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房產政策
❶ 房地產新政策
一、契稅政策從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止,日期認定:
商品房以合同備案日期為准;
二手房以登記受理日期為准。如下:
1、90平方以下普通住房:契稅2%
2、90平方-144平方普通住房:契稅3%
3、144平方以上高檔住房:契稅:5.5%
二、出售普通住房的營業稅、個稅交納方式:
(日期認定:與之前執行的依據時間一樣):
商品房以契稅完稅日期或證載時間為准;
二手房以房改房契約或證載時間為准。
1、 未滿五年的:營業稅:差額的5.55%;或全額的5.55%
個 稅:差額的30% 或全額的2%
2、 滿五年的: 營業稅:無;個稅(不是唯一一套住房的):總額的3%或差額的40%個稅
3、 滿五年以上,且是唯一一套住房的:無營業稅、個稅:總額的2%或差額的30
另外:
2008年四季度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積極成效,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面積大幅度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度進一步加快,這對於提振信心、活躍市場、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促進住房消費和投資,實現保增長、擴內需、惠民生的目標,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房地產市場的回升,近期部分城市出現了房價上漲過快等問題,需要引起高度重視。為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穩定市場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給
(一)加快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對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項目,要採取促開工、促上市措施,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加快項目建設和銷售。要適當加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力度,擴大經濟適用住房供應范圍。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切實增加限價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供應。
(二)增加住房建設用地有效供應,提高土地供應和開發利用效率。各地要根據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把握好土地供應的總量、結構和時序。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內,抓緊編制2010-2012年住房建設規劃,重點明確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設規模,並分解到住房用地年度供應計劃,落實到地塊,明確各地塊住房套型結構比例等控制性指標要求。房價過高、上漲過快、住房有效供應不足的城市,要切實擴大上述五類住房的建設用地供應量和比例。要加強商品住房項目的規劃管理,提高規劃審批效率。要及時向社會公布住房用地年度供應計劃,對需要辦理農用地征轉用手續的,要加快審批工作,確保供地計劃落到實處。
二、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
(三)加大差別化信貸政策執行力度。金融機構在繼續支持居民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同時,要嚴格二套住房購房貸款管理,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貸款利率嚴格按照風險定價。
(四)繼續實施差別化的住房稅收政策。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與非普通住房、首次購房與非首次購房的差別化稅收政策。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一律不得給予相關稅收優惠。同時,要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稅收政策,引導居民樹立合理、節約的住房消費觀念。
三、加強風險防範和市場監管
(五)加強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完善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制度,堅持公平、有序競爭,嚴格執行信貸標准。要嚴格執**地產項目資本金要求,嚴禁對不符合信貸政策規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或開發項目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人民銀行、銀監會要加大對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業務的監督管理和窗口指導。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信貸資金流向和跨境投融資活動的監控,防範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防止境外「熱錢」沖擊我國市場。
(六)繼續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散布虛假信息、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對住房特別是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國土資源部門要嚴格土地出讓價款的收繳,深化合同執行監管,加強對閑置土地的調查處理,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用地和囤地、炒地行為。價格等有關部門要強化商品住房價格監管,依法查處在房地產開發、銷售和中介服務中的價格欺詐、哄抬房價以及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等行為。稅務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偷漏稅行為的查處力度。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進一步規范國有大企業的房地產投資行為。
七)進一步加強土地供應管理和商品房銷售管理。各地要綜合考慮土地價格、價款繳納、合同約定開發時限及企業閑置地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土地供應方式和內容,探索土地出讓綜合評標方法。對拖欠土地價款、違反合同約定的單位和個人,要限制其參與土地出讓活動。從嚴控制商品住房項目單宗土地出讓面積。要結合當地實際,合理確定商品住房項目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不得分層、分單元辦理預售許可。已取得預售許可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進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網上備案制度,加大交易資金監管力度。
(八)加強市場監測。地方人民政府要繼續加強房地產市場統計、分析和監測,及時針對新情況、新問題提出解決措施和辦法。有關部門要及時發布市場調控和相關統計信息,穩定市場預期。
