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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上海試點

發布時間: 2021-03-01 16:09:06

A. 上海房產稅試點10周年 原徵收政策繼續執行

上海市財政局發文,1月28日,上海將繼續作為試點城市,徵收房產稅。從2011年1月28日施行至今,上海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已滿10年。
上海市財政局表示,根據《上海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規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一般不超過5年,原《關於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若干問題的通知》經評估需繼續實施。
最新印發的《通知》僅對其中涉及稅務機關及區縣的表述進行了調整,文件名稱、文件主要內容,均與原《通知》一致,未發生變化。
《通知》規定,房產稅的徵收對象為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的住房。適用稅率為0.6%。若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則為0.4%。
同時,對於新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若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或其他親屬共同居住的,可按每人60平方米計算免稅住房面積。對房產稅試點徵收的收入,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2021年已經是《通知》第二次延期執行,在2016年,上海市財政局就發布過延期通知。
中國房地產數據研究院執行院長陳晟表示,目前上海和重慶試點的個人住房房產稅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房地產稅,因為缺少相關法律支撐與授權,所以此次出台的政策仍與2011年的在主體上保持一致,並不能有更大突破,只能起到重申的作用。
不過他也透露,由人大預算工委和財政部牽頭制定的房地產稅相關意見征詢稿已經有相關草案,其中關於房地產稅徵收力度、范圍和減免面積都比兩個試點城市現行的規定要更為嚴格。「目前要關注的是,房地產稅在十四五期間是否能進入人大的立法程序,如果進入立法程序,再加兩年可能就會出台。」
陳晟認為,上海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實行以來,對市場「重交易輕持有」的觀念造成了一定沖擊,警示了持有多套房是有成本的,而不僅是交物業費這么簡單,對多套房房產投機起到了一定的抑製作用,但無論從替代土地財政收入的目的,還是完全抑制房價快速上漲方面都無法起到太大作用。
「上海和重慶兩個城市的房產稅試點證明了房地產稅可能跟房價的關聯度一般,直接決定房價的根本因素還是土地的供給和供需的平衡。」陳晟說。
數據顯示,2020年,上海市房產稅收入199億元,而同年,上海市土地出讓收入約3000億元。
陳晟同時提到,從上海市1月21日出台的《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可以看出,抑制房價上漲的長效機制無外乎是立法、市場、住房保障和稅收。但房地產稅由於有立法的要求,目前無法作為應急措施施行。
記者 丁文婷

B. 目前我國房產稅的試點城市都有哪些

目前我國房產稅的試點城市如下:
1、房產稅是指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內入為計稅依據,向產容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鑒於房產稅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從個別城市開始試點。
2、鑒於房產稅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從個別城市開始試點。2011年1月28,上海、重慶開始試點房產稅,2013年5月24日,房產稅試點擴容被證實,將增加房產稅改革試點城市,專家稱直指一二線高房價城市,房產稅確定向增量開刀。
2011年1月27日,上海、重慶宣布次日開始試點房產稅,上海徵收對象為本市居民新購房且屬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購房,稅率暫定0.6%;重慶徵收對象是獨棟別墅高檔公寓,以及無工作戶口無投資人員所購二套房,稅率為0.5%-1.2%。

C. 上海試點徵收房產稅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嗎

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中對部分個人應稅住版房給予稅收優惠。
權1、對上海市居民家庭換購住房給予優惠。
上海市居民家庭原來已擁有一套唯一住房,因為改善居住條件而新購住房的,該居民家庭新購住房先按規定核定征免房產稅,當其在新購住房後的一年內出售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對新購住房已按規定繳納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2、對上海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後因婚姻等購房需求給予優惠。
對上海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後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且屬該子女家庭唯一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
3、對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非上海市居民家庭購房給予優惠。
對於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非上海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給予優惠:一是,對符合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並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其在上海市新購且屬於家庭唯一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

