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郭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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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的九個鄉鎮分別是
郾城區轄1個街道、6個鎮、2個鄉:沙北街道、城關鎮、孟廟鎮、商橋鎮、裴城鎮、新店鎮、龍城鎮、黑龍潭鄉、李集鄉。區人民政府駐海河路。
沙北街道代碼:411103001
2006年,轄6個居委會、13個村委會:嵩山北路居委會、泰山北路居委會、海河小區居委會、昆侖路居委會、河濱居委會、金山居委會、王方庄村、董庄村、後周村、張胡魏村、李盤庄村、小高庄村、石槽趙村、白廟村、前周村、郭庄村、孫庄村、大高庄村、小李庄村。
城關鎮人口:5萬人代碼:411103100
是縣政府所在地。毗鄰漯河市,是典型的城郊鄉鎮。原轄10個行政村、13個居委會。2006年,轄14個居委會、2個村委會:巴山路居委會、南街居委會、陵園路居委會、金牛居委會、太行山路居委會、遼河路居委會、海河路居委會、北環路居委會、井崗山路居委會、祁山路居委會、華山居委會、孟南居委會、和平居委會、岷山居委會、王堂村、下坡楊村。
孟廟鎮代碼:411103101
2006年,轄30個村委會:三周村、孟廟村、張仁庄村、關徐村、張店村、薛趙村、西營村、閆陶村、潘東村、潘西村、潘北村、攔河劉村、王店村、袁黃村、蔣堂村、沈趙村、杜李村、馬坡村、五里崗村、劉庄村、英張村、李村、中村、卓村、後鄭村、路堂村、八里村、何庄村、坡陳村、新鄭村。
商橋鎮代碼:411103102
2006年,轄20個村委會:商南村、胡灣村、王灣村、商東村、商西村、靳庄村、大閆村、溝張村、靳勒橋村、黨灣村、李紀崗村、坡邊村、郭栗庄村、大楊村、大張灣村、劉孟村、小楊村、前甄村、後甄村、胡庄村。
裴城鎮面積:79.7平方千米代碼:411103103
位於郾城區西北部,東與商橋鎮,新店鄉接壤,南與舞陽縣太尉鄉相連,西與襄撐縣姜庄鄉交界,北與臨潁縣大郭鄉毗鄰。2006年,轄24個村委會:蘇候村、西芮村、三丁村、坡劉村、馬庄村、斗楊村、南楊村、鐵爐村、田店村、寨子村、田古東村、羅王村、東芮村、大張村、城高村、梁庄村、胡劉村、宋崗村、中和寨村、渚張村、小徐村、裴城村、潘王村、中周村。鎮政府駐蘇侯村。
新店鎮面積:67.1平方千米代碼:411103104
位於郾城縣城西15千米處。2006年,轄25個村委會:新店村、周庄村、斗王村、閆李村、長河李村、周石黃村、馮庄村、三趙村、吳拐村、庄店村、台東村、台西村、堯張村、齊羅村、堯河廟村、前丁村、郭寺村、冉口村、雙樓徐村、薛庄村、張店村、任庄村、鎖梁村、游庄村、春庄村。
龍城鎮面積:63.9平方千米人口:58058人代碼:411103105
東臨郾城縣西區,南傍大沙河,北倚吳公渠。2006年,轄26個村委會:十五里店村、小趙村、徐庄村、幸福村、香陳灣村、常灣村、廟趙村、李灣村、回馬村、黑龍王廟村、前黃村、仲李村、栗庄村、老翟村、寧溝劉村、鈕王村、木梳楊村、後黃村、冢馬村、湖西王村、大軍王村、大李庄村、小王莊村、西劉村、白庄村、孔沈鄧村。
黑龍潭鄉面積:32平方千米人口:3.1萬人代碼:411103201