四、加快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九)力爭到2012年末,基本解決1540萬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各地要通過城市棚戶區改造和新建、改建、政府購置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及經濟適用住房房源,著力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要加快建設限價商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解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全面啟動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繼續推進林區、墾區棚戶區改造。同時,加大農村危房改造力度,適當增加試點戶數。
(十)中央將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支持力度,適當提高對中西部地區廉租住房建設的補助標准,改進和完善中央補助資金的下達方式,調動地方積極性,確保資金使用效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和資金的落實。同時,鼓勵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提供貸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設計劃、建設進度和資金使用等情況,要及時向社會公示。
五、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責任
(十一)進一步健全和落實穩定房地產市場、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由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市、縣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各地要結合本地區房地產市場情況,認真落實差別化的土地、金融、稅收等政策,抓緊清理和糾正地方出台的越權減免稅以及其他與中央調控要求不相符合的規定。對於境外機構和個人在境內投資購買房地產的,要嚴格按照現行政策執行。要按照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增加有效供給、完善相關政策的原則,加大工作力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各地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情況的檢查和指導,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地區和城市要進行重點督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要加大對市、縣工作的指導力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❷ 國家對房地產最新的政策
限購,限貸。總之,限制過度投機,控制價格過快上漲,避免形成資產泡沫,避免經濟過熱帶來的通脹等副作用,使國民經濟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
除非遇到嚴重的經濟危機,否則,這個政策會是一種常態。
❸ 房產新政策
2010年房地產新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2008年四季度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積極成效,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面積大幅度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度進一步加快,這對於提振信心、活躍市場、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促進住房消費和投資,實現保增長、擴內需、惠民生的目標,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房地產市場的回升,近期部分城市出現了房價上漲過快等問題,需要引起高度重視。為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穩定市場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給
(一)加快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對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項目,要採取促開工、促上市措施,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加快項目建設和銷售。要適當加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力度,擴大經濟適用住房供應范圍。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切實增加限價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供應。
(二)增加住房建設用地有效供應,提高土地供應和開發利用效率。各地要根據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把握好土地供應的總量、結構和時序。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內,抓緊編制2010-2012年住房建設規劃,重點明確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設規模,並分解到住房用地年度供應計劃,落實到地塊,明確各地塊住房套型結構比例等控制性指標要求。房價過高、上漲過快、住房有效供應不足的城市,要切實擴大上述五類住房的建設用地供應量和比例。要加強商品住房項目的規劃管理,提高規劃審批效率。要及時向社會公布住房用地年度供應計劃,對需要辦理農用地征轉用手續的,要加快審批工作,確保供地計劃落到實處。
二、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
(三)加大差別化信貸政策執行力度。金融機構在繼續支持居民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同時,要嚴格二套住房購房貸款管理,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貸款利率嚴格按照風險定價。
(四)繼續實施差別化的住房稅收政策。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與非普通住房、首次購房與非首次購房的差別化稅收政策。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一律不得給予相關稅收優惠。同時,要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稅收政策,引導居民樹立合理、節約的住房消費觀念。
三、加強風險防範和市場監管
(五)加強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完善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制度,堅持公平、有序競爭,嚴格執行信貸標准。要嚴格執**地產項目資本金要求,嚴禁對不符合信貸政策規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或開發項目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人民銀行、銀監會要加大對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業務的監督管理和窗口指導。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信貸資金流向和跨境投融資活動的監控,防範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防止境外「熱錢」沖擊我國市場。
