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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常見問題

發布時間: 2021-02-23 15:46:30

A. 房地產客戶常見的問題及解決方法

房屋質量、交付時間、面積差異、辦證事宜、戶口事宜。。。。。。

B. 關於房產問題會出現哪些糾紛

您好。
房產常見的經濟糾紛有以下這些。
一是房屋產權糾紛。主要表現為因產權證書的登記、撤銷、變更等產生的糾紛。
二是房屋買賣糾紛。這是日前房地產糾紛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
三是房屋優先購買權糾紛。這類糾紛主要是因爭議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關系,權利人在出賣房屋時,未正確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權而引發的糾紛。
四是房屋租賃糾紛。房屋租賃糾紛一般發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租賃房屋的養護維修、公房承租權等方面的法律問題。
五是房屋抵押、典當糾紛。
六是房地產相鄰關系糾紛。這是一種經常發生的房地產糾紛,它是指由相鄰房地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採光、空間延伸、管線設置等問題而引起的糾紛。
七是房屋拆遷糾紛。
發生房地產糾紛後到哪兒說理呢?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可有如下具體辦法解決:

其一,凡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使用、買賣、租賃、典當、抵押等民事行為發生的糾紛,以及與房屋相關聯的房屋裝修、裝潢、設計、附屬設施的歸屬糾紛,當事人有權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其二,拆遷人與被拆人因拆遷補償、安置等發生糾紛,雙方協商達不成協議的,由批准拆遷的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同級的人民政府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
其三,單位內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權,是單位內部的行政管理行為,職工對單位分房有意見,或者單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糾紛,不屬於法院受理范圍,而應由本單位或者有關行政部門解決。
其四,單位分配給職工住房使用權並訂立有分房合同的,職工由於本人原因而離職、辭職、或被單位除名、開除時,單位根據合同規定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權的,可以由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其五,因為有關部門審批建築執照不當,影響他人通風、採光或者由於污染引起的糾紛,一般應由原告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其六,因違章建築引起的房產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築的認定、拆除引起的糾紛,行政機關不依法處理或處理不當,當事人不服的,可以作為行政案件提起訴訟。但是,當事人以違章建築物為標的發生的買賣、租賃、抵押等民事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築妨礙他人通風、採光等引起的相鄰糾紛,可以作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訴。
房地產糾紛除通過訴訟或由相應的行政機關處理外,對在房地產的所有權、使用權、買賣、租賃和拆遷等方面發生的糾紛,還可以由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或發生糾紛時訂立仲裁條款或協議,提交給仲裁機構裁決。

C. 買房子常見的問題有那些

買房的常見問題:

1、延遲交房最是無奈

江女士:購買的興城融域項目原定在2008年9月1日交房,但直到現在(3月)才開始交房,而且房子的防盜門沒有貓眼、護欄已經生銹,房屋牆面還有空鼓、地面也高低不平等質量問題。
律師觀點:開發商延期交房,購房者可以按照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的約定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當延遲的期限過長,符合雙方協議約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合同解除條件時,購房者還可以選擇解除購房協議,同時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但需要注意的是,若購房人選擇解除購房協議的,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雙方另有約定外,應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2、一戶一表何時解決
李小姐:她買的城東某樓盤在交房時,開發商並沒有按照要求進行電表的一戶一表安裝。李小姐在電話中說,他們業主同開發商協商一戶一表事情,一直沒有答復。

律師觀點:根據有關規定,「一戶一表」問題的爭議焦點就是:強制安裝一戶一表的分水嶺應該以立項、開工時間為標准,即以該項目是否是在2008年1月1日前後立項開工為標准。如果2008年1月1日前開工建設而在2008年1月1日後交房的情況,業主要求解決「一戶一表」問題,應該以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房條件為准。如果沒有約定「一戶一表」,開發商並沒有法定義務為其配置。

