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公安學校
❶ 駐馬店市公安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公安局機關內設9個職能機構。
(一)警令部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全市公安工作,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況和社會治安情況,收集、分析、反饋、報告有關社情及公安信息;協調處理緊急事務;起草重要文件;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和重大警務活動的組織指揮協調;負責督辦、查辦工作;指導、協調縣區指揮中心工作;負責公安調研、統計、機要通信、文件、文電、文印、檔案管理工作;承擔文電收發運轉和上報下發文件的審核工作、目標管理工作。警令部為副處級規格,內設「110」指揮中心、秘書科、公安科技科、機要通信計算機監察科、檔案科(掛駐馬店市公安局檔案館牌子)。
(二)政治部
負責全市公安隊伍的思想、組織和紀律作風建設;研究擬定全市公安隊伍培訓、教育規劃;負責全市公安隊伍培訓、教育工作;辦理授銜事宜,負責全市警銜日常管理;負責公安宣傳工作;負責機關幹部和協管縣公安領導幹部的考核工作,並提出任免、交流意見;按照現役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消防部隊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務、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退休離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工、青、婦工作等。政治部為副處級規格,內設人事科、組織教育科、宣傳科、直屬工作科、退休離休人員管理科。
(三)警務督察隊
負責監督局機關、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
(四)裝備財務處
擬定全市公安裝備、被裝配備、財務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被裝的計劃發放,組織分配裝備物資;管理公安業務經費和其他專項經費;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警務保障工作。
(五)法制處
指導全市公安法制建設的規劃工作;審核、起草與公安工作有關的規范性文件;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機關的執法情況;審核、審批各類需要辦理的案件;承辦復議、應訴案件;承辦市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控告申訴處
負責全市公安控告申訴工作;研究全市公安控告審訴工作動向;處理、查辦控告申訴案件;接待來信來訪。
(八)出入境管理處
負責對持普通護照的外籍人員、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人員及本市公民出入境管理及其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外籍人員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人員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
(九)警衛處
指導全市警衛工作;組織實施警衛對象、重要外賓來駐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組織實施在駐舉辦的國家、省和市內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
❷ 駐馬店公安幹部中等專業學校98屆37中隊畢業的同學有嗎
我是94級的,那時候中隊長苗顏祥,教練王勝利。
❸ 駐馬店公安局紀檢電話
打114問或110
❹ 河南省有沒有公安類學校是本科的
河南沒有公安類的來本科學校。源
河南省所有本科學校名單如下:
1
鄭州大學
河南省
鄭州市
本科
2
河南大學
河南省
開封市
本科
3
河南科技大學
河南省
洛陽市
本科
4
河南理工大學
河南省
焦作市
本科
5
河南工業大學
河南省
鄭州市
本科
6
河南農業大學
河南省
鄭州市
本科
7
河南師范大學
河南省
新鄉市
本科
8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
河南省
鄭州市
本科
9
鄭州輕工業學院
河南省
鄭州市
本科
10
安陽工學院
河南省
安陽市
本科
11
黃河科技學院
河南省教育廳
鄭州市
本科
12
南陽理工學院
河南省
南陽市
本科
13
平頂山工學院
河南省
平頂山市
本科
14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
河南省
鄭州市
本科
15
中原工學院
河南省
鄭州市
本科
16
河南中醫學院
河南省
鄭州市
本科
17
新鄉醫學院
河南省
新鄉市
本科
18
信陽師范學院
河南省
信陽市
本科
19
南陽師范學院
河南省
南陽市
本科
20
周口師范學院
河南省
周口市
本科
21
商丘師范學院
河南省
商丘市
本科
22
洛陽師范學院
河南省
洛陽市
本科
23
安陽師范學院
河南省
安陽市
本科
24
河南財經學院
河南省
鄭州市
本科
25
平頂山學院
河南省
平頂山市
本科
26
許昌學院
河南省
許昌市
本科
27
河南科技學院
河南省
新鄉市
本科
28
黃淮學院
河南省
駐馬店市
本科
❺ 河南駐馬店公安
那裡是很亂啊,駐馬店的小香港啊!