D. 房產稅的試點城市

2010年以來,房產稅一直是業內外熱議的焦點,先是4月17日新「國十條」公布後,傳出上海版調控細則可能試行房產稅,由此房產稅的話題重新延續兩會後的熱度,隨後的5月31日,國務院批轉國家發改委《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明確提出「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再度引發業內猜測。之後,國家發改委官員表態,房產稅改革推進暫無總體安排,但發改委支持地方進行試點和實驗。
多地已具備條件
湖南省稅務部門相關負責人在上述會議上表示,曾做過一個調研,發現房價高的原因之一是,大部分稅收集中在開發環節。如果後移到銷售和保有環節,不僅對於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有好處,還能克服地方稅收過於依賴房地產業的現狀。
財政部有關人士也表示,作為地方稅重要組成部分,房產稅的主要作用在於調節收入分配,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如此重要的稅種,其配套方案的制定至關重要。地方稅種實行「收支兩條線」,如果將房產稅用於其他方面,將無法達到預期目的。同時,房產稅的推出,勢必伴隨著其他稅種的合並。有分析認為,這些因素正是房產稅試點一再推後的原因。
至於產權確認、統計口徑、稅率等技術問題,不少業內人士認為,經過近7年的實踐,很多地方已具備了這些條件。
「不讓試點城市吃虧」
對於試點城市來說,房產稅試點帶來的利大還是弊大,曾引起不少爭論。
據了解,在已經遞交房產稅試點方案的上海,有反對者認為,試點將增加企業和居民負擔,並在短期內推高房價,削弱上海的「城市競爭力」。
「城市競爭力是一個很虛的概念,但不少地方都看重這一點。」一位知情人士表示。
北京市稅務部門有關負責人也在上述會議上表示,房產稅推出後,老百姓從無稅養房,變成納稅養房,可能短時間內難以接受。
「不會讓試點城市太虧,會有一定的配套措施。」上述有關人士則表示,全國范圍內推行試點的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但他並未透露具體試點城市。
此前,在傳聞的試點城市中,上海、重慶、武漢等被提及,但有關部門遲遲未予公開。外界則普遍認為,上海最有可能先吃「螃蟹」。
據了解,在上海提交的房產稅試點方案中,稅率初定在0.5%~0.8%,略低於經營性物業的稅率。但房產稅徵收是否會「照顧」自住型需求和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家庭,尚不明確。
有消息稱,杭州有望成為繼上海、重慶之後,第3個試點向住宅徵收房產稅的城市。這再次把杭州推向了房產稅試點城市的風口浪尖記者向稅務部門求證後了解到,杭州是否列入試點實際上至今仍不明確。
深圳、廣州入圍房產稅點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明確,2012年要加快財稅體制改革。適時擴大房產稅試點范圍。地產業內分析預測,深圳、廣州有望接棒上海、重慶,入圍第二批試點房產稅改革的城市名單。 本地戶籍:新購且屬於家庭第二套以上
外地戶籍:新購
計稅價格:交易價格70%,以後按評估價
稅率:0.6%低於平均價格2倍的0.4%
免稅額:人均60平(含60)
第二套購入後一年內第一套賣出,退稅 (試點的區域為主城九區,包括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含北部新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
三種情形需要繳納房產稅:
1.個人擁有的獨棟別墅:存量增量都收,認定標準是:在國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獨立、單棟且與相鄰房屋無共牆、無連接的成套住宅。部分教授、幹部居住在單位提供的獨棟別墅里,由於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就不需要交稅。
2.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是指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房子,不管是高檔房還是低檔房,都得繳稅。
稅率:平均價格3倍以下0.5%,3-4倍1%,4倍以上1.2%,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房(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統一都是0.5%。
免稅面積:2011年1月28日前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免稅面積為180平方米;新購獨棟商品住宅、高檔住房,免稅面積為100平方米。免稅面積以家庭為單位進行扣除,一個家庭只能按時間順序對先購的第一套應稅住房扣除免稅面積。
不予扣除免稅面積: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應稅住房不予扣除;納稅人家庭擁有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應稅住房不予扣除。
據重慶市地稅局相關人員確認,將從 2011年10月1日起對主城區內符合要求存量獨棟商品住宅徵收個人住房房產稅。重慶因此成為國內首個對存量住房開征個人住房房產稅的城市。
重慶存量獨棟別墅主要分布在重慶市主城除沙坪壩、大渡口外的區域,其中以北部新區分布的獨棟別墅為最多。預計首批應稅的存量房為3400套。
重慶市房產管理部門測算,2012年重慶主城交易的應稅住房將接近萬套,加上存量獨棟住房,初步測算這些房產在確權登記後應繳納房產稅逾億元人民幣。
日前,中國社科院發布報告建議,對我國人均住房超40平方米部分征房產稅,此觀點在社會上引發爭議。有地產專家表示,該建議指標偏簡單,建議提高納稅紅線,並按照不同地區的特點增加指標。也有專家稱,單靠房產稅很難平抑房價。(廣州日報2012年11月29日)
重慶、上海2011年1月28日啟動房產稅試點改革以來,雖然要更大范圍內推廣房產稅改革的消息從未間斷,但並沒有付諸實施。這與增值稅改革不到1年,就推廣到全國12個省(區、市)形成鮮明對比。
一方面這說明對房產稅改革還有爭議,難以達成共識,高層在決策方面較為謹慎;另一方面也說明重慶、上海的試點方案並沒有完全達到改革的初衷,政策設計需要進一步優化和提升。
不過,隨著黨的十八大報告再次吹響深化改革的號角,推進房產稅改革的呼聲再次出現。特別是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撰文提出進一步推進房產稅試點改革之後,中國社科院就發布了人均40平方米為線徵收房產稅的建議報告,讓人們感覺到房產稅改革將要提速。
首先,公平納稅環境考量房產稅改革。深入推進房產稅改革,一是必須依賴公平的納稅環境,因為房產稅需要公民依法自覺納稅。如果沒有公平的納稅環境作支撐,貿然推進房產稅改革就會引發納稅人不滿。這就是房產稅難以深入推進、實現普遍徵收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是房產稅改革本身要促進社會公平。中國社科院人均40平方米納稅標准線提出後,網民爭議的一個焦點就是缺乏公平性。不容置疑的是,房產稅改革需要的這種公平環境並不存在。比如官員財產的不透明問題,很多官員擁有多套房產,但是這些房產在產權部門登記在不同人的名下,在徵收房產稅時很難核實征稅。相反,普通公民辛辛苦苦賺錢購買住房自住,其房產卻要納稅,這樣房產稅改革就會形成新的不公。
因為現行《憲法》和《立法法》明確規定,涉及公民私有財產的稅收法律必須由全國人大立法實施。但是房產稅改革方面並沒有啟動立法程序,所有的改革消息均來自相關行政職能機關,重慶上海試點也是在行政部門的主導下進行的。