因此,在對待一戶一表的問題上,應該理智對待,如果業主有意願安裝一戶一表,可根據當初的購房合同與開發商協商解決。

3、房屋質量問題最多

眉山的尤先生、曹女士:眉山山水園林項目在2008年10月31日交房,交房後他們發現,項目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尤先生介紹,該項目7棟、9棟的所有房屋幾乎都有主居室與卧室之間的現澆樓板產生斷裂現象,多次同開發商協商,開發商答應給予他們每戶2萬元的賠償,他們沒有接受。希望能徹底解決這個嚴重的質量問題。

律師觀點:對於房屋的質量問題主要可以從三個方面來區分解決。
(1)、房屋的質量問題屬於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檢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
(2)、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合格,但存在其他質量問題且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買受人也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3)、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合格,存有其他質量問題但不至於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則在房屋保修期內,可以要求出賣人承擔修復責任;若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3、按揭貸款遲遲不辦
劉女士:去年底買了城南某樓盤的房子,當時首付了三成,開發商承諾今年3月10日前協助劉女士辦好貸款手續,卻一直以銀行太忙為由推脫,讓劉女士耐心等待。

律師觀點:

如因購房者自身的原因不能辦理按揭,則可以與開發行協商採用其他方式支付購房款;如果雙方不能就變更付款方式達成協議,那麼可能導致購房合同的解除,買受人需按照合同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開發商因此遭受的損失。申請個人存量房貸7折優惠利率的條件,各個銀行規定有所不同。如果部分購房者無法享受貸款利率7折優惠,請向貸款銀行咨詢確認,看自己是否符合享受優惠的條件。

4、房產權證長期不辦
鄭女士:2004年4月購買的60多平方米的陽光體育城房子,當時開發商承諾2004年年底辦理房產證,但到現在一直沒有辦理下來,他們小區上千戶的房子都是同樣的問題。
律師觀點: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購房者在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房產證辦理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購房者可以按照相關約定及規定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損失;若逾期時間過長,符合協議約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合同解除條件時,購房者還可以選擇解除購房協議,同時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損失。

D. 房地產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解決辦法

我個人任務,工作總結的目的是總結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以及遇到問題自己是通過什麼專途徑去屬解決的,找到最優的解決方法。
做置業顧問要把握住如何和客戶溝通?如何使客戶信服?以及自己對房地產銷售的理解?和其他同事比較下,虛心學習別人的長處,彌補自己的不足。
feichengsyx

E. 購房必備知識:房產交易中的常見問題有哪些

根據我買房的經驗可以分享給你
(1)多看幾套房子,看中以後讓中介公司幫忙談價格
(2)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要講合同看仔細,談好交房的時間
(3)提前需要讓中介的人幫忙拉出來產調,看下房子是否存在抵押或戶口問題
建議到中介公司具體進行了解,可以選擇比較大型的中介公司,我就是通過家門口的菁英購買房子的,建議你也可以到那邊去具體咨詢下。在進行房屋的買賣。