距漯河市區3千米。2006年,轄14個村委會:河沿李村、土城王村、南街村、北街村、西街村、黃趙村、半截塔村、姚庄村、生楊村、老應村、張得武村、田莊村、坡楊村、何庄村。
李集鄉面積:49.8平方千米人口:4.3萬人代碼:411103202
位於郾城東北部,位於郾城、臨潁、西華三縣交界地帶。2006年,轄22個村委會:後倪村、老官田村、潘付劉村、大宋村、老集村、李集村、相樹張村、位李村、田莊村、三所樓郭村、東孟村、呂庄村、西孟村、大王村、渚陽寨村、陳東村、陳西村、郭東村、郭西村、密橋村、大朱村、陳劉馬村,(53個自然村)。
Ⅲ 戰國(陽城)河南登封
摘要:依據《史記》、《漢書》等文獻資料記載,結合筆者親臨實地考察結果,證實中國歷史上第一農民起義領袖陳勝的故里在今河南省方城縣境內。
關鍵詞:陳勝 故里 方城
方城網訊 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學語文室編著的九年義務教育三年制初級中學教科書《語文》第四冊閱讀第六單元第26課,選編了1979年中華書局出版的《史記·陳涉世家》前半部分,作為基礎教育初中時期的必修教材中的教讀課文,在教材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對青少年的成長產生著重要的影響。但教材對文中的"陳勝者,陽城人也" [1] p1949)中的"陽城",注釋為"現在河南省登封縣東南",雖與史籍有據,卻並不科學。筆者依據《史記》、《漢書》等文獻資料記載,結合筆者親臨秦代所置南陽郡"陽城"進行實地考察,結果發現中國歷史上第一農民起義領袖陳勝的"少時躬耕地"並不在河南登封,而是在今河南省方城縣境內。
一、"夥涉為王"實證陳勝是楚國人
關於陳勝,史籍記載唯《史記·陳涉世家》最為詳細,最具說服力。涉及陳勝故里,除"陳勝者,陽城人也" [1] p1949)之外,還可從陳勝"少時佣耕"等多處記載入手進行深入探討。
《史記·陳涉世家》載:"陳勝少時,嘗與人佣耕,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曰:'苟富貴,勿相忘。' 佣者笑而應曰:'若為佣耕,何富貴也?'陳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1] p 1949)陳勝與秦二世元年七月在大澤鄉斬木為兵、揭竿為旗率眾起義後,天下雲起響應,陳勝被推舉為王,王陳,號為"張楚","其故人嘗與佣耕者聞之,之陳,扣宮門曰:'吾欲見涉'。宮門令欲縛之,自辯數,乃置,不肯為通。陳王出,遮道而呼涉。陳王聞之,乃召見,載與俱歸。入宮,見殿屋幃帳,客曰:'夥頤!涉之為王沈沈者',楚人謂多為夥,故天下傳之,夥涉為王,由陳涉始。" ([1] p 1960)
其中'夥頤',《辭源》以為乃驚嘆詞,表示驚訝或驚喜。"見物盛多,驚呼'啊噫',即此音。"([2] p660)《索隱》"服虔語雲:'楚人謂多為夥,'按:文言'頤'者,助聲之詞也。謂涉為王,宮殿幃帳遮物夥多,驚而偉之,故稱夥頤也。"([1]p1961)上述所載,聯系起來看,陳涉王陳時,少時與涉佣耕者求見,入宮後見殿屋幃帳,謂之"夥頤",又明載"楚人謂多為夥,故天下傳之,夥涉為王,由陳涉始。"可知求見陳涉之人是楚人,而客人乃陳勝少時佣耕者,顯然,陳涉"少時佣耕",必在故里,陳涉必是楚國人。既然陳涉是楚國人,那麼,"陳勝者,陽城人也" [1] p1949)之"陽城"必是楚國境內的"陽城",絕對不可能是楚國境外的"陽城"。而今河南省登封縣東南的"陽城",在中國歷史上自鄭入韓,又由韓入秦,從未歸屬過楚國。楚國也從未把自己的疆土擴展到汝水以北。據此,教材的注釋顯然與史實不符,也與《史記·陳涉世家》記載自相矛盾。盡管《索隱》引韋昭雲屬潁川,《正義》雲"即河南陽城縣也",但僅以此就認定陳勝故里在登封一帶是欠科學的。
