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產問題
『壹』 房產繼承問題。
我按照時間點幫你算一下(不計算還有其他繼承人的情況,如父母):
原配死亡時:專原配50%法定繼承屬,男方佔50%+25%,孩子25%
男方死亡時:男方的75%雖然是婚前財產,但是死亡後即作為遺產法定繼承,法定繼承人均有繼承權。所以此時後母37.5%孩子62.5%。
『貳』 繼承房產問題
關於房產繼承,首先需要對該住房確權。就是確定該住房有多少權益屬於死者所有。如回果是死者婚前答個人所得個人財產或者法律規定屬於個人的財產,那麼就是辦理繼承全部產權。
如果是死者婚後取得財產,依照婚姻法規定,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不管登記人是夫妻倆誰名字,住房產權屬於婚後共有財產,一人一半權益,這樣的情況是辦理繼承一半住房產權手續。
確權完畢,先看死者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遺囑就要按照遺囑執行繼承。
無遺囑,就按照繼承法規定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亡時合法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親生子女和繼子繼女,以及養子養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繼承屬於死者名下房產份額。
三方繼承權利和繼承份額均等。
『叄』 關於繼承房產問題
如果你舅舅在世,那麼你舅舅家孩子是沒有權利分房產的。你媽媽去世時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有你自己、你爸爸、你外公外婆,如果你外公外婆去世了,他們從你媽媽那兒繼承的遺產會由他們的該子來繼承,在這種情況下,你外公外婆的孩子就會參與分房產。
『肆』 房產繼承問題
1、辦理房產繼承權登記手續,需要經過房屋評估還有繼承公證,以及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只要領取了房地產權證的房屋,在房屋的權屬人死亡之後,合法繼承人就能申請辦理房屋繼承登記。
『伍』 關於繼承房產問題
你這個問題復確實比較制復雜。先談老三的主張,父母去世,拆遷之前,如果沒有析產,那麼是三兄弟共同繼承,這個原始份額是平分的。後來分房子,各自出錢買了房子,面積大小不一,那就要看這個大小不一的原因,是各自出錢部分不一導致,還是基本的原始份額都不一。簡單說,就是三人後來買的房子里,原始老房子的份額是否平均,如果平均,那後來房子的面積差跟父母遺產無關,老三無權主張。否則,就要拿出來大家均分並公攤當年購房總款,老二也可以反訴要求分老三的房子,並要求老三補差價。接著談外甥,外甥是有份額的,首先,父母房子,子女均分,無論男女是否本地,那是父母遺產,三兄弟無權獨吞。所以姐姐是有份額的,她有權向三家主張賠償。其次,當初沒有外甥的戶口,分不到那麼大面積,即拆遷補償面積中,有外甥的份額,這一部分還得補給外甥。所以姐姐和外甥有權起訴三個舅舅要補償,沒毛病
『陸』 房產繼承的問題
雖然房產證就A父親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因為是父母婚後工頭購買的,所以屬於A父母的共同財產。
在法定繼承下第一順序繼承人有:父母、配偶、子女。
如果有第一順序繼承人,那其他人就沒有機會獲得遺產。
所以在這個案件中,A和A的爺爺奶奶以及母親有法定繼承權。
還有一點需要說明,因為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有一半屬於A母親的財產,所以在分割父親遺產時候需要先扣除一半給A的母親,然後剩下的才是A父親的遺產。
現在爺爺奶奶和母親都去世了,那麼繼續按法定繼承分割財產。
舉例:100萬的房子,50萬先分出來給A母親,還有50萬,每個人分50萬的四分之一。
現在母親去世,而按你說的裡面,在第一順位繼承人里只有A,並沒有其他任何人,所以A分的62.5萬,這62.5萬是母親的那一半以及從A父親那裡獲得的遺產。
現在爺爺去世,那麼按第一順位確定繼承人,那爺爺的配偶以及子女有繼承權,也就是A的奶奶和叔叔叔叔伯伯有繼承權,A在法定繼承下沒辦法繼承爺爺的財產。
現在奶奶也去世,那麼按第一順位確定繼承人,那奶奶的子女有繼承權,也就是A的叔叔伯伯有繼承權,A在法定繼承下沒辦法繼承奶奶的財產。
綜上,現在A可以獲得遺產有A自己從父親那裡獲得的50萬的四分之一以及A母親的50萬和A母親從A父親那裡獲得的50萬的四分之一,也就是75萬,也就是A可以獲得這套房子的75%的財產份額。
『柒』 繼承房產問題怎麼解決
有遺囑繼承的,按照遺囑繼承進行,否則按照法定繼承進行。
有人不配合的,協商、找長輩調解。實在不行,只能靠訴訟解決。
『捌』 房子繼承問題
關於房來產繼承問題的解決方源式如下:
1、首先需要對該房產進行確權,確定該住房有多少權益屬於死者所有;
2、然後有遺囑按照醫囑繼承;
3、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繼承;等等。
【法律依據】
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五條規定,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
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規引用
『玖』 房產繼承問題
爺爺奶奶過世,遺產要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您說的兄弟三人是二老子女,那是需要平均分配的,房產證長時間在老大一個人手裡也是過戶不了的,因而他不是唯一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