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用
1.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举报投诉邮箱是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
暂没有开通投诉邮箱,您可以打24小时服务电话96288提出建议和批评。
希望能帮到您,请采纳。
2. 河南省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怎么填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首页先点“企业信息填报”。如果你从来没版有注册过权,点下方的红字“企业联络员注册”。完成联络员注册以后,进行工商联络员登录。登陆进去你可以看到五个模块。如果你需要年报,就点第一个模块“年度报告填写”。如果你需要公示股东的出资情况、行政许可取得和变更延续信息,点开第二个模块“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其他三个模块分别是“年度报告模板下载”、“简易注销公告填报”、“填报须知”。
3. 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是什么样的机构性质,隶属
你好,以下是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的完整介绍,你可以参考。
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简介: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于2007年12月21日在郑州成立,属省级社会团体。其宗旨是:通过广泛的社会活动,促进信用建设、规范市场秩序、服务经济发展、共建和谐中原。业务范围是:开展信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培训信用管理人才,以提高企业信用与风险管理水平和公民诚实守信意识;制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建立信用评价体系,组织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开展信用维权活动,依法维护守信者的合法权利,对失信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开办“信用河南网”,建设信用信息综合查询平台,为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做好全省信用服务行业的监管工作。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由河南省信用单位、信用行业、各社会有识之士自愿组成。
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将高举党的十八大旗帜,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基础,以推动公共、企业、金融和个人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坚持“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为会员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促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为营造信用河南、构建和谐中原、实现中原崛起而共同奋斗~
4.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四个"十不准"是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四个"十不准"如下:
1、信贷业务“十不准”;
2、柜台业务“十不准”;
3、计算机工作人员“十不准”;
4、财务管理“十不准”。
信贷业务“十不准”:
一、不准以货谋么;
二、不准以贷收息;
三、不准发放假冒贷款;
四、不准对有不良信用的客户发放贷款;
五、不准化整为零发放贷款;
六、不准帐外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七、不准越权办理信贷业务;
八、不准违反程序办理贷款、票据、抵债资产等信贷业务;
九、不准编报虚假资料,骗取信用;
十、不准违规拆借、存放资金。
柜台业务“十不准”:
一、不准无故拒绝受理、代理正常结算业务;
二、不准违章签发、承兑、贴现票据,套取资金;
三、不准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
四、不准越权办理资金汇划、盗用重要空白凭证;
五、不准违规为单位和个人开立帐户;
六、不准泄漏系统登录密码或冒名登录综合业务系统;
七、不准违规使用印章;
八、不准违规开具资金证明;
九、不准办理虚假交易;
十、不准泄漏本单位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计算机工作人员“十不准”:
一、不准违反规定更换计算机业务系统硬件设备;
二、不准违反规定开发、引进软件产品;
三、不准违反规定泄漏计算机系统内机密资料和客户资料;
四、不准违反规定查阅、修改计算机系统数据信息;
五、不准违反规定虚设、删除计算机系统内机构和操作员;
六、不准违反规定启停灾备系统;
七、不准将生产网络与互联网连接;
八、不准擅自接入、共享生产系统网络;
九、不准在业务机上安装与业务无关的软件系统;
十、不准违反规定,使无关人员登录计算机系统。
财务管理“十不准”:
一、不准账外经营;
二、不准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
三、不准挪用公款,客户资金,空库、白条抵库;
四、不准违规费用挂账;
五、不准虚增虚减收入支出;
六、不准乱调会计科目,编制虚假会计报表;
七、不准违规增加、处置固定资产;
八、不准违规干涉大额费用开支事项;
九、不准违规收取、支出手续费;
十、不准违规核销不良资产。
5. 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和河南省诚信文化促进会那个比较权威一些啊
是有人故意攻击河南省诚信文化促进会
6. 河南省信用机构备案怎么办理,好办吗
河南省的信用社机构备案当然好办了。你在他们工作的时候直接去咨询业务就可以了。
7.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首页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的官方网站。在该页面中可以查询河南区域内的相关企业信息、进行企业营业执照年度报告报送等。
该公示系统官方网站提供的登录方式包括企业工商联络员身份验证登录、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以及信安CA登录三种登录方式。
(7)河南省信用扩展阅读:
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网站功能:
1、可以提供全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
2、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100条记录。
3、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即时信息、简易注销申请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内容:
1、登记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人信息及企业变更信息。
2、备案信息,包括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及分支机构信息。
3、行政处罚信息,包括企业因违反工商行政法律法规被工商部门作出处罚的记录。
4、商事主体公示信息,该部分信息主要是由商事主体按照规定报送、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和获得许可的信息,商事主体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