另據《史記·李斯列傳》"於是楚戍卒陳勝、吳廣等乃作亂,起於山東"([1] p2552)"楚盜陳勝等皆丞相傍縣子,以故楚盜公行,過三川,城守不肯禁。高聞其文書相往來,未得其審。且丞相居外,權重於陛下。"([1] p2559)更是陳勝是楚國人的明顯例證。
二、"陳勝者,陽城人也"之"陽城"必是楚國境內秦所置縣邑的"陽城"
《史記·陳涉世家》所載"陳勝者,陽城人也"[1] p1949)之"陽城"所指,依據《史記》所載"某某者,某某人也",通例一般是指與所載之人生活年代大體符合,而且是先國次縣其後才是鄉里。如:"老子者,楚苦縣厲鄉屈仁里人也。"([1] p2139)《索隱》雲:"苦縣,本屬陳,春秋時楚滅陳,而苦又屬楚,故雲楚苦縣。"([1] p2139)後秦滅楚,置苦縣。《漢書·地理志》屬"淮陽國"。([3] p575)再如:"李斯者,楚上蔡人也。"([1] p2539)上蔡,《索隱》雲:"古蔡國,周武王北叔度所封,至十八代平侯徙新蔡。二蔡皆屬汝南。後二代至昭侯,徙下蔡,屬沛,六國是為楚地,故曰楚上蔡。"([1] p2539)據《左傳·昭公十一年》"冬十一月,楚子滅蔡……十二月,單成公卒。……楚子城陳、蔡、不羹,使棄疾為蔡公。"([4] p1092)可知此蔡為上蔡,春秋時已為楚國一縣邑,依次類推,而"陽城" 比為秦所置縣邑 。
縣,作為古地區行政區域名稱,據《周禮·儀禮》:"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5]p20)"縣師掌邦國、都鄙、稍甸、郊里之地域,而辯其夫家人民、田菜之數,及其六畜、車輦之稽。"([5]p23)"遂人張邦之野。以土地之圖,經田野,造鄙形體之法。五家為鄰,五鄰為里,四里為酇,五酇為鄙,五鄙為縣,五縣為遂。皆有地載溝樹之,使個掌其政令刑禁。"([5] p27)古稱邦畿千里之地為縣,後亦稱王畿內都邑為縣,其後諸侯境內之地亦稱縣。其先縣統郡,秦廢封建後,以郡統縣,歷代因之。可見,西周以前,縣大於郡,與都邑相近,是諸侯大夫的封地。今據《左傳·哀公十七年》"子谷曰:'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為令尹,實縣申、息,朝陳、蔡,封畛於汝,唯其任也,何賤之有?" ([4] p1237 )楚國在公元前688年"伐申"、"過鄧"時,楚文王立申俘彭仲爽為令尹,並申、息二國為縣,始設縣置申公。是時,楚之縣等於小國,楚君稱王,故其縣令稱公。秦國也於同年建縣,標志著楚、秦是諸侯中最早建縣的諸侯國。說明到春秋時期的公元前688年縣已經成為諸侯國以下的行政區域單位。到了秦時,縣才成為郡下一級行政區劃單位,而到漢代 ,縣則又成為府下一級行政區劃單位,這無疑是因為秦國家統一以後,管理區域逐漸擴大,最後其疆域囊括四海,為加強中央集權,不得不增加管理的層級,於是縣級以上設郡。實際上此時的縣所管轄的區域,一方面正是在諸侯國所封縣邑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另一方面也並不比西周、春秋、戰國時期的縣所轄的區域小,而且還布局合理,便於統治,這也是秦時所建立的郡縣制一直成為後代沿襲的制度的重要原因。
