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逃逸視頻
⑴ 駐馬店彭建民肇事逃逸
你是要問什麼?
⑵ 駐馬店男子因收入不到幾萬選擇自殺,你收入過萬了嗎有想過自殺嗎
河南駐馬店一名男子因月收入不到幾萬,在和父母吵架後,選擇自殺,並在微信留下遺言,這事引起了廣大網友的關注。雖然說人們的生活水平在不斷提高,但是現在遠沒有到每家每戶都可以月薪過幾萬的狀態,因此,網友們紛紛表示,這名男子死得一點也不值當。的確是這樣的,就算自己的收入不是很高,那也沒必要去自殺呀,何況他還是一個擁有兩個孩子的父親,他的行為一點都不為家庭負責,不為孩子負責。以後孩子長大了,知道自己的父親如此懦弱,想必也不好受吧!也有部分網友指責該男子的父母,他們認為父母給的壓力 過大,才導致他尋了短見。
據了解,該男子33歲,育有兩個孩子,妻子在外地,自己則在老家以開車拉貨為生。按道理,他們過著普通人的生活,完全不至於走到自殺這步。拉貨為生,工資水平總不會比種地為生的收入低吧,可是即便是收入不高的農民,也有大把人把孩子教育得很好,把日子越過越紅火!快樂不完全是由錢決定的,錢少也可以過得快樂!
⑶ 駐馬店逃逸計程車司機應該被判多少年
《中華復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制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⑷ 現在駐馬店還讓跑計程車嗎
可以跑,不過坐的人會少,而且最好自備口罩
⑸ 駐馬店的車去新鄉,還可以回去嗎
駐馬店的車去新鄉,當然還可以回去了
⑹ 駐馬店肇事逃逸吊銷駕照多久才可以重新取證
肇事逃逸被吊銷駕駛證的,此生不能再次申請辦理駕駛證。
《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⑺ 關於女子兩次遭車碾壓前車符合逃逸致死情節的介紹。
近日,一則「女子兩次遭車輛碾壓」的視頻引發網友關注。7日晚,河南省駐馬店警方發布警情通報稱,這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發生於4月21日晚,受害人馬某已經死亡。案發後幾小時,兩名肇事司機已到案依法接受處理。律師分析指出,從視頻來看,逃逸肇事司機符合逃逸致人死亡的罪刑加重情節;同時相關部門應主動調查事發路口是否有必要設置紅綠燈以降低事故率。
相關部門應主動調查事發路口有無必要設置紅綠燈
此前有媒體報道,據網友爆料稱,此地沒有紅綠燈的歷史在20年以上。記者利用街景地圖查找事發路口發現,解放路與學院路路口是一個T字形路口。
根據《紅綠燈國標(GB14886-2006)》規定:當相交的兩條道路均為幹路時,應設置信號燈。當相交的兩條道路中有一條為支路時,應根據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狀況等條件,確定是否設置信號燈;在採用信號控制的路口,已施劃人行橫道標線的,應相應設置人行橫道信號燈。
王優銀律師指出,受害人馬某的家屬或者當地市民,可要求相關部門公開這個路口的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狀況等數據。相關部門也應積極進行調查該路口的情況,看是否有必要設置信號燈從而降低事故率。
8日至9日,記者多次致電駐馬店公安局宣傳科欲了解本案進展,均無人接聽。一位張姓工作人員簡訊回復記者稱,目前案件還在辦理中。
⑻ 駐馬店工行行長撞死兩人,是否公款喝酒
駕駛的是私人轎車,肇事逃逸是其個人行為,與單位無關
1月15日晚8時許,駐馬店市雪松大道與文祥路口發生一起惡性交通事故,一輛牌號為豫QHP119的銀灰色大眾轎車將一對散步的夫妻撞死後逃逸。13個小時後,肇事車主被警方勸回投案。1月22日,鳳凰河南獲悉,肇事車主為駐馬店一銀行富強路支行行長。
轎車夜色下撞死兩人後四處逃逸
事故現場(資料圖)
據現場目擊者說,當時聽到路口一生悶響,就看到一個人滾出很遠倒在地上,看到是車撞著人了,一輛小轎車車速非常快,向西跑時,一個被撞的人被拖行近百米後滾在地上,撞人的車逃逸。現場的群眾看到出了交通事故,撞人的車不但不減速停車施救,反而加速逃逸,感到非常吃驚和氣憤,在紛紛譴責司機的缺德無良時,撥打「110」、「120」電話報警,並用手機拍照,在網上聲討肇事車主。120急救中心人員趕到現場時,被拖行的男子已經沒有生命體征,救護人員將女子送往醫院,也因搶救無效於當夜死亡。110出警民警通過沿線查看電子監控,很快鎖定肇事車輛的信息:肇事車輛牌號為豫QHP119。
當晚8時47分,肇事司機從駐馬店北高速引線上高速後向北逃竄。民警跟蹤追擊,於當晚9時進入高速後通過省110指揮中心與沿線公安民警聯動,又通過高速收費站信息查詢,查到肇事車輛從平輿進入大廣高速,立即通知平輿高速交警,在大廣高速與安徽省界站設卡堵截。民警一路上撥打肇事司機電話,對方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
民警13小時勸回肇事者投案
1月16日零時許,民警獲悉肇事車輛經過商丘拓城,途經周口下高速,隨後沿著連(雲港)霍(爾木)高速逃向安徽。民警繼續追擊,同時向肇事司機發簡訊敦促其投案自首:「限你今日凌晨6時前到東高派出所投案自首,否則將網上追逃。」
徹夜追逃(資料圖)
16日2時29分,民警獲悉肇事車輛從安徽境內下高速。民警不斷向肇事司機手機發簡訊,並繼續撥打肇事司機手機,中間撥通過對方的手機,面對民警的詢問,司機支支吾吾,含糊其辭。
16日3時許,肇事逃逸司機迫於警方的攻心壓力,駕車沿連霍高速返回。
5時50分,肇事逃逸司機駕車從遂平高速路口下高速,隨後又失去聯系。民警通過查詢,聯系肇事逃逸司機的朋友繼續勸說其盡快到公安機關自首。
16日8時許,肇事逃逸司機到駐馬店東高公安派出所投案自首。他對自己駕車撞人,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已移交駐馬店市公安局事故大隊處理。
肇事者是銀行行長已被免職
獲悉,肇事司機殷某是駐馬店某銀行富強路支行行長。22日,該銀行富強路支行一員工證實:殷某以前確實是他們支行的行長,但是已經於幾天前被免職,新行長也已到任了。這家銀行辦公室工作人員回應稱:殷某駕駛的是私人轎車,肇事逃逸是其個人行為,與單位無關
⑼ 駐馬店市酒駕事故撞人逃逸然後又回來被目擊者抓住
按酒駕和肇事逃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