❻ 駐馬店公安系統早九晚五嗎
駐馬店公安系統工作朝九晚五
❼ 駐馬店市公安局的所屬單位
(一)駐馬店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
掌握全市刑事犯罪情況,研究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全市刑事偵查工作和刑事技術偵查建設,指揮並直接參與處置暴力恐怖案件和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組織和協調跨市、縣(區)聯合偵查的重大案件;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下設5個實戰單位。
1.指揮室:負責全市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偵破統計和犯罪情況分析研究工作;負責本單位的政治工作和紀檢(監察)工作;承擔各類文件資料處理和上傳下達;負責後勤保障工作。
2.一大隊(刑事偵查基礎大隊):負責全市刑事偵查基礎工作和刑事特情工作;負責本支隊辦理案件移送把關工作。
3.二大隊(案件偵查大隊):負責並直接參與對全市重特大案件、暴力恐怖案件的偵破及追逃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
4.三大隊(刑事技術大隊):負責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現場技術處理和各種疑難痕跡、微量物證的檢驗鑒定、人體重傷鑒定及損傷評殘、精神病鑒定工作;負責刑事技術分析研究、開發利用、刑事情報資料的收集、建檔工作。
5.四大隊(警犬訓練大隊):負責警犬的訓練和使用。
(二)駐馬店市公安局技術偵查支隊
直接參與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的重大案件偵破工作。下設5個實戰單位:指揮室、一大隊、二大隊、三大隊、四大隊。
(三)駐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組織實施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維護交通秩序;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負責全市機動車輛安全檢測、駕駛員考核、管理和證牌發放工作;參與道路建設和交通安全設施規劃;負責全市交警系統經費管理、器材裝備計劃、分配工作。下設16個科、室(實戰單位)。
1.指揮室:負責文件上傳下達,機關通信聯絡;負責文件、報告的起草;收集、反饋交通信息;負責重大警務活動的指揮、協調工作。
2.政治工作科:負責全市公安交通警察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支隊黨務、人事、群團組織、紀檢(監察)工作。
3.法制科:負責全市交警系統執法管理工作。
4.裝備財務科:負責支隊機關後勤保障和財務管理工作。
5.宣傳科:負責交通管理宣傳工作。
6.交通設施科:負責交通設施的規劃、維護與管理工作。
7.交通秩序管理科:負責全市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8.車輛管理科(掛駐馬店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牌子):負責全市機動車輛、駕駛員的各項管理和證牌發放工作;負責全市機動車輛的安全檢驗工作。
9.一大隊(解北交通外勤大隊):負責鐵路以西、解放路以北轄區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及轄區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教育工作。
10.二大隊(解南交通外勤大隊):負責鐵路以西、解放路以南轄區內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及轄區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教育工作。
11.三大隊(鐵東交通外勤大隊):負責鐵路以東轄區內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及轄區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教育工作。
12.四大隊(特勤大隊):負責全市主幹道及107國道的機動車巡邏及動態糾章;承擔三級以上警衛活動的護衛任務。
13.五大隊(事故處理大隊):負責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
14.非機動車管理大隊:負責全市非機動車輛的管理工作。
15.高速公路大隊:負責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治安秩序維護。
16.機動車駕駛員考試中心:負責對機動車駕駛員的考試工作。
(四)駐馬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
掌握和研究全市社會治安動向,組織實施社會治安管理;研究擬定全市治安規章,指導派出所業務建設;參與重大事件、事故的處置;查處違反治安管理的案件;負責市區主要幹道的巡邏和市區「110」報警的先期處置工作;負責戶籍、居民身份證、流動人口、槍支彈葯、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單位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保安服務公司的工作和建設;負責重大突發事件的防暴工作。下設10個實戰單位。
1.指揮室:指導和負責全市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立案偵破統計工作;承擔各類文件資料處理和上傳下達、文秘工作、資料建檔、後勤保障等項工作。
2.一大隊(治安管理大隊):負責公共場所、特種行業、槍支彈葯、爆炸危險品管理工作。
3.二大隊(案件偵查大隊):指導並參與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的偵破工作。
4.三大隊(內部單位安全保衛大隊):指導並參與內部單位安全保衛、保安業務管理工作。
5.四大隊(戶政管理大隊):負責戶籍、居民身份證、流動人口、暫住人口的管理和人口統計工作。
6.五大隊(基層基礎業務建設大隊):指導全市公安派出所基層基礎業務建設工作。
7.六大隊(治安防暴大隊):負責全市重大突發性案(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