《史記》所載地名,一般都與所載人物所處時代相吻合。《史記·周本紀》載:"武王至於周,自夜不寐,周公旦即王所,曰:'曷為不寐?'王曰:'……營周居於雒邑而去。'" ([1] p128--129)"平王立,東遷於雒邑,辟戎寇。" ([1] p2149 )"東周與西周戰,韓救西周。" ([1] p163)"蘇秦者,東周洛陽人也。"([1] p2241)"李斯子由為三川守,群盜吳廣等西略地,過去不能禁。"([1] p2554)"過三川,而城守不能守"([1] p2241 )。據《正義》雲:"雒邑,即王城也。平王以前號東都,至敬王以後及戰國為西周也。"([1] p149)《正義》引《括地誌》雲:"故王城一名河南城,本郟媷,周公新築,在洛州河南縣北九里苑內東北隅。"([1] p131)《正義》"敬王以子朝之亂從王城東遷洛陽故城,乃號東周,以王城為西周。"([1] p2241)《史記·秦本紀》"庄襄王元年……東周君與諸侯謀秦,秦使相國呂不韋誅之,盡入其國。秦不絕其祀,以陽人地賜周君。使蒙驁伐韓,韓獻成皋、鞏。秦界至大梁,初置三川郡。"([1] p219)可見,洛陽一地,《史記》在敘述時,西周、東周、秦等不同時期採用了不同的稱謂:西周時期周公旦所築城邑稱"雒邑",東周平王時遷都於此。至東周敬王時有東、西二周。戰國時期稱"洛陽",秦莊襄王元年以後又改稱"三川"。司馬遷在敘述其他的歷史事件時也基本上遵循了這一原則。充分說明生活在西漢時期的司馬遷並沒有用西漢時期的地名來替代歷史上不斷變化的地名。因此,司馬遷在敘述陳勝的籍貫時,也同樣不可能沿用漢代才出現的地名來指稱秦代的地名。那麼,"陳勝者,陽城人也" [1] p1949)之"陽城",就必定是或者至少是秦代、或秦代以前就已經出現的縣邑了。
三、"從南攻犨,與南陽守齮戰陽城郭東"實證"陽城"在南陽郡境內
《史記·高祖本紀》記載:"當是時,趙別將司馬昂方欲入關,沛公乃北平陰,絕河津。南,戰洛陽東,軍不利,還至陽城,收軍中馬騎,與南陽守齮戰犨東,破之,略南陽郡,南陽守齮走,保城守宛。"([1] p359)此載中"陽城"在洛陽以東、犨以北,應為登封縣內之故"陽城"。然依據《史記·曹相國世家》"從攻陽武,下軒轅,堠氏,絕河津,擊趙賁軍屍北,破之。從南攻犨,與南陽守齮戰陽城郭東,陷陣,取宛,虜齮,盡定南陽郡。"([1] p2023)《集解》:"徐廣曰:'陽城'在南陽。應劭雲:'今赭陽,'赭陽是南陽之縣。"([1] p2024)《史記·樊酈滕灌列傳》"南攻秦軍與犨,破南陽守齮於陽城。"([1]p2652)"從攻陽武以西至洛陽,破秦軍屍北,北絕河津,南破南陽守齮陽城東,遂定南陽郡。"([1] p2667)《史記·秦楚之際月表》"(六月)攻南陽守齮,破之陽城郭東。《集解》徐廣曰:'陽城在南陽。"([1]p772)司馬遷在以上諸載中已明確在秦末有兩個"陽城":其一在河南登封,其一在南陽境內。而南陽境內之"陽城"在犨之南、宛之北,今考犨之所在,依據《水經注·汝水》"滍水又東經犨縣故城北,《左傳》昭公元年,冬,楚公子圍使伯州犁城犨是也。……滍水又東,犨水注之,俗謂之秋水,非也。