(六)繼續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散布虛假信息、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對住房特別是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國土資源部門要嚴格土地出讓價款的收繳,深化合同執行監管,加強對閑置土地的調查處理,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用地和囤地、炒地行為。價格等有關部門要強化商品住房價格監管,依法查處在房地產開發、銷售和中介服務中的價格欺詐、哄抬房價以及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等行為。稅務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偷漏稅行為的查處力度。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進一步規范國有大企業的房地產投資行為。
七)進一步加強土地供應管理和商品房銷售管理。各地要綜合考慮土地價格、價款繳納、合同約定開發時限及企業閑置地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土地供應方式和內容,探索土地出讓綜合評標方法。對拖欠土地價款、違反合同約定的單位和個人,要限制其參與土地出讓活動。從嚴控制商品住房項目單宗土地出讓面積。要結合當地實際,合理確定商品住房項目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不得分層、分單元辦理預售許可。已取得預售許可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進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網上備案制度,加大交易資金監管力度。
(八)加強市場監測。地方人民政府要繼續加強房地產市場統計、分析和監測,及時針對新情況、新問題提出解決措施和辦法。有關部門要及時發布市場調控和相關統計信息,穩定市場預期。
四、加快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九)力爭到2012年末,基本解決1540萬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各地要通過城市棚戶區改造和新建、改建、政府購置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及經濟適用住房房源,著力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要加快建設限價商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解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全面啟動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繼續推進林區、墾區棚戶區改造。同時,加大農村危房改造力度,適當增加試點戶數。
(十)中央將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支持力度,適當提高對中西部地區廉租住房建設的補助標准,改進和完善中央補助資金的下達方式,調動地方積極性,確保資金使用效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和資金的落實。同時,鼓勵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提供貸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設計劃、建設進度和資金使用等情況,要及時向社會公示。
五、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責任
(十一)進一步健全和落實穩定房地產市場、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由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市、縣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各地要結合本地區房地產市場情況,認真落實差別化的土地、金融、稅收等政策,抓緊清理和糾正地方出台的越權減免稅以及其他與中央調控要求不相符合的規定。對於境外機構和個人在境內投資購買房地產的,要嚴格按照現行政策執行。要按照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增加有效供給、完善相關政策的原則,加大工作力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各地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情況的檢查和指導,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地區和城市要進行重點督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要加大對市、縣工作的指導力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問:6月1日以後,本市房地產交易營業稅如何徵收?
答:本市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徵收房地產交易營業稅,即從2005年6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徵營業稅;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徵收差額營業稅。
2010稅收政策
問:享受優惠政策的住房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答:享受優惠政策的住房原則上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在同級別土地住房交易價格1.44倍以下。
問:個人將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申請免稅手續時應提供哪些資料?
答:以上情況需要提供下列資料:1、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2、該房屋所有權證或契稅完稅證復印件;3、銷售該房屋時的發票復印件;4、以前購入及銷售該房屋時的發票復印件;5、按照文件規定由納稅人舉證的其他證明等資料。
問:個人納稅人購買房屋的時間如何認定?
答:個人購買房屋2年(含2年)的時間認定依據以個人納稅人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或交納契稅完稅證上註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
問:小區建築容積率如何確認?
答:市地稅局將向市規劃建設部門具體了解市區容積率1.0以下的項目(小區)名單,各縣(市)局由各縣(市)局向規劃建設部門了解和提供。另外,目前確認容積率1.0指標有爭議的,可暫緩辦理征免手續,待弄清事實後再具體操作。
問:單套建築面積如何確定?
答:單套建築面積的掌握以納稅人提供的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面積為依據。
問:住房平均交易價格如何確定?