E. 房產稅試點城市有哪些

現在房產稅改革試點城市有北京、深圳、上海、廣州、天津、蘇州、廈門、杭回州、南京、福答州等.
2011年1月27日,上海、重慶宣布次日開始試點房產稅,上海徵收對象為本市居民新購房且屬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購房,稅率暫定0.6%;重慶徵收對象是獨棟別墅高檔公寓,以及無工作戶口無投資人員所購二套房,稅率為0.5%-1.2%。

F. 房產稅改革的上海試點

上海試點預期再起
「房產稅與物業稅最大的不同在於,房產稅是已有稅種,可以調整徵收范圍後推出,而物業稅的出台需要立法程序。」北京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陳國強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作為保有環節的稅種,房產稅是中國現階段的首選。
據了解,房產稅於1986年出台,徵收范圍為經營性房產 (不含住宅),依照房產余值計征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
根據此前流傳的上海房產稅草案,家庭人均面積是衡量是否徵收的重要依據。如果符合征稅條件,征稅額相當於房產價值的8‰。不少業內人士擔心,將房產稅擴大到住宅,可能會加重購房者的負擔。
陳國強表示,如推進房產稅試點,勢必會進行差異化操作,即對首套房免徵或降低稅率,多套房和大戶型房屋從嚴徵收。同時,與房地產有關的一些稅種也將被合並,避免更多成本轉嫁到購房者身上。據了解,目前中國與房地產有關的稅收多達40多種,個別地方甚至有上百種。
此前傳出上海將出台房產稅,但截至目前,上海方面仍未公開承認。國務院昨日表態後,上海業界認為,不排除近期推行房產稅試點的可能。
「現在大家都在等這個政策(房產稅)。正式出來了,市場就開始活躍了。」在龍湖地產營銷副總高晚晴看來,成交量低迷的真正原因是觀望,要結束觀望,只有等包括房產稅在內的未明確政策出盡。
上海中科大學城營銷總監王士章也表示,開發商們現在 「按兵不動」,就是因為房產稅懸而不決,他認為房產稅應在3個月內出台。如果不出台,市場受房產稅的影響會越來越小,至8~9月份,樓盤就可正式上市銷售,屆時市場會開始回暖。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則認為,外界對房產稅過於敏感。稅收是一項重要的調控手段,即便沒有本輪調控,房產保有環節的稅收也將適時出台。