水有二源,東源出縣西南踐犢山動崖下,水方五十許步,不測其深,東北流經犨縣南,又東北屈經其縣東,而北合西源水。西湖出縣西南頗山北阜下,東北經犨縣西,又屈經縣北,東合右水。亂流北注於滍。漢高祖入關,破南陽太守呂齮於犨東,即於是地,滍水之陰也。"([6] p238)其故址即今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境內東南張官營鎮治。春秋時期楚靈王使棄疾城犨,秦時屬南陽郡,位於宛北,南距天下九塞之一的"方城"關塞不足九十華里,而犨南與宛之間有葉、方城,方城西漢時為堵陽,新莽恢復秦時縣邑名稱謂"陽城",東漢恢復西漢名稱,其後又名"赭陽",可知秦代方城名"陽城"。南陽守齮與沛公軍戰於犨,不勝之後退入"方城"關塞,又與沛公軍戰於"陽城"郭東,再次戰敗,隨後只好退還宛城保城守宛。既與司馬遷所載吻合,又與古今地理形勢相符。若南陽守齮在犨戰敗後退守登封縣境內的"陽城",再退還宛城,保城守宛,似與情理不合,且與古今地理形勢不符,難以令人信服。據此,筆者以為,《史記·秦楚之際月表》"(六月)攻南陽守齮,破之陽城郭東"([1]p772)與《史記·曹相國世家》"從攻陽武,下軒轅,緱氏,絕河津,擊趙賁軍屍北,破之。從南攻犨,與南陽守齮戰陽城郭東,陷陣,取宛,虜齮,盡定南陽郡"([1] p2023)之"陽城",其地必在秦代南陽郡境內,必是秦代所置縣邑的"陽城",而不是河南省登封縣境內的"陽城"。
秦代所置的縣邑名"陽城"的可能不止一個,但秦代所置楚國境內的縣邑"陽城"者卻僅此一處。今檢《漢書·地理志》,"汝南郡:高帝置,……縣三十七:平輿。陽安。陽城,侯國。"([3] p559)證明西漢時高帝所置的汝南郡內有侯國"陽城"。《漢書·楚元王傳》載:"德字路叔,修黃老術,有智略。……地節中,以親親行謹厚封為陽城侯。"([3]p642)《漢書·外戚恩澤侯表》記載:(地節)四年三月,陽城繆侯劉德"以宗正關內侯行謹重為宗室率,侯,子安民以戶五百贖弟更生罪,減一等,定戶六百四十戶。"([3] p227)可知,汝南陽城侯乃西漢宣帝地節四年所置,而當時所置侯國的初封戶數為1140戶。依據《漢書·地理志》所載,平帝元始二年時,汝南郡領縣、侯國共37個,有戶46萬余,平均每縣戶數在萬戶以上,而"陽城"作為侯國,初封戶數僅1140戶,說明此"陽城"宣帝前後只可能是一鄉,因此不具備設縣的條件。而且此"陽城"在歷史上出現較晚,史籍中沒有秦代時在此處設"陽城"縣的記載,所以,陳勝故里不可能在汝南郡境內。至於"安徽宿縣說"在唐宋以前的古籍資料中根本找不到可信依據,僅憑明清時期的地方誌資料同樣難以自圓其說,而缺乏科學依據的立論在邏輯上是不能成立的。
據此可知,漢代以前,楚國境內只有一個"陽城"縣邑,這就是《史記·樊酈滕灌列傳》"南攻秦軍與犨,破南陽守齮於陽城"([1]p2652)中的"陽城",其故城位於犨與宛之間的今河南省方城縣境內的"陽城"縣邑。
四、楚國在戰國時期已有"陽城"楚國貴公子縣邑
《漢書·地理志》"南陽郡:堵陽,莽曰陽城。"([3]p559)《呂氏春秋·離俗·上德》"墨者巨子孟勝,善荊之陽城君。陽城君令守於國,毀璜以為符,約曰:'符合聽之。'荊王薨,群臣攻吳起,兵於喪所,陽城君與焉,荊罪之。陽城君走,荊收其國。"([7] p664)《呂氏春秋·離俗·上德》此載證明,戰國末期楚幽王悼時,即公元前237--228年期間,楚國已有貴公子縣邑封地"陽城"。春秋時期,楚國貴公子封地一般稱為縣邑,稱"公"有時也稱"君",多封王子或有功的大臣。最早的封地當屬申,稱"申公",如申公巫臣、申公子朱、蔡公棄疾、葉公子高等。
