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醫保備案
1. 鶴壁網上交醫保怎麼打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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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壁職工醫保在淇縣報銷
1、一般不能跨地區使用;
2、特殊情況下,出差、探親、休假等原因在異地發生的緊急住院醫療費用,應按照參保所在地醫療保險辦法的具體規定進行費用報銷。一般在急診的情況下,允許就近診治。治療後,憑治療醫院出具的有效憑證回所在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
3、另外如果已經退休的,身邊子女在北京定居的,回參保地的醫保中心申請退休人員異地安置,辦好後就可以在××選擇一到兩家定點醫院就醫,費用先自己墊付,然後回參保地醫保中心報銷。
4、對於長期駐外職工,也可申請醫保異地安置,由單位申請,辦好後就可以在××選擇一到兩家定點醫院就醫,費用先自己墊付,然後回參保地醫保中心報銷。
2. 鶴壁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每年交多少錢
鶴壁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為規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根據《鶴壁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一、總則
第一條《辦法》規定「全市執行統一的居民醫保政策,實行屬地管理」,是指全市統一執行《鶴壁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及各項配套政策。城區為一個統籌地區,浚縣為一個統籌地區,淇縣為一個統籌地區,三個統籌地區獨立運行。
第二條《辦法》規定「居民醫保年度為自然年」,是指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三條《辦法》所稱「異地」,是指鶴壁市行政區域以外的區域。
第四條參保居民的年齡計算辦法是,居民參保時年齡計算到參保當年的12月31日。
二、管理機構職責
第五條市教育部門負責市直學校學生、托幼機構兒童整體參加居民醫保的宣傳、組織和參保繳費等工作,縣(區)學校、托幼機構由縣(區)教育部門負責。
市民政部門負責 「 低保對象 」 身份的確認,會同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對 「 低收入家庭 60 周歲以上老年人 」 制定具體界定標准,合理確定對象范圍。督促縣(區)民政部門確認相關人員身份,並向同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供應參保人員名單。
市殘聯負責 「 重度殘疾的學生和兒童 」 、 「 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 」 身份的確認,督促縣(區)殘聯確認相關人員身份,並向同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供應參保人員名單。
市、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本統籌地區居民醫保宣傳培訓、參保審定、醫療保險手冊和醫療保險 IC 卡製作、基金管理、醫療費審核支付等工作。
各區醫 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本轄區街道辦事處和鄉(鎮)居民醫保業務督辦、參保繳費復核、業務信息匯總申報和本級財政補助資金匹配的督促等工作。
街道辦事處和鄉(鎮)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轄區內居民的入戶調查、登記參保、材料審核、信息錄入、醫療保險費征繳、醫療保險關系變更、醫療保險手冊和醫療保險 IC 卡發放等工作。
三、登記參保、繳費
第六條《辦法》所稱「低保對象」,是指持有《鶴壁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並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是指民政部門確認的低收入家庭中年滿60周歲的居民;「重度殘疾人員」,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並經市殘聯鑒定為三級(含三級)以上肢體殘、聽力殘、語言殘、智力殘、視力殘(不含低視力)、精神殘等殘疾人員。
第七條城鎮居民參保需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原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低保對象」還應提供《鶴壁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重度殘疾人員」還應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
第八條在校學生、托幼機構少年兒童由教育部門組織整體參保,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到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參保、繳費手續。
學校、 托幼機構完成學生、少年兒童的 參保資料 審核 、信息錄入、代收保險費後,市直學校、 托幼機構 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區屬學校、 托幼機構 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第九條街道辦事處、鄉(鎮)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年要對參保的低保對象、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重度殘疾人進行公示。
第十條《辦法》啟動當年的登記參保繳費期限為20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參保居民一次性繳納2008年下半年和2009年全年的醫療保險費。以後年度的登記參保繳費期限,按《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四、醫療管理
第十一條《辦法》規定的「起付標准」,是指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前,居民個人應先自付的費用。「最高支付限額(包括住院和門診重大疾病醫療費用)」,是指一年內由統籌基金支付住院和門診重大疾病醫療費用合並計算的最高數額。
「 一年內第二次及以後住院的起付標准減半 」 ,是指 一年內參保居民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且第一次住院符合規定的醫療費超過起付標准,從第二次起起付標准按所就診醫院起付標准降低 50% 。
第十二條參保居民需長期在異地居住的,須攜帶醫療保險手冊和個人申請,到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備案手續,並限選兩家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為就診醫院。
第十三條參保居民因病情需轉本統籌地區以外其他醫療機構就醫的,除急診外原則上須由二級以上(含二級)醫療機構開具轉診單,醫療機構的醫保管理部門審核蓋章、分管院長簽字、到本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方可外轉。
第十四條參保居民住院期間,因就診醫院醫療條件所限,需到其他醫療機構診斷的,由就診醫院開具轉診單,經就診醫院的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同意即可轉診,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由原就診醫院按有關規定報銷。
第十五條參保居民因急救到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須在就診後3個工作日內向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報告。如需繼續住院治療的,病情穩定後及時轉入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