答:住房平均交易價格必須以目前當地政府(市、縣)公布的同級別土地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為基數。
❹ 國務院房產新政策有哪些
您好,
1、調整公積金貸款的利率
2015年央行持續降息5次,購房者買房壓力真真的小了。若購房者在買房子都能省下幾十萬的利息。一些背著房奴包袱的購房者能減少很多還貸壓力。目前,期限在五年以下的公積金貸款,利率為2.75%;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公積金貸款利率為3.25%。
2、鼓勵租售並舉
有關部門針對房屋租賃情況,給予補貼政策,鼓勵機構投資者菜板庫存房成為租賃市場房源,從而減少庫存。2015年年底的中心經濟事情會議明確指出,要成長住房租賃市場,鼓舞鼓勵自然人和各種機構投資者采辦庫存商品房,成為租賃市場的房源供給者,鼓勵以住房租賃為主營業務的專業化企業買房。
3、居住證新政
居住證申請門檻降低,只要在事業地居住滿半年(部分地區),就可以領居住證。居住證卡伊為申請人的就業、社保、積分落戶和公積金等提供福利,以後想要落戶買房,也會更加容易。
4、農戶購房有補助
為去房產庫存,鼓勵農民工進城買房。目前,各地也加緊時間各種農民工進城買房的補貼政策。河南較先農民工進城買房補貼政策:農民工進城買房可享受每平方米200元的補助,為農民工省去一部分買房成本。
5、戶籍軌制更始
截至2015年11月底,50個典型城市新建商品房待售面積為3.73億平方米,全國整體商品房待售面積則達6.96億平方米。面對近7億平方米的樓市庫存,戶籍軌制更始成各地去庫存主要手段。所以,上海當局事情呈報明確提出,對峙都市扶植核心向郊區轉移,進一步提高郊區成長程度;河北省當局事情呈報提出,到2020年戶籍人口、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分別達到48%和67%。
6、稅費優惠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聯合發布通知,2月22日起,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
①契稅:
對個人購買家庭少有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對個人購買家庭第2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並且新政策不再區分普通和非普通住宅(房屋建築面積是否超過144平方米)。
②營業稅:
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而此前政策僅對個人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對外銷售免徵營業稅。
7、貸款首付降低
①公積金貸款:首套房首付20%;二套房貸款首付20%,部分城市30%。
②商業貸款:首套房首付25%,部分城市20%;二套房二套房首付首付30%。
❺ 現在國家對房產的最新政策是怎樣的
房產新政策2018一:限購
一線城市房價的過快上漲也引起了發改委的重視。
發改委主任徐紹史在兩會期間表示,當前一二線城市房價上漲速度較快,幅度較大。
需通過加快推進保障房建設和棚改,增加住房供給,採取諸如限購等行政措施以及經濟政策等。
房產新政策2018二:增加土地供應
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在兩會期間表示,將採取分類調控的原則,增加一線城市的土地供應面積。
最近一線城市房價上升快,引起關注,為防止異常交易推高房價,全力支持一線城市地方政府調控措施。
房產新政策2018三:整治「首付貸」
去年下半年以來,北上深等一線城市房價大幅上漲,以「首付貸」為代表的杠桿資金被認為是推動此輪房價上漲的一個重要因素。
在上海「鏈家事件」發生以後,記者曾在《地產中介鏈家的「金融風暴」》中提到「首付貸」給房地產市場帶來的風險。
(5)新的房產政策擴展閱讀:
為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逐步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國務院繼去年5月的「國10條」後。
於2011126日出台「國八條」指導全國樓市的政策導向,隨後各地政府陸續出台各地執行細則,對樓市進一步進行調控。
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國務院繼去年5月的「國10條」後,於2011126日出台「國八條」指導全國樓市的政策導向,隨後各地政府陸續出台各地執行細則,對樓市進一步進行調控。
第三條「調整完善相關稅收政策,加強稅收征管調整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政策,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統一按其銷售收入全額征稅。
稅務部門要進一步採取措施,確保政策執行到位。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征管情況的監督和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
第四條:「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銀行政策)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❻ 最新的購房政策是什麼樣的
最新的購房政策如下:
一、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購房人具有擬購房所在區戶籍(其中戶籍遷入擬購房所在區未滿24個月的,應在擬購房所在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或戶籍不在擬購房所在區但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二)本市戶籍居民兩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圍內擁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產權住房,或本市戶籍居民成年單身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購房人具有上述區域戶籍(其中戶籍遷入上述區域未滿24個月的,應在上述區域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或戶籍不在上述區域但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二)本市戶籍居民兩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圍內擁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產權住房,或本市戶籍居民成年單身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區(市)縣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購房人應具有本市戶籍,或非本市戶籍但在本市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
四、夫妻雙方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兩年內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戶的,不得作為單獨家庭購房。
五、在全市范圍內新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六、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❼ 新房產政策內容