"陽城"作為縣邑,當初設於楚,楚幽王悼時,陽城君走,楚遂收其國。秦統一六國時,於秦昭襄王十五年"大良造白起攻魏,取垣,復予之。攻楚取宛。"([1] p212),此地亦被秦國所取,秦昭襄王三十五年時"初置南陽郡"([1] p213)。"陽城"之地屬歸南陽郡,秦因楚制遂名"陽城"。漢時更為堵陽,王莽時因秦制,又更為"陽城"。東漢因西漢又復為"堵陽"。可見,楚幽王悼時的"陽城君"已經是楚國的一個縣邑了。
五、"楚盜陳勝等皆丞相傍縣子,以故楚盜公行,過三川,城守不肯禁",實證陳勝故里在距上蔡不遠的楚縣邑"陽城"境內
《史記·李斯列傳》明載:"楚盜陳勝等皆丞相傍縣子,以故楚盜公行,過三川,城守不肯禁。高聞其文書相往來,未得其審。且丞相居外,權重於陛下。"([1] p2559)雖是趙高誣陷李斯是在秦二世面前的讒言,但其中"楚盜陳勝等"卻是實指。陳勝是陽城人,過三川的吳廣為陽夏人,周章是陳人,李斯、李由乃上蔡人。依據《漢書·地理志》,上蔡屬汝南郡,陳、陽夏屬淮陽國。依據《辭源》,"秦為陽夏鄉,漢置縣,……故地在今河南省太康縣。"([2] p3288)"陳,春秋諸侯國名,周初封舜之後為滿於陳,春秋末為楚所滅。國在今河南省淮陽及安徽亳縣一帶。"([2]p3273)其縣皆不與李斯故里上蔡縣相臨。可見此"傍縣"之"傍",顯然是趙高陷李斯於不忠的不實之詞。這一點從"高聞其文書相往來,未得其審。且丞相居外,權重於陛下"中明顯看出。所以,將"傍縣"之'傍"理解為"近"較為合適。
戰國時期,楚國詩人宋玉曾作《登徒子好色賦》名聞古今,其中有"嫣然一笑,惑陽城,迷下蔡。"([2] p2559)依據《辭源》"陽城、下蔡,二縣名。蓋楚之貴公子所封,故取以喻焉。"([2] p3288)其中"陽城"、"下蔡",皆戰國時期地名,"下蔡"即魯哀公二年冬"吳泄庸如蔡納聘,而稍納師。師畢入,眾知之。蔡侯告大夫,殺公子駟以說。哭而遷墓。冬,蔡遷之州來"([4] p1205)之"州來"。故址在今安徽省壽縣。因蔡始封於河南省上蔡縣,魯公年為楚靈王所滅,楚平王封蔡於時遷於河南新蔡縣,魯哀公二年又遷至州來,與上蔡、新蔡相比,其地居於淮河下游,故改稱"州來"為"下蔡"。可見,"下蔡"之名戰國時期已經出現,魯昭公二十三年為吳所滅,後又為楚所有,封貴公子於此。為楚之一縣邑。在春秋戰國時期一直是齊、楚、晉、吳爭霸的熱點地區,也是天下普遍關注的地方,因而名聞天下。
"陽城",依據上述論證,可知乃楚之一縣邑,其位居於楚國北方邊陲,境內有伏牛山橫貫東西,桐柏山綿延南北,群峰競秀,川流爭奇,天然形成一"人"字形隘口,楚文王二年冬,"過鄧"、"伐申",將秦嶺以南最大姬姓諸侯國申國據為己有,並在此處依山勢構險,置關築塞。修築方形小城用以戍守屯兵,天下遂號為"方城",成為天下九塞之一。更兼楚國北通中原諸國最重要的陸路交通要道"夏路"自此通過,又位居咽喉地帶,是楚國北逼華夏的重要軍事屏障,故楚國憑此在春秋戰國時期敢於同齊、楚、晉、吳爭霸,且一直處於優勢地位。因此,齊桓公親率八國大軍襲蔡伐楚,在蔡潰後仍不敢擊鼓進攻,只是退還郾陵以待楚使。楚屈完竟隻身前往,僅用"楚國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池,雖眾,無所用之"([4] p762)就退八國大軍。