F. 房地產銷售通常應注意哪些常見問題

房地產銷售常見問題及解決方法
一、產品介紹不詳實
1、原因
1)對產品不熟悉。
2)對競爭樓盤不了解。
3)迷信自己的個人魅力,這種情況特別見於年輕女性員工。
2、解決
1)樓盤公開銷售以前的銷售講習,要認真學習,確實了解及熟讀所有資料。
2)進入銷售現場時,應針對周圍環境,具體產品再做詳細了解。
3)多講多練,不斷修正自己的措辭。
4)隨時請教老員工和部門主管。
5)端正銷售觀念,明確讓客戶認可自己所定尺度,明確房屋買賣是最終目的。
二、任意答應客戶要求
1、原因
1)急於成交。
2)為個別別有用心的客戶所誘導。
2、解決
1)相信自己的產品,相信自己的能力。
2)確實了解公司的各項規定,不確定的狀況,向現場經理請示。
3)注意辨別客戶的談話技巧,注意把握影響客戶成交的關鍵因素。
4)所有文字載體,列入合同的內容應認識審核。
5)明確規定,若逾越個人權責而造成損失,由個人付全責。
三、未做客戶追蹤
1、原因
1)現場繁忙,沒有空閑。
2)自以為客戶追蹤效果不大。
3)銷售人員之間協調不夠,同一客戶,害怕重復追蹤。
2、解決
1)每日設立規定時間,建立客戶檔案,並按成交的可能性分門別類。
2)依照列出的客戶名單,大家協調主動追蹤。
3)電話追蹤或人員拜訪,都應事先想好理由和措辭,以避免客戶生厭。
4)每日追蹤,記錄在案,分析客戶考慮的因素,並且及時匯報現場經理,相互避免探討說服的辦法。
5)盡量避免電話游說,最好能邀請來現場,可以充分借用各種道具,以提高成交率。
四、不善運用現場道具
1、原因
1)不明白、不善用各種現場銷售道具的促銷功能。
2)迷信個人的說服能力。
2、解決
1)了解現場銷售道具對說明樓盤的各自輔助功能。
2)多問多練,正確運用名片、海報、說明書、燈箱、模型等銷售道具。
3)營造現場氣氛,注意團隊配合。
五、對獎金制度不滿
1、原因
1)自我意識膨脹,不注意團隊合作。
2)獎金制度不合理。
3)銷售現場管理有誤。
2、解決
1)強調團隊合作,鼓勵共同進步。
2)徵求各方意見,制定合理的獎金制度。
3)加強現場管理,避免人為不公。
4)個別害群之馬,堅決予以清除。
六、客戶喜歡卻遲遲不決定
1、原因
1)對產品不了解,想再作比較。
2)同時選中幾套單元,猶豫不決。
3)想付定金,但身邊錢很少或沒帶。
2、解決
1)針對客戶的問題,再作盡可能的詳細解釋。
2)若客戶來訪二次或二次以上,對產品已很了解,則應力促其早早下定金。
3)縮小客戶選擇范圍,肯定他的某項選擇,以便及早下定金簽約。
4)定金無論多少,能付則定;客戶方便的話,應該上門收取定金。
5)暗示其他客戶也看中同一套單元,或房屋即將調價,早下定金則早定心。
七、客戶下定金後遲遲不來簽約
1、原因
1)想通過晚簽約,以拖延付款時間。
2)事物繁忙,有意無意忘記了。
3)對所定房屋又開始猶豫不決。
2、解決
1)下定金時,約定簽約時間和違反罰則。
2)及時溝通聯系,提醒客戶簽約時間。
3)盡快簽約,避免節外生枝。
八、退定或退戶
1、原因
1)受其他樓盤的銷售人員或周圍人的影響,猶豫不決。
2)的確自己不喜歡。
3)因財力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繼續履行承諾。
2、解決
1)確實了解客戶的退戶原因,研討挽回之道,設法解決。
2)肯定客戶選擇,幫助排除干擾。
3)按程序退房,各自承擔違約責任。
九、一屋二賣
1、原因
1)沒作好銷控對答,現場經理和銷售人員配合有誤。
2)銷售人員自己疏忽,動作出錯。
2、解決
1)明白事情原由和責任人,公司另行處理。
2)先對客戶解釋,降低姿態,口氣婉轉,請客戶見諒。
3)協調客戶換戶,並給予適當優惠。
4)若客戶不同意換戶,報告公司上級部門,經同意後,加倍退還定金。
5)務必當場解決,避免官司。
十、優惠折讓
(一)客戶一再要求折讓
1、原因
1)知道先前的客戶成交有折扣。
2)銷售人員急於成交,暗示有折扣。
3)客戶有打折習慣。
2、解決
1)立場堅定,堅持產品品質,堅持價格的合理性。
2)價格擬訂預留足夠的還價空間,並設立幾重的折扣空間,由銷售人現場經理和各等級人員分級把關。
3)大部分預留折讓空間,還是由一線銷售人員掌握,但應注意逐漸退讓,讓客戶知道還價不易,以防無休止還價。
4)為成交而暗示折扣,應掌握分寸,切忌客戶無具體行動,而自己則一瀉千里。
5)若客戶確有困難或誠意,合理的折扣應主動提出。
6)定金收取愈多愈好,便於掌握價格談判主動權。
7)關照享有折扣的客戶,因為具體情況不同,所享折扣請勿大肆宣傳。
(二)客戶間折讓不同
1、原因
1)客戶是親朋好友或關系客戶。
2)不同銷售階段,有不同折讓策略。
2、解決
1)內部協調統一折扣給予的原則,特殊客戶的折扣要有統一解釋。
2)給客戶報價和價目表,應說明有效時間。
3)盡可能了解客戶所提異議的具體理由,合理的要求盡量滿足。
4)不能滿足要求時,應耐心解釋為何有不同的折讓,謹請諒解。
5)態度要堅定,但口氣要婉轉。
十一、訂單填寫錯誤
1、原因
1)銷售人員的操作錯誤。
2)公司有關規定有調整。
2、解決
1)嚴格操作程序,加強業務訓練。
2)軟性訴求,甚至可以通過適當退讓,要求配合客戶更改。
3)想盡各種方法立即解決,不能拖延。
十二、簽約問題
1、原因
1)簽約人身份認定,相關證明文件等操作程序和法律法規認識有誤。
2)簽約時,在具體條款上的討價還價(通常會有問題的地方是:面積的認定、貸款額度及工序、工程進度、建材裝潢、違約處理、付款方式等等)。
3)客戶想通過挑毛病來退房,以逃避因違約而承擔的賠償責任。
2、解決
1)仔細研究標准合同,通曉相關法律法規。
2)兼顧雙方利益,以「雙贏策略」簽訂條約細則。
3)耐心解釋,強力說服,以時間換取客戶妥協。
4)在職責范圍內,研討條文修改的可能。
5)對無理要求,按程序辦事,若因此毀約,則各自承擔違約責任。
這些只是大概的,更多的還需在工作中慢慢研究,慢慢學習。

