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起河南
『壹』 河南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数额多少
盗窃罪的最低立案来标准金额是一自千元;
各省不一致;
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
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贰』 河南2020盗窃罪数额551300元从犯怎么定罪
河南2020盗窃罪数额551300元,数额特别巨大,主犯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
『叁』 ”山东出响马,河南出蹚将“,响马、蹚将分别指的是什么
山东出响马,河南出蹚将,这是民国时期广泛流传在民间的一句话。“响马”和“蹚将”这两个名词,都是代指土匪的意思,具体分析如下:
一.响马是指以抢劫谋生的土匪,他们以前大多数都是养马户。有关响马这一称呼的起源,要追溯到明朝时期。根据明朝当时的制度规定,朝廷所使用的马匹由百姓来牧养,到了一定时期再进行缴纳,而这一政策主要在山东、河北和安徽等地区实行。但有一点比较苛刻的是,若养马户们所上缴的马匹,没有达到朝廷制定的标准,就要收到惩罚,即需要按照相应的金额赔偿,并且是强制性执行。
若人人能安居乐业,不为生存操心,谁又会选择去当人见人骂的土匪呢。好在后来随着全中国的解放,以及对于这些土匪们的严厉打击,响马和蹚将也随之消失,彻底成为了历史。
『肆』 翻译‘会河南盗起’
这句话的翻译是:"恰逢河南地区盗贼兴起"
『伍』 河南省南阳市的盗窃立案标准是多少
河南省南阳市的盗窃立案标准应当在1000元以上,达到这个标准就 涉嫌盗窃罪,应当立案侦查。
『陆』 河南盗窃罪数额较大起点,数额巨大起点、数额特别巨大起点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
关于确定我省盗窃罪数额标准的通知
豫高法发〔1998〕21号
各市、地、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处);郑州
各级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
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结合我省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状
况,经共同研究,确定我省盗窃罪“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以八百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巨大”,以一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特别巨大”,以五万元为起
点。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八年四月八日
『柒』 东北出响马,河南出蹚将,响马指土匪和好汉,蹚将指什么
在和平的年代里,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从而过上更好的生活,可是在古代的封建社会,由于统治者的剥削与压迫,很多人尽管非常努力地去生活,可是最终还是因为统治者的剥削与压迫,于是最终不得不走上了土匪的道路。在不同的时代里,人们对于土匪的称呼也是不同的,当然土匪有好也有坏,有些土匪会抢老百姓的财宝,土地,粮食,但是有些土匪却会保家卫国。
总的来说,无论是响马还是蹚将指的都是土匪。在古代那个相对封建的社会制度下,人们本来没有造反之心,但是如果不做土匪,自己也只能活活饿死,因此,为了能够有更好的生活,一些强壮的百姓会做响马或者是蹚将。当然,在面对家国情怀的时候,这些土匪们也会拿起自己的武器,保家卫国,保卫一方百姓的安全。
『捌』 山东出响马,河南出蹚将,响马和蹚将分别是什么意思
俗语云:''占山为王,落草为寇。'' 一个原本正道的良人,脱离了社会的正轨,流落到山林草莽,就可能成为贼寇。
古时候,成群的土匪们时常打家劫舍,或者抢夺过路人的盘缠物资,对治安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山东出响马,河南出蹚将。''我们都知道,''响马''意指土匪,山东地界向来土匪成群结队。那''蹚将''又是何意?为什么都说''河南出蹚将''呢?
''响马''也好,''蹚将''也罢,这既是一种职业,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群体。土匪群体有着独特的一套制度,他们游离于正常的社会结构当中,在特殊年代成为了社会发展的最大障碍,激化着社会阶级矛盾不断加剧。
无论生存环境多么严峻,土匪们都能进退自如,他们有着自己的生存哲学。其实,无论是''响马''还是''蹚将'',其本质都是政府统治昏暗造就的。倘若百姓都能丰衣足食,邻里都能夜不闭户,社会能够路不拾遗,土匪泛滥的现象自然就消失了。
『玖』 河南开封盗窃起刑点是多少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下称《规定》),对该省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规定》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为起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五千元为起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六万元为起点。《规定》同时规定,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正在办理的案件,盗窃数额未达到本规定“数额较大”标准的,属于侦查环节的应当撤销案件,属于检察环节的应当不起诉,属于审判环节的应当宣告无罪.
察院副检察长贺恒扬介绍:此前,河南省盗窃罪定罪数额标准为800元,是1998年4月确定的,十几年来一直没有变化。现在看来,800元的盗窃罪定罪数额标准已经明显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亟待提高。从河南省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看,十几年过去了,全省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比十多年前显著提升,因此,同样盗窃千元左右的财物,现在与以前相比,其社会危害性是有明显差异的,只有相应提高定罪标准,才能客观体现盗窃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同时,在当前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提高河南省的盗窃罪定罪数额标准也是非常必要的。因此,河南省检察院提出了提高河南省盗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意见,经与省高级法院和省公安厅协商,达成共识,会签了这个文件。
《规定》已于6月12日施行,1998年4月8日印发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关于确定我省盗窃罪数额标准的通知》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