晉、楚爭霸,晉雖屢譴大軍伐楚。在楚軍湛阪大敗之後,退入"方城"竟無險,晉軍大勝之後遇"方城"卻只能"伐許而還",足知"方城"在鞏固楚國爭霸大業過程中發揮了多麼重要的作用。而"陽城"正處在隘口的南端,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有"一夫當關,萬夫莫開"之功效。因此,"陽城"在整個戰國時期,其聲名遠遠超出"下蔡"。
"夏路"載於《史記·越王勾踐世家》"夏路以左,不足以備秦"([1] p1748),是春秋時期楚國北通中原的最重要的交通要道。近年來,筆者曾多次深入實地考察,發現了"方城"關塞的整體構建體系,同時也發現了"夏路"在今河南省方城縣境內的具體走向:楚通中原諸國,自郢北上,經鄧(今河南省鄧州市治)、申(今河南省南陽市治)後,東北向經方城縣境內的梅林鋪、博望(博望鎮治)、靈龜鋪、趙河鎮治、廓封達今方城縣治,後又東向經涼亭、西東黃泥河、歇馬店,在路口自然村折向東北,經史庄、西東郭庄、傅庄、金錢庄、朱庄後北向,經孫窪、草場又折向東北,過賈河,經板章、棠樹楊、焦庄到楊武崗,下七里崗過賈河,經上曹屯、黃土窪、三里河進入葉縣界,經胡庵、陳崗、古城北向至葉邑(今舊縣鎮)。此古道雖絕大部分已廢為水溝或田園,但原貌仍可明晰可辨,東西郭庄之間和朱庄今仍存古石橋遺跡,其橋底、橋墩、橋面均以長1.87米,寬0.52米,厚0.23米的石條鋪砌,東西郭庄之間石橋東西長9.35米,南北寬4.43米,長為5孔。從石橋的修築規模來看,此處古道比自方城東北向經沙淤鋪、招撫崗、搬倒井、獨樹鎮、新店、硯山鋪至葉縣保安鎮、舊縣鎮的古道的規模宏大,無論此橋修於何時,都可以證明其繁華,故此,這條古道更符合"夏路"特徵。
"方城"最早見於《左傳·僖公四年》所載:"楚國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池,雖眾,無所用之",([4] p762)《呂氏春秋》、《淮南子》譽為"天下九塞"之一,《荀子》、《漢書》載為"長城"之號,東漢高誘注為塞,晉杜預注為山,酈道元《水經注》則載為城邑。1957年安徽壽縣出土《鄂君啟金節》明載:"庚陽丘、庚邡城、庚象禾、庚繁陽"([8] p26),"邡城"之"邡"右邑,明為城邑。根據酈道元《水經注·潕水注》所載"潕水之左,即黃城山也。水出黃城山東北,經方城。……苦萊、於東之間,東臨溪水,……苦萊即黃城也。及於東通為方城矣,世謂之方城山。水東流注潕水。故《地理志》曰:南陽葉方城邑西有黃城山,是長沮、傑溺耦耕之所,有東流水,乃子路問津處。《屍子》曰:楚狂接輿耕於方城,蓋此處也。"([6] p242)今考潕水即今賈河,而出黃城山(即今黃石山、小頂山)東北入賈河之水惟有硯水,對照明嘉靖《南陽府志》"招撫崗店、搬倒井店、龍泉店(今獨樹鎮治)硯山鋪店俱在州(即裕州,今方城縣治)北。"([9]第二冊 p68)可知,古人多將東北誤為北,而東南自然為東流了。郭仲產則將東南誤作南,方城自然在其東方了。可知"方城"城邑故址就在黃城山東、硯水以西的夏路古道上。