G. 常見的房屋質量問題有哪些

現實生活中常見的房屋質量問題主要有:

(一)樓體不穩定。主要表現為過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以及不均勻沉降導致樓體傾斜或者因結構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體系載力不夠,導致樓體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隱患。前段時間出現的「樓歪歪」等現象就屬於這種問題。

(二)房頂或牆面滲漏。主要是由於防水工藝不完善、防水材料質量不過關等原因導致屋面滲漏,廚房、衛生間向外、向樓下的水平或垂直滲漏。夏天雨水多時,或者廚房、衛生間用水量大時,滲漏會嚴重,這不但影響使用人的正常生活,破壞地面裝修,還影響樓上樓下鄰里關系。

(三)牆皮脫落。牆體內部各砌塊、層面之間連接不好,在壓力、溫差等作用下形成中空,致使牆體整體抗壓能力降低,表麵粉刷層易於脫落。

解決辦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7)房產常見問題擴展閱讀:

房屋驗收的標准

牆面檢驗

1. 牆面檢驗標准

(1)牆面抹灰表面光滑、潔凈、接槎平整;

(2)牆面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必須粘結牢固,抹灰層應無脫層、空鼓,面層應無爆灰和裂縫,外牆不得出現滲水現象;

(3)有排水要求的部位應做滴水線(槽),滴水線應整齊順直,內高外低;

(4)牆面抹灰的允許偏差:立面垂直度允許偏差為4mm,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為4mm,陰陽角應方正,允許偏差為4mm。

一般業主對牆面質量比較關注的是抹灰空鼓和牆面裂縫問題。實際檢驗中牆面空鼓允許的范圍為:單面牆體小於5平方米,允許1處空鼓,空鼓面積不大於5平方厘米。

單面牆體大於5平方米,最多允許2處空鼓,每處空鼓面積不大於5平方厘米;牆面裂縫問題產生原因主要是受溫度和材料影響。不同材料組成的牆體因材料膨脹系數不同並受溫度影響產生裂縫。

2. 一般裂縫檢查重點

牆面裂縫和樓板裂縫是業主收樓時關注的重點,必須認真對待。一般裂縫檢查的重點如下:

(1)檢查房屋外牆是否有裂縫(有漏水的隱患);

(2)承重牆是否有裂縫,裂縫是否貫穿整個牆面且穿到背後,是否有傾斜性裂縫(有結構安全隱患);

(3)承重牆是否有貫穿裂縫且在不同樓層牆體的同一位置均出現有方向、有規則的裂縫(有結構安全隱患);