8.七大隊(治安巡邏大隊):負責鐵路以西、解放路以北的治安巡邏與「110」報警的先期處置工作。
9.八大隊(治安巡邏大隊):負責鐵路以西、解放路以南的治安巡邏與「110」報警的先期處置工作。
10.九大隊(治安巡邏大隊):負責鐵路以東的治安巡邏與「110」報警的先期處置工作。
(五)駐馬店市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
負責看守、管理、教育在押人員工作;對全市查辦的賣淫嫖娼人員集中進行收容教育;對吸食毒品人員強制戒毒;承擔赴京、赴省上訪人員的收容遣送任務和市信訪局交辦的上訪人員的收容遣送任務;負責治安行政、司法拘留管理工作;指導、負責收押場所安全防範工作。下設6個實戰單位。
1.指揮室:負責文件上傳下達,外部、內部的協調和收集、反饋、上報各所在押人員的信息等工作,指導、監督縣監管場所工作;辦理獄內案件;負責監管隊伍建設工作。
2.駐馬店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負責在押人員的監管工作。
3.駐馬店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負責在押人員的監管工作。
4.駐馬店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負責赴京、赴省上訪人員中擾亂社會治安和公共秩序的人員的收容教育工作;承擔赴京、赴省上訪人員的收容遣送任務和市信訪局交辦的上訪人員的收容遣送任務。
5.駐馬店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負責治安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員的管理教育工作。
6.駐馬店市公安局強制戒毒所:依法開展對吸毒人員進行脫毒治療和法律道德教育工作。
(六)駐馬店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研究掌握全市經濟犯罪動態,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各縣公安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直接參與查處涉稅、金融犯罪等經濟案件工作。下設5個實戰單位。
1.指揮室:負責掌握、分析、研究全市經濟犯罪情況;負責經濟情報信息的收集、建檔和案卷、贓款、贓物的保管;負責文件審核、業務培訓、行政事務和政治工作。
2.一大隊(涉稅犯罪偵查大隊):負責組織指導、協調辦理危害稅收征管等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3.二大隊(金融犯罪偵查大隊):負責組織指導、協調辦理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等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4.三大隊(公司犯罪偵查大隊):負責組織指導、協調辦理妨害公司、企業管理秩序及侵佔、挪用資金和挪用特定款物等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5.四大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偵查大隊):負責指導、協調辦理擾亂市場秩序和侵犯知識產權等犯罪的偵查工作。
(八)駐馬店市公安局禁毒支隊
研究掌握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對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毒工作,承辦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下設3個實戰單位。
1.指揮室:負責文件上傳下達,開展毒品調研、情報搜集、禁毒宣傳、禁毒執法檢查等項工作。
2.一大隊(緝毒大隊):打擊、查處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犯罪案件。
3.二大隊(禁毒大隊):查禁非法種植、吸食毒品的違法犯罪活動。
(九)駐馬店市公安局消防支隊(現役)
負責全市消防工作,組織實施消防技術規范和標准;組織指導全市消防安全宣傳和社會消防力量的動員培訓工作;指導縣消防業務和隊伍建設;承辦市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駐馬店市公安幹部中等專業學校更名為駐馬店市公安局警官培訓中心
負責全市公安民警的崗位培訓、警銜晉升培訓、新警崗前培訓、專業技術培訓、知識更新培訓工作。內設5個科:秘書科、政治工作科、教務科、學員管理科、總務科。
(十一)駐馬店市公安局驛城分局
駐馬店市公安局驛城分局是駐馬店市公安局的派出機構,主要負責驛城區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
駐馬店市公安局驛城分局所屬的刑警大隊、經濟偵查大隊、治安大隊、安全保衛大隊、禁毒大隊5個大隊,15個派出所:西園派出所、人民派出所、新華派出所、東風派出所、老街派出所、橡林派出所、劉閣派出所、香山派出所、順河派出所、胡廟派出所、諸市派出所、關王廟派出所、水屯派出所、古城派出所、朱古洞派出所,其中刑警大隊、經濟偵查大隊、治安大隊、安全保衛大隊、禁毒大隊5個大隊和西園派出所、人民派出所、新華派出所、東風派出所、老街派出所、橡林派出所6個派出所為副科級規格。
(十二)駐馬店市公安局高新技術開發區分局
駐馬店市公安局高新技術開發區分局是駐馬店市公安局的派出機構,主要負責高新技術開發區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內設辦公室(掛警令部牌子)、政治工作室2個副科級機構。
駐馬店市公安局高新技術開發區分局所屬刑警大隊、安全保衛大隊、治安大隊3個大隊,2個派出所:燒山派出所、東高派出所,副科級規格。
❽ 駐馬店公安幹部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到哪裡查詢
去確山一高查就行,如果遠的話,就打學校的電話,有老師給你查詢。高中畢業證一般教育主管不備案。
{駝謹
姓自
❾ 駐馬店市公安局的介紹
駐馬店市公安局成立於2000年7月,其前身是成立於1965年7月的駐馬店地區行政公署公安處。駐馬店市公安局共轄九個縣公安局,全市公安民警總數佔全市總人口的萬分之五點六。市公安局局直設警令部、監督部、政治部、警務保障部、犯罪偵查支隊、治安與出入境管理支隊、網路安全與技術偵查支隊、交通管理服務支隊、監所管理支隊、特殊警務支隊等機構以及老街、橡林、東風、南海、雪松、西園、金橋、關王廟、東高九個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