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助学贷款
㈠ 河南生源地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是国家对教育的政策,不过目前大部分的省份只有国家公立的高校院校的家庭贫困学生才能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手续。不知道你再造的那个学校是不是国家或者省厅级政府直属的公立学校。如果是的话是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的。需要的手续包括:1、学生家庭贫困证明(盖家庭所在地街委会或村委会公章,及盖县级民政局公章);2、学生自己的助学贷款书面申请3、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的复印件4、学生持上述证明及申请到学校学生处奖贷管理中心申请助学贷款。
上学前可以网上或电话咨询学校招生办,得到确切的答复后,家庭贫困证明最好在去学校前办理好带去。
对于助学贷款的看法,如果能有办法筹钱尽量自己缴清学费,贷款涉及利息和还款问题比较麻烦,一般要求毕业后三年还清,两万的贷款三年利息差不多要6000元,也就是你最后还清款息大概要26000元。
在你们县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一张“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填写了上缴后等待通知填写合同。
你必须预先准备的材料:
1、学生证复印件2份。
2、本人、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
4、在校没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是一些表格,有很多分,还要盖章的
5、户口簿还要带走。
6、你的贫困证明(盖的章越多越好,县级民政局是必须的)
有点麻烦不过 值得
㈡ 河南省助学贷款
记者昨日获悉,为让贫困大学生依靠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近日,河南大学成立了国家助学贷款领导组,并出台了《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分为学费贷款和基本生活费贷款两种,学费贷款额度为在校期间的学费标准,基本生活费贷款额度为每生每月2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利率。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灵活,学生可提前还贷,可利随本清,也可分次偿还,还款时间最长不超过毕业后4年。为体现国家对贫困学生的关怀,省财政部门对国家助学贷款给予贴息50%,其余50%由学生个人负担。
《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还规定,贷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贷款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贷款学生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学生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学校行政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中途退学,或出国留学、定居的;贷款学生未按规定和计划及时偿还贷款本息的
㈢ 河南考生,助学贷款是怎么申请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1]七、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报及办理程序
(一)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七)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㈣ 请问有谁在河南省办理过助学贷款要怎么办呢
给你发链接,上面你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看了就很明白内了。希望能帮容助到你。
http://www.hae.net.cn/zxzx.htm
㈤ 求:2018年河南省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助学贷款的截至日期是当年的10月10日之前,在10月10日之前需要由高校老师录入电子回执。
申请助学贷款完整流程:
1、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需要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再前往县级自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2、请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申请表》原件
3、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道,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5)河南省助学贷款扩展阅读
一、利息与本金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4、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二、利率及利率调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㈥ 河南省大学生生源地贷款
助学贷款是国家对教育的政策,不过目前大部分的省份只有国家公立的高校院校的家庭贫困学生专才属能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手续。不知道你再造的那个学校是不是国家或者省厅级政府直属的公立学校。如果是的话是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的。需要的手续包括:1、学生家庭贫困证明(盖家庭所在地街委会或村委会公章,及盖县级民政局公章);2、学生自己的助学贷款书面申请3、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的复印件4、学生持上述证明及申请到学校学生处奖贷管理中心申请助学贷款。
上学前可以网上或电话咨询学校招生办,得到确切的答复后,家庭贫困证明最好在去学校前办理好带去。
对于助学贷款的看法,如果能有办法筹钱尽量自己缴清学费,贷款涉及利息和还款问题比较麻烦,一般要求毕业后三年还清,两万的贷款三年利息差不多要6000元,也就是你最后还清款息大概要26000元。
㈦ 河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全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1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㈧ 河南省的有谁申请过高校助学贷款的都需要带什么东西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㈨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份有没有河南省
没有 。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专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属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6个: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天津市。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