第十六條參保居民因急救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符合《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一條三款、四款規定發生的住院醫療費,先由個人墊付,出院後憑相關資料到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報銷。
第十七條診斷為傳染病的參保居民,按照傳染病人就地歸口管理、集中收治的原則,到衛生部門指定的傳染病醫療機構診治。
第十八條《辦法》規定「學生及少年兒童發生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突然、非本意、非疾病使其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學生及少年兒童自遭受意外傷害住院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報告。
第十九條《辦法》啟動當年,參保居民從7月1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居民醫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及門診賬戶劃入數額減半。
第二十條參保居民應妥善保管醫療保險手冊、醫療保險IC卡,如有遺失或損壞,應及時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掛失和補發手續。參保居民死亡的,其親屬應及時攜帶死亡證明、醫療保險手冊、醫療保險IC卡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注銷手續。
五、保險關系變更
第二十一條參保居民基礎信息發生變化(由普通居民轉為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人,由低保對象、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人轉為普通居民,18周歲以下居民轉為18周歲以上居民,戶籍遷移等),參保居民要及時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二條參加居民醫保轉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居民,其居民醫保繳費年限不計算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第二十三條城鎮居民參保後就業的,應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再享受居民醫保待遇,所繳醫療保險費不予退回。
第二十四條參保居民出國定居、參軍或死亡的,已繳納的保險費不予退回,保險關系自行中止,停止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六、基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每年12月10日前,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將本級財政補助資金、參保居民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和利息,一次性劃入市居民醫保基金專戶;各縣財政部門將本級財政補助資金劃入縣居民醫保基金專戶。
每年12月20日前,市財政分別向市、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下撥市級財政補助資金。
七、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細則》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細則》與《辦法》同步實施。
3. 鶴壁醫保查詢個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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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陸鶴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選擇「個人公積金網上業務」,輸入身份證和密碼的方式,默認密碼為「111111」,請及時登陸修改密碼。
2、持本人身份證以及其他材料,到鶴壁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查詢。
3、撥打公積金查詢電話
4. 鶴壁市職工醫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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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壁職工醫保在淇縣報銷
1、一般不能跨地區使用;
2、特殊情況下,出差、探親、休假等原因在異地發生的緊急住院醫療費用,應按照參保所在地醫療保險辦法的具體規定進行費用報銷。一般在急診的情況下,允許就近診治。治療後,憑治療醫院出具的有效憑證回所在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
3、另外如果已經退休的,身邊子女在北京定居的,回參保地的醫保中心申請退休人員異地安置,辦好後就可以在××選擇一到兩家定點醫院就醫,費用先自己墊付,然後回參保地醫保中心報銷。
4、對於長期駐外職工,也可申請醫保異地安置,由單位申請,辦好後就可以在××選擇一到兩家定點醫院就醫,費用先自己墊付,然後回參保地醫保中心報銷。
5. 鶴壁行政服務大廳醫保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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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行政服務中心在智慧鶴壁,具體位置在淇濱大道和興鶴大街交叉口東南角,也就是工商局對面,也就是嘉禾轉盤旁邊,也就是市政府北門往西200米路南。
6. 鶴壁市醫保個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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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查一下自己在退休時是否交滿醫保的交費年限,未交滿年限的,醫保卡上醫保中心不打醫保費金額的,可以到醫保中心查詢,如果交足年限的,也拿身份證和醫保卡去醫保中心查詢
7. 鶴壁市醫保結算科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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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卡是不能取現的,同時醫保卡丟失之後版應該及時權掛失以防被盜刷。
持卡人若不慎丟失居民醫保卡,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向勞動保障部門進行電話掛失(24小時服務電話:12333),掛失時應同時提供姓名、身份證號碼或居民醫保卡編號及個人相關信息;
醫保卡補辦步驟:
1、參保人辦理掛失後,憑本人身份證在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卡手續。
2、辦理補卡手續時,參保人填寫《城鎮職工社會保障卡補辦、更換申請單》,辦理申請補卡的5個工作日後,便可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領取新卡。
3、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受理補卡申請時一定要按規定收取工本費並開具相關的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