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芬河同城
發布時間: 2021-02-19 02:17:37
Ⅰ 1912年至1931年,東北是如何變成「4省172縣」的
辛亥革命(1911年),武昌首義,各省響應,推翻清朝統治,結束了兩千多年君主專制制度,建立了資產階級的中華民國政權。從1912年至1931年滿洲國成立前夕的民國時期,東北行政區劃大體上可分為兩大階段:一是北京政府時期,二是南京國民政府時期。
1929年2月,因“奉天”二字含有濃厚的君主色彩,乃取“遼水流域永久安寧”,改奉天省為遼寧省。同年9月,吉林省會吉林改名永吉。
本時期,在行政區劃中首創了市制。1921年7月北洋政府頒布了《市自治制》,設置特別市和普通市為自治團體。國民黨政府時期,將市正式定為地方行政區域。1927年國民黨政府定都南京後即有特別市之設置,1928年7月正式公布《特別市組織法》和《普通市組織法》,規定特別市直屬中央政府;普通市隸於省政府。
1930年5月,又頒布《市組織法》,廢除特別市與普通市,將市分為院轄市與省轄市,前者直屬行政院,後者隸於省政府。此種情況滿洲國時期中斷,國共對峙時期同。創立市政制度,是繼元設行省後,行政區劃史上又一重要里程碑。
從1927年4月起至1947年6月底止,先後有沈陽、錦州、營口、鞍山、旅順、本溪、撫順、通化、安東、四平、吉林、長春、牡丹江、延吉、佳木斯、北安、齊齊哈爾、海拉爾等城鎮設置過普通市(省轄市)。南京政府成立後,設治局數量在本期內有較大的增長,不少設治局升格為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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