G. 上海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繼續執行:人均60平免稅

1月11日,上海市財政局官網發布《關於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若干問題的通知》(滬財發〔2020〕18號),明確繼續實施房產稅試點。
上海房產稅試點已有十年
上海試點房產稅最早始於2011年。2011年1月27日,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台《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11]3號),決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
按照規定,房產稅的徵收對象為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的住房。
適用稅率則定為0.6%。若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對房產稅試點徵收的收入,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需要指出的是,此次上海財政局印發的《關於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若干問題的通知》(滬財發〔2020〕18號)已兩次延期。
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台《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11]3號)後,2011年1月30日,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上海市住房和房屋管理局又聯合印發《關於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若干問題的通知》(滬財稅〔2011〕10號),進一步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若干問題進行明確。
2016年,上海市財政局發布關於《關於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若干問題的通知》繼續有效的通知,指出《關於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若干問題的通知》(滬財稅〔2011〕10號)經評估繼續有效,請按照執行。
此次,上海財政局指出,根據《上海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即規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一般不超過5年,原《關於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若干問題的通知》(下稱原《通知》)將於近日到期,經評估需繼續實施。但由於稅務系統機構改革,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已合並,原《通知》中「地稅機關」的表述不宜繼續使用。另外,上海市所有縣級行政區已於2016年7月調整為市轄區,有關表述也需相應調整。因此對原《通知》重新發文。
最新印發的《通知》僅對其中涉及稅務機關及區縣的表述進行了調整,文件名稱、文件主要內容,均與原《通知》一致,未發生變化。
人均免稅住房面積60平方米
上海試點的房產稅並非每個人都要交,居民家庭的人均免稅住房面積為60平方米,且目前仍按此執行。
按照《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11]3號),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並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辦法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對於計稅價格的核定上,按照此次財政局發布的《關於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若干問題的通知》,試點初期,應稅住房的計稅依據為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稅人申報的應稅住房交易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核定其計稅價格,房產稅則按應稅住房計稅價格的70%計算繳納。
具體來說,應稅住房應納房產稅稅額的公式為:應納房產稅稅額=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建築面積)×新購住房單價×70%×稅率。
不過上海房產稅並非每戶居民家庭都要交。
如果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該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或其他親屬共同居住、且其常住戶口在該居民家庭擁有住房內的,可並入該居民家庭按每人60平方米計算免稅住房面積。對已並入居民家庭計算過免稅住房面積的成年子女或其他親屬,不得重復計算免稅住房面積。
也有部分住房是暫免徵收房產稅的,具體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因房屋徵收或拆遷而購買或取得的住房(上述住房超出國家及本市有關房屋徵收或拆遷的補償標準的部分,應按暫行辦法的規定,計算確定房產稅征免面積);以及上海市農村居民通過宅基地置換試點政策取得的住房。
按照《通知》,應稅住房房產稅按年計征,並於當年的12月31日前辦理申報納稅。
按照上海市稅務局披露的《上海市2020年稅收收入統計情況》,截至2020年前三季度,房產稅收入共計1266233萬元,不過並未精確到個人住房房產稅。綜合近10年房產稅收入看,呈現逐年上升趨勢。

H. 上海房產稅如何徵收標准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收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內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容財產稅。房產稅徵收標准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余值;(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I. 上海現在施行房產稅了嗎,房產稅是多少

2017上海房產稅實施細則
2017年1月27日晚間,上海和重慶市房產稅試點方案終於出爐。上海市政府當天在官方網站上發布「關於印發《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的通知,通知稱上海將從1月28日起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徵收對象包括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稅率暫定為0.6%。以下是該通知全文:
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根據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有關精神,市政府決定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現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試點范圍
試點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
二、徵收對象
徵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
除上述徵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
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三、納稅人
納稅人為應稅住房產權所有人。
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納稅。
四、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五、適用稅率
適用稅率暫定為0.6%。
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市統計局每年公布。

J. 重慶上海 房產稅試點 什麼時候結束

上海重慶房產稅試點四年後結束,在房地產稅列上立法日程後,2011年在全國率先進內行房產稅試容點的上海和重慶市就被外界當作未來房地產稅推行的參考標本。
外界對兩地試點效果褒貶不一,不過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修文給出了12字評價,「細致扎實、運行平穩、成效明顯」。
而房產稅徵收標准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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