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电话查询系统
Ⅰ 养老金查询系统
建议你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养老保险情况:
1、如果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注册过,可直接登录查询;
2、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到当地社保经办部门服务大厅自助查询或请大厅工作人员帮助查询;
3、拨打当地社保咨询电话12333查询。
Ⅱ 养老保险查询系统养老金查询系统
查询方法如下;
一、电话查询: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查询。
二、社保中心查询:可以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单位社保办理人员;
三、网上查询:
1、首先打开自己所在城市办理的医保卡官网网站;
2、找到以后直接进入,然后找到【信息查询】模块点击进入;
3、接着点击【个人医保查询】进入开始查询;
4、然后我们在查询入口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行查询即可。
Ⅲ 在哪可以查询养老保险明细
可以到当地人社部门查询。
群众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的人社部门让工作人员查询居民养老保险历年的缴费情况,工作人员有义务帮助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3)养老金电话查询系统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Ⅳ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查询系统
查询如下:
1、社保中心查询:
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每年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对帐单发到每一个参保人员手中,通过个人账户对账单查看缴费和帐户记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