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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撥

發布時間: 2021-03-12 11:02:11

房產證上寫的私有、劃撥等是什麼意思

劃撥是土地性質,說明該房產沒有付過土地出讓金,屬於國家免費給的,以後要賣掉的話需要補土地出讓金,產證性質改為轉讓後才可以交易。

以劃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沒有具體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滅失、國家不徵用,土地使用權就存在。但劃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轉讓時,需要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轉讓審批手續,補交土地出讓金。目前,此類情況均為房改房、集資房、解困房等政策性房屋。

(1)房產證撥擴展閱讀:

根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取得途徑進行了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這一規定是迄今為止在立法層面上對土地使用權劃撥這一概念所作的最權威的定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㈡ 房產證--劃撥

我是房產局的,我來回答。
1,這房產證上面怎麼寫「劃撥」兩個字啊,不是應該在土地使用證上寫「劃撥」嗎?
-------------------------------------------------
08新版房產證上有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這一欄目,所以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劃撥,
又不影響產權,所以沒有問題。

2.那我要是交了出讓金後,土地使用證變「出讓"了,那房產證上還是「劃撥」兩字啊,不會讓我再去換房產證吧?
--------------------------------------
可以換,也可以不換。我們這換房產證只收80元工本費。
只要你保留好土地出讓的證據即可。但是比如你要用公積金貸款的話,就必須換,因為只有土地是出讓形式的房產才可以作抵押,劃撥土地上的房產不可以抵押。

㈢ 外撥房產證是什麼意思

應該是劃撥房產證?土地出讓形式是劃撥。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後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㈣ 房產證上寫著劃撥與出讓有啥區別

1、土地使用年限不同。

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其沒有具體的使用年限。出讓土地的年限依據土地性質不同,年限也不盡相同,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居住用地使用年限為70年,工業用地使用年限為50年等。

2、土地獲得方式不同。

劃撥土地的取得方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需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使用的取得方式。出讓土地的取得方式為通過協議、招標、拍賣等形式,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而獲得的。

3、補償方式不同。

劃撥土地遇到國家在徵用時,沒有土地補償費用。出讓土地在國家徵用時,將根據土地出讓的剩餘年限,結合當時的地段價值,做相應補償。

4、轉讓方式不同。

劃撥土地上的房屋在出讓時,需要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轉讓審批手續,補交手續費、土地出讓金等。出讓土地上房屋轉讓時,土地證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對應手續費,無需交納土地出讓金。

㈤ 房產證上面寫劃撥性質是什麼意思

劃撥性質是指劃撥用地,劃撥用地是我國特有的項目建設用地的取得方式之一。是有審批許可權的各級政府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和2001年10月22日國土資源部令第9號令《劃撥用地目錄》,向符合劃撥用地條件的建設項目(項目使用的單位)無償供應的土地。

劃撥用地的使用年限是永久的(即終止日期為批准供地的本級政府認為應該依法收回時止)。

根據我國國土資源部令第9號令《劃撥用地目錄》規定,我國現行的劃撥用地的主要項目是: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用地、軍事用地、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公益事業用地及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和特殊項目(如監獄等)用地。

當劃撥用地的條件改變,劃撥用地的理由消失後,用地單位必須向政府繳納相應的土地出讓金(改無償劃撥為有償供地)。

(5)房產證撥擴展閱讀:

行政劃撥土地是可以出租的,相關的法律依據主要有:

1、《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四)、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四十四條 劃撥土地使用權,除本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況外,不得轉讓、出租、抵押。

㈥ 房產證上劃撥是什麼意思

劃撥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是通過國家劃撥取得,使用人對房屋進行再次交易時要補交土地出讓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6)房產證撥擴展閱讀:

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㈦ 房產證劃撥怎樣辦成出讓

我是房復產局的,我來回答。制
1,這房產證上面怎麼寫「劃撥」兩個字啊,不是應該在土地使用證上寫「劃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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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新版房產證上有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這一欄目,所以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劃撥,
又不影響產權,所以沒有問題。
2.那我要是交了出讓金後,土地使用證變「出讓"了,那房產證上還是「劃撥」兩字啊,不會讓我再去換房產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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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換,也可以不換。我們這換房產證只收80元工本費。
只要你保留好土地出讓的證據即可。但是比如你要用公積金貸款的話,就必須換,因為只有土地是出讓形式的房產才可以作抵押,劃撥土地上的房產不可以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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