新國十條具體內容全文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職責(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住房問題關系國計民生,既是經濟問題,更是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民生問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加大了居民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難度,增加了金融風險,不利於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必須充分認識房價過快上漲的危害性,認真落實中央確定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採取堅決的措施,遏制房價的過快上漲,促進民生改善和經濟發展。(二)建立考核問責機制。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等部門要對省級人民政府的相關工作進行考核,加強監督檢查,建立約談、巡查和問責制度。對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要追究責任。二、堅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三)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的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人民銀行、銀監會要指導和監督商業銀行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抓緊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准。要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臨時性的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有關的政策執行。(四)發揮稅收政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財政部、稅務總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政策。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稅法和有關政策規定,認真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給(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應。國土資源部要指導督促各地及時制定並公布以住房為主的房地產供地計劃,並切實予以落實。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要依法加快處置閑置房地產用地,對收回的閑置土地,要優先安排用於普通住房建設。在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的同時,探索「綜合評標」、「一次競價」、「雙向競價」等出讓方式,抑制居住用地的出讓價格非理性上漲。(六)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各地要盡快編制和公布住房的建設規劃,明確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設數量和比例。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快對普通商品住房的規劃、開工建設和預銷售審批,盡快形成有效供應。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並優先保證供應。城鄉規劃、房地產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部門,將住房銷售價位、套數、套型面積、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開竣工時間、違約處罰條款等納入土地出讓合同,確保中小套型住房供應結構比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到位。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地區,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供應。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七)確保完成2010年建設保障性住房300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住房280萬套的工作任務。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要盡快下達年度計劃及中央補助資金。住房城鄉建設部要與各省級人民政府簽訂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工作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落實土地供應、資金投入和稅費優惠等政策,確保完成計劃任務。按照政府組織、社會參與的原則,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中央以適當方式給予資金支持。國有房地產企業應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包括各類棚戶區建設、政策性住房建設),並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會公布。
❽ 最新的房地產政策是什麼啊、
房貸新政策
以家庭為單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次置業面積在90平米以上的,首付不得低於30%;二套房首付不得低於50%;取消三套房房貸。
❾ 房地產新房產政策
一套房首付4城,大城市都陸續出台了限購令。,希望可以幫到您
❿ 新房地產政策
2010年,最近國家關於房地產出台的新政策:二手房轉讓營業稅征免時限由2年擴至5年2009年末優惠政策取消開發商支付土地出讓金的首付款比例提高至50%.有關部門將停止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土地供應2010年新政策,具體為: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內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產權登記時間或契稅發票未滿5年的,徵收差額5.5%的營業稅,滿5年的免營業稅,契稅按1.5%徵收;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上和套內面積120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產權登記時間或契稅發票時間未滿5年的,徵收全額營業稅5.5%,滿5年的徵收差額5.5%的營業稅,契稅按3%徵收,其他稅費不變。政策的核心要義:加強普通商品房供給規模,房地產價格上漲,實際上中國房地產市場格局從2005年已經發生變化了,2004年之前都是0.8、0.6的水平,2005年開始我們的供求關系已經發生了變化,2005年竣工和銷售面積比是1:1.2,2006年1:1.3,2007年達到1:1.4,2008年1:1.2,2009年1-11月份竣工商品房比銷售商品房的面積達到1:2。面對需求快速增加的現實必須要加快供給的速度,這是非常重要的一條。如果我們這條政策能夠實實在在的推進,就給很多購房者帶來了機會,加大供給,又可以緩解極端不平衡的狀況。再加上支持首套房信貸政策沒有改變,這是應該得到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