私章)3份;
4、过户前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3份;
5、《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4份;
6、《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原件3份;
7、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借款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手印或私章)3份;
8、买卖双方中国银行卡复印件(需签字并加盖手印或私章确认)3份;
9、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市区营业部贷款中心领取);
10、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申请表》1份(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领取)。
办理流程:借款人到市区营业部、铁路分中心进行贷前咨询→借款人申请贷款→贷款初审、复审、审批→签订《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同时担保公司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委托担保及反担保抵押合同》)→买卖双方签订转账协议(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借款通过担保公司转到买方或卖方账户)→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交易、抵押登记→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声明》→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到担保公司领取相关合同→借款人按期还款。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县(市)吉利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办理场所:县(市)吉利管理部。
办理要件:
1、身份证: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复印件4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
2、户口簿: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3份;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或其它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有效证件复印件3份;
4、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银行6个月工资流水、6个月工资发放明细(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首付款发票:复印件3份;
6、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商品房现房合同》)3份;
7、如有共产人的需要共产人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
8、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县(市)吉利管理部领取);
9、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申请表》1份;
10、借款人还款银行卡或折(需签字并加盖手印或私章确认);
11、借款人正方型楷体私章。
办理流程: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人申请贷款→县(市)吉利管理部初审→管理中心复审、审批→签订《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同时担保公司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委托担保及反担保抵押合同》)→县(市)吉利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声明》→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开发公司到担保公司领取相关合同→借款人按期还款。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不超过4个工作日。
(四)县(市)吉利二手住房、自建住房(分为两类)
第一类: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指《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齐全的县(市)吉利住宅类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场所:县(市)吉利管理部。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县(市)吉利管理部领取);
2、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申请表》1份;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3份;
5、借款人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
6、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银行6个月工资流水、6个月工资发放明细(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2份;
7、《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前后)复印件3份;
8、《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3份(已分割到户的个人小证);
9、《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6份;
10、首付款收据及契税发票复印件3份;
11、售房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3份;
12、售房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3份;
13、售房人及配偶婚姻证明复印件4份;
14、所售住房共有人同意出售声明书(房屋共有人出售房屋确认书)原件2份,复印件2份;
15、《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原件4份;
16、主贷人银行还款卡复印件(需本人签字按指纹有效)3份;
17、售房方收款卡复印件(需本人签字按指纹有效)3份。
办理流程:
借款人到县(市)吉利管理部咨询政策→借款人申请贷款→县(市)吉利管理部初审→查看现场、出具勘察报告→管理中心复审、审批→签订《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同时担保公司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委托担保及反担保抵押合同》)→县(市)吉利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声明》→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到担保公司领取相关合同→借款人按期还款。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不超过4个工作日。
第二类: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指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证未分割的县(市)吉利住宅类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场所:县(市)吉利管理部。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县(市)吉利管理部领取);
2、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申请表》1份;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3份;
5、借款人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
6、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银行6个月工资流水、6个月工资发放明细(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2份;
7、《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前后)复印件3份;
8、《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3份;
9、土地具结书原件2份,复印件1份;
10、《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6份;
11、首付款收据及契税发票复印件3份;
12、售房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3份;
13、售房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3份;
14、售房人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
15、所售住房共有人同意出售声明书(房屋共有人出售房屋确认书)原件2份,复印件2份;
16、主贷人银行还款卡复印件(需本人签字按指纹有效)3份;
17、《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原件4份;
18、售房方收款卡复印件(需本人签字按指纹有效)3份。
办理流程:
借款人到县(市)吉利管理部咨询政策→借款人申请贷款→县(市)吉利管理部初审→查看现场、出具勘察报告→管理中心复审、审批→签订《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同时担保公司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委托担保及反担保抵押合同》)→县(市)吉利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声明》→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到担保公司领取相关合同→借款人按期还款。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不超过4个工作日。
(五)自建住房
办理场所:县(市)吉利管理部。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县(市)吉利管理部领取);
2、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申请表》1份;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3份;
5、借款人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
6、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银行6个月工资流水、6个月工资发放明细(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2份;
7、建房人(借款人)《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复印件3份;
8、规划部门批文或规划证书复印件3份(县城建或乡(镇)城建部门出具);
9、建房合同原件2份,复印件1份(附工程预算书),管理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造价审核,并加章确认;
10、建房合同公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3份;
11、施工完成30%以上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施工方出具,管理部实地勘察,并加章确认);
12、施工单位出具的首付款发票(收据)复印件3份;
13、所抵押房产《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3份;
14、所抵押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3份;
15、所抵押房产所有人及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书原件2份,复印件1份;
16、土地具结书原件2份,复印件1份(《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分割到户时需要);
17、抵押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3份;
18、《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原件4份;
19、收款卡或折复印件(需本人签字按指纹有效)3份。
办理流程:
借款人到县(市)吉利管理部咨询政策→借款人申请贷款→县(市)吉利管理部初审→查看现场、出具勘察报告→管理中心复审、审批→签订《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同时担保公司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委托担保及反担保抵押合同》)→县(市)吉利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声明》→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到担保公司领取相关合同→借款人按期还款。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不超过3个工作日。
⑹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指南(试行)的提前还贷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方式。办理场所:市区营业部;铁路分中心;县(市)吉利管理部。
办理要件:
1、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2、借款人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1、一次性归还本息:借款本人提供要件材料→市区营业部,铁路分中心,县(市)吉利管理部经办人员审批→到受托银行办理还款→到市区营业部,铁路分中心,县(市)吉利管理部办理结清→到担保公司办理解除担保手续→到相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2、提前部分还贷:借款本人提供要件材料→确定提前还贷金额→市区营业部,铁路分中心,县(市)吉利管理部经办人员审批→到受托银行办理还款。
注:办理提前还贷业务,需借款人本人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天办结。三、内转还贷(参照提取业务第九条公积金内转偿还贷款办理)借款人可利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归还贷款,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办理场所:市区营业部;县(市)吉利管理部
办理要件:
1、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当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多或当月汇缴金额足够当月还款时,建议办理此项业务。
借款人及配偶持要件材料→到市区营业部,县(市)吉利管理部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协议签订后,无特殊理由不能取消)。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天办结。
⑺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从员工工资里扣一部分,单位为员工缴存一部分。
回国务院《住房公答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缴纳基数是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每月缴纳比例为5%-12%。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缴纳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也不得高于12%。
个人缴纳多少,企业同时就给缴纳多少。比如本人一个月缴纳200元,那么企业也相应缴纳200元,则公积金账户每月就有400元。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⑻ 想知道:洛阳新区住房办在哪里
宝龙对面,市政府
⑼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大厅在哪啊
洛阳公积金在市区有四个地方可以办理业务,面向一般大众的有三个,内分别在涧西区容太原路396号,老城区九都东路饮马街口惠风园小区1层,新区的在开元大道232号市政府西边;还有一家是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在河南省洛阳市春都东路18号。
另外,公积金现在推出了,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方便那些公积金不够用的客户,一个房贷两个贷款,当然银行息也是按照2个标准计算。现在好多银行、公司推出了公积金信贷业务,息与公积金房贷差不多3厘多,有问题可以咨询银行官网。
⑽ 洛阳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是什么
http://www.lygcjs.net/全称是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内委员会)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