(4)檢查樓板(地面和頂板)是否有對貫穿型裂縫(與房屋橫梁平行的裂縫),根據《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第8.1.1條規定,條規定,裂縫寬度在現行設計規范允許范圍(0.3mm)內屬一般缺陷,不影響現澆板的承載能力;

(5)檢查樓板(地面和頂板)是否有受力裂縫,這種情況一般出現在支座處的板面或板中部的板底。此類裂縫一般表示為與牆角呈45度的裂縫、與橫梁垂直的裂縫等,這種裂縫往往不對穿,形狀外寬內窄。應該說這類裂縫往往對結構安全和耐久性都有影響,是需要認真對待的;

(6)陽台、雨篷等懸挑結構板是否有貫穿裂縫(有結構安全隱患)

六、防水檢驗

檢驗標准:

(1)防水層表面應平整、無鼓泡、折皺等缺陷,剛性防水層無酥鬆、開裂、起砂等弊端,防水層排水坡度符合設計要求,無明顯積水現象;

(2)細部構造做法符合規定要求,且密封嚴密無滲漏。

房屋的防水質量是業主重要關注的質量問題,防水檢驗主要包括衛生間、陽台、廚房、屋面、外牆、外牆門窗、空調洞口的防水檢驗。

其中衛生間、陽台、廚房、屋面業主在收樓時會要求做24小時的閉水實驗進行檢驗。對檢驗過程中出現滲漏問題的必須要求整改,並再次進行試水檢驗直至不發生滲漏。

給排水檢驗

毛坯房除了預留管道幾乎沒有說明給排水設施,也不安裝衛生間器具。業主重點檢查的是以下內容:

(1)現有閥門、龍頭檢查:位置是否合理,開啟、關閉是否正常,水路是否通暢,無破損、銹跡、無滑扣失效、滴水現象;

(2)管道是否固定牢固,安裝是否平直整齊,管道有無破損,接頭是否完好;

(3)預留上水堵頭、管線等是否考慮裝修面層尺寸,水堵頭是否打開;

(4)水表檢驗:水表安裝是否符合規范,水表接頭是否緊密完好,有無空轉現象;

(5)排水管道檢查:排水管道有無直角、死角;接頭是否緊密完好,介面處有無滲漏,管道是否暢通,管線是否固定、安裝整齊、無破損;樓上下延管道是否過長過低影響裝修;

(6)排水口、地漏口檢測:是否有地漏,地漏位置是否合理,排水口、地漏口是否完整,是否封口嚴密;

(7)排水口應進行封堵,防止垃圾進入排水管道發生管道堵塞。

H. 房地產相關問題

1.別墅都是獨體,單棟建造的. 發展到中國,為了在有限的面積上,建更多的房子,賺更多錢,開發商把2棟或幾棟別墅連在一起建造,稱為聯排別墅,自然舒適度比別墅要差。
2.Townhouse即聯排別墅,由幾幢小於三層的單戶別墅並聯組成聯排式住宅,建築面積一般是每戶150至250平方米,每戶獨門獨院,擁有一個"有天有地"的自己的院落,大都為50平方米左右,有的達到近100平方米。每戶設有1至2個車位,還有地下室。Townhouse在歐美國家的一些發達城市盛行,居住人群多為收入水平較高的中產階級,也稱Villahouse(城市邊緣住宅)。我國90年代中期就出現了Townhouse,但它的獨特價值並沒有被市場所認可,只是被當做住宅的一種類型,外籍人士租住者居多。Townhouse是公寓和別墅的中間形態。
3.狹義的「花園洋房」:就是Garden Villa(花園別墅),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花園式住宅、西式洋房、小洋樓,帶有花園草坪和車庫的獨院式平房或二、三層小樓,強調戶戶有花園,包括市場中的洋式聯排(或雙拼)的TOWNHOUSE,戶型較大,居住舒適程度高。
廣義的花園洋房:廣義的花園洋房已不再是別墅,在某種意義上稱之為Garden House 或者Garden Apartment更貼切些,目前市場中存在的花園洋房大多為廣義的花園洋房,從全國房地產市場的情況來看,廣義的花園洋房可定義為:

