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住房
Ⅰ 申请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最近,很多人想用河南省直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不知道该如何使用或者在什么条专件下可属以使用,小编这次做一下统一解答。
申请河南省直公积金贷款的9个条件:
1)参加省直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正常缴存的职工;累计连续缴存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具有城镇户口;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在郑州市购买自住住房;
4)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5)具有不低于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比例的购建房自筹资金;
6)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关证明文件;
7)提供委托人同意的担保方式;
8)贷款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如借款人和配偶同时有其他商业银行贷款,月还款额要合并计算;
9)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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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河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一、贷款条件:
1.申请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2.贷款年限:男不超过65岁,女不超过60岁,最长30年;
3.
贷款申请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4.贷款月供不能超过家庭月均收入60%。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省直中心受理、审批;
3.审批通过后,客户到所在省直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4.办理抵押登记;
5.发放贷款划转到开发商备案账户。
三、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或配偶(共有人)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无需出具收入证明。如缴存公积金单位为代理公司,需按要求格式出具出入证明。
2.若申请人或配偶(共有人)不在省直缴交公积金,需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公积金缴存明细及未在当地公积金贷款证明原件1份;
若配偶(共有人)单位未缴交公积金须提供未缴公积金证明(须说明未缴原因)1份加盖单位公章。
3.配偶(共有人)无业需社区开无业证明1份,加盖社区或居委会公章 ;
4.申请人缴存公积金单位不在省直中心单位统计表内,开户时间
不足二年,需提供辅助证明(社保);缴交社保单位要求与缴存公积金单位一致,社保缴交时间在缴存公积金时间之前或保持一致,社保月缴费基数须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符。
5.申请人及配偶(共有人)的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各1份。
6.申请人、配偶和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申请人、共有人彩色复印件1份,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7.夫妻双方(共有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处于就学状态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
8.已婚人员需结婚证复印件1份,离婚人员需带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附带法院送达回证或法院判决生效证明)复印件1份。
9.首付款发票复印件1份,商品房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1份;预告登记证明复印1份;
10.委托银行借记卡复印件1份。
11.开发商另备资料:土地证、预售证、(带附图)复印件各2份,商品房信息备案摘要原件1份,预告登记证明原件1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郑东新区房屋需个人带抵押档案袋1个,抵押合同3份,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1份。(如商品房为现房,则需提供初始登记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四、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地址、网站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地址:金水区经三路六号(经三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东北角)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东区分理部地址: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东北角(贷款业务仅限建设银行)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址:www.hnszgjj.com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65908401
五、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咨询电话
建行直属支行:65906631 65508305 65506993
交行文化路支行:65508830
农行花园路支行:65509495
浦发二十一世纪支行:15713686201
中信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55150265
以上内容来自于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1)
引用资料
省直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须知.
Ⅲ 河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买房贷款仅限郑州市区么
河南的公积金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话可以在异地贷款买房的。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全面专实施 贷款流程相属应简化: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Ⅳ 河南省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贷款额来度:首次购买自住住房建源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最高为借款人所购房产价值的80%。首次购买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额可达到所购房产总价款的70%。二套房贷款额为所购房产总价款的40%,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贷款额最高不超过45万元。
以上内容摘自“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网”,你也可以自己去查阅相关规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缴纳基数,还有月缴款额都没关系的。
Ⅳ 河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不能,只能在郑州市使用,或者已划入郑州市的其他城市使用,而且开发商要去公积金中心备案
Ⅵ 如何查询河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现将其查询方法介绍如下:
1、中心柜台查询需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和公积金龙卡到省直资金中心一楼业务大厅办理。
2、多媒体查询职工需在中心多媒体机上插公积金龙卡进行实时查询。
3、95533电话查询需拨打95533电话,输入公积金龙卡卡号和查询密码,并按照提示音操作即可。
4、ATM机查询职工需在建行ATM自动柜员机中插入公积金龙卡,输入交易密码即可查询公积金余额和储蓄余额。
5、手机短信查询目前可通过移动公司手机进行查询,免收信息费。查询方法:
1、发送“CZ(或88)+身份证号+空格+密码”到“106573023798”
2、发送“CZ(或88)+龙卡卡号+空格+密码”到“106573023798”
修改密码方法:(初始查询密码为“000000”)
1、发送“XM(或66)+身份证号+空格+旧密码+空格+新密码”到“106573023798”
2、发送“XM(或66)+龙卡卡号+空格+旧密码+空格+新密码”到“106573023798”
业务咨询电话:65909463 65908401
Ⅶ 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怎么办理
住房公积复金的领取需要以制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Ⅷ 我是河南省直单位,公积金是河南省直公积金,我想在上街买房子,可以办理吗,请指教。
可以办理省直公积金贷款,另外支取公积金也没问题。具体你可以到经三路纬二路交叉口东北角的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