筆者2004年4月再次到七里崗一帶考察,在"夏路"穿過七里崗的楊武崗自然村南側發現一口古井,口徑約1米,均用弧形子母磚砌成,古井附近隨處可見漢代磚瓦殘片,有方形溝壕,顯然為一古城遺跡。夏路緊貼城邑北側通過。今觀此處一帶形勢,七里崗自黃城山東南延展,直到潕水東向處,崗勢南緩北峻,儼然一道長城。楚國若稍加修築,便可發揮軍事防禦作用,如再在楊武崗"夏路"通過處築城屯兵戍守,黃城山以西的獨樹大關口長城、楚城長城同潕水以東楚國所修築的走馬嶺、轉山及關山長城將同七里崗一帶的長城、城邑一起構成"方城"關塞的整體,使這里成為北方中原諸國難以逾越的軍事屏障,令人聞而生畏,望之膽寒,真可謂"一夫當關,萬夫莫開"。
在"方城"南"夏路"途經今方城縣境內的朱庄自然村處,"夏路"分為兩條,一條折北通向葉邑,另一條東南向經象禾、繁陽直通往上蔡、新蔡、下蔡等地區,呈"人"字形,這是楚國東通蔡國的最重要的陸路交通要道。在今河南省駐馬店地區泌陽縣境內北部有象河關,此即《鄂君啟金節》"自鄂往,庚陽丘、庚邡城、庚象禾"([8] p26)中之"象禾"。1998年3月,筆者與於德勝等人到泌陽縣北部的象河關附近考察,發現了距象河關西北5華里的南北走向的山岡上有烽火台遺跡及秦代磚塊,南向連接關山,北接泌陽、舞鋼區交界的五峰山,象河乃春水一支流,春水即《水經注·潕水注》中"葉東界有故城,始縣,至瀙水,達比陽" ([6] p242)之"瀙水"。證明此處地望與《水經注·澧水注》和《鄂君啟金節》記載相符合。由此可知,"陽城"與"下蔡"均為"夏路"經過的楚國戰國時期的最重要,同時在當時也最負盛名的兩個縣邑,正是因為此,宋玉才能將這兩個縣邑作為《登徒子好色賦》中誇飾登徒子美色的喻體。
綜上所述,依據《史記》敘述是所遵循的原則和筆者考察研究、發現,可以肯定,《史記·陳涉世家》所載"陳勝者,陽城人也"中的"陽城",正是居於秦嶺以南、楚通中原咽喉地帶、重要交通要道"夏路"樞紐位置的河南省方城縣境內的"陽城",這里不僅完全符合秦置縣邑條件,而且是秦置楚國境內唯一的縣邑,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農民起義領袖陳勝"少時佣耕"的故里。
參考資料:
(1)《史記》北京 中華書局1989
(2)《辭源》北京 商務印書館1979
(3)《漢書》鄭州 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
(4)《左傳》 長沙 嶽麓書社1991
(5)《周禮·儀禮》遼寧教育出版社1997
(6)《水經注》長春 時代文藝出版社 2002
(7)《諸子集成》長春 長春出版社1999
(8)《中國大網路全書·考古學》北京 中國大網路全書出版社1986
(9)《明嘉靖南陽府志校注》南陽 南陽地區史志編纂委員會總編室翻印1984
http://www..com/s?ie=gb2312&bs=%D5%BD%B9%FA%28%D1%F4%B3%C7%29%BA%D3%C4%CF%B5%C7%B7%E2%B5%B1%CA%B1%CA%F4%D3%DA%C4%C4%B8%F6%B9%FA%BC%D2%B5%C4&sr=&z=&cl=3&f=8&wd=%D5%BD%B9%FA%BA%D3%C4%CF%B5%C7%B7%E2%B5%B1%CA%B1%CA%F4%D3%DA%C4%C4%B8%F6%B9%FA%BC%D2%B5%C4&c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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