6層以下多層板式建築,以四層為主,外國建築風格明顯,強調景觀均好,綠化率比較高,普遍存在遠郊區一帶,一般首層贈送花園,頂層贈送露台,也有將戶外綠化景觀引入室內的情況。

I. 常見的房產維權問題有哪些

十大常見房產維權問題
1、我買的房子到底是不是70年產權?
買房支招: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前首先要審查開發商提供的五證是否齊全,審查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五證的用地單位、建設單位及銷售單位是否與實際的售樓單位一致。
此外,簽訂合同時對於交房、辦理相關證件的具體日期一定要明確約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語句,以避免日後糾紛發生。
五證分別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
市民可到發證機關相關網站,查詢這些證件的真偽。一般來說,市民在購買商品房時,可重點查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因為若其他四證不全便無法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2、開發商推遲交房怎麼辦?
買房支招:購房者遇到逾期交房等違約違法行為,應根據自身需求並結合開發商補救情況選擇要房或退房。具體來講,如果開發商能夠盡快完善各項證件、手續,盡快使房屋滿足交付條件、確保將來能夠辦理房屋權屬證書,購房者可以選擇要房。當然,即使合同得以繼續履行,購房者也有權追究開發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或要求賠償損失。
另外,購房者也可以開發商未辦理預售許可證等手續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確認合同無效,如果合同被解除或確認無效的,開發商依法應當返還購房者已付購房款、利息並賠償損失,如果購房者認為開發商的行為構成欺詐,購房者還可要求開發商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3、開發商推遲辦證怎麼辦?
買房支招:按照購房合同中關於交付房產證時間的約定,有約定的依約定,沒有約定的依法律規定。根據最高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的規定,自合同訂立之日起(預售房為交房之日起)90日內,購房者應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否則就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其次,如果超過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期限,由於開發商原因購房者沒有拿到房產證的,購房者可以向開發商主張逾期辦證的違約責任。合同明確約定了逾期辦證違約金的,依合同約定主張,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主張逾期辦證違約金。
4、房產面積縮水怎麼辦?
買房支招: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以此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5、學區房不等於劃片房?
買房支招:不少樓盤雖然與學校的地理位置相鄰,但孩子的學籍能否劃入該片並不確定。有些樓盤與學校僅一牆之隔,也不能劃入該學校就讀。學區房也需要有「資格認證」,而且學區房不等於劃片房。
幼兒園社區可以自行配建,但小學、中學的劃片還需要教育局的整體規劃。市民買房時還是要多去了解房屋所在的區域范圍,購房合同中也會對房屋坐落的地址進行詳細說明,市民可以將其與教育局劃片范圍進行對比,這樣就可以清楚明白地了解該樓盤的劃片學校,以免購買了所謂的學區房,卻仍不能入學。而對一些規劃中的教育資源,到底什麼時候能夠投入使用也要了解清楚。
6、空置房物業費如何收取?
買房支招:按照規定,連續三月無裝修空置房,物業費按20%繳納。
7、房屋質量不達標怎麼辦?
買房支招: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購買者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買者有權退房,給購買者造成損失的,開發商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孔小姐所購房屋很可能是在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方面出現了質量問題,因此,孔小姐可以退房,並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
8、定房時交了訂金又不想要了怎麼辦?
買房支招:常在買房初始階段發生的糾紛有購房者與開發商關於訂金和定金的糾紛上,購房者給開發商的訂金是可以退還的,而定金一般無法退還。
9、期房交房開發商要求漲價,合理嗎?
買房支招:作為開發商應履行合同義務,不可擅自變更合同約定內容。作為購房者,在面對開發商違約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開發商履行合同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10、開發商加層怎麼辦?
買房支招:一般來講,開發商不可能擅自加高樓層,需要到規劃局進行相關更改手續。
如果你認為規劃局調整規劃違法,你可以舉報和控告。
如果規劃調整前你已經與開發商簽訂了預售合同,則開發商的行為構成違約,你可以解除合同,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J. 房產買賣常見哪些問題

一、二手房交易十項注意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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