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監獄減刑名單公示
① 怎麼查法院監獄減刑公示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內監容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刑。
《刑法》
第七十八條【適用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
② 怎麼查詢減刑人員名單
可以在監獄官網上查,對於減刑人員會進行公示,以副標題中廣東陽江監獄來舉例查詢。
一、打開廣東省陽江監獄官網
(2)周口監獄減刑名單公示擴展閱讀
減刑對象條件:
減刑只適用於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處上述四種刑罰之一的犯罪分子,無論其犯罪行為是故意還是過失,是重罪還是輕罪,是危害國家安全罪還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備了法定的減刑條件都可以減刑。
減刑只能適用於特定的對象。依照我國刑法第78條之規定,減刑適用於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這里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都屬於自由刑的范圍。
其中,管制是限制自由刑;拘役、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是剝奪自由刑。由此可見,我國刑法中減刑,主要是指縮短自由刑的執行期限,因而與其他刑罰執行中的減輕制度得以區分。
在其他刑罰執行中,也存在減輕的問題,例如死緩減刑。如前所述,死緩減刑是由於犯罪分子在死緩期間沒有故意犯罪,因而刑種發生變更,將死刑改為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
這種死緩減刑雖然也具有減刑的性質,但它是死緩制度的內容之一,不同於我國刑法中的減刑制度。當然,死緩犯減為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以後,符合減刑條件而被減刑的,可以視為減刑。
③ 監獄減刑已經公示,多久可以出來,已經過去10天了還沒有消息
減刑是先公示,公示期過後法院才會審核相關申請,如果公示期內有其他人版有意權見的話也要綜合這些意見一起審核。所以減刑是先公示再審核的,你要明白這個順序,並不是說公示完就減刑生效。法院在收到減刑建議後最長兩個月內要審核完畢,這其中包括了公示期。大部分案件一般一個月左右就可以審完,所以你們再耐心等等吧。
④ 監獄網上減刑公示出來了是不是就等於已經減刑了
不是,各地區有所不同,一般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減刑、假釋案件時,在法定期限內擬出意見,下達裁定之前在監獄、監區范圍內予以公示。內容涉及罪犯的姓名、罪名、刑期、余刑、悔改表現和立功情況, 法院擬定的減刑、假釋意見等。裁前公示在意見擬定後的3個工作日內進行,公示期為5天。監獄被要求在監區醒目位置設立公示欄,並保證罪犯充分了解公示的內容。在公示欄旁設立意見箱,但現在一般採用宣傳欄張貼,電子屏滾動播出,監獄內網公示等形式,法院通過公布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保證反饋意見渠道暢通。在接到反饋的意見後,法院要對擬定的意見進行復議,並在公示期滿後的5個工作日內作出裁定。
你說的監獄網上公示,只是按程序在5個工作日內的公示,但一般沒問題的。
⑤ 有誰知道周口西華監獄減刑五月一日的人員名單啥時候出來呢!
你好,2017年五一減刑,減刑公告怎麼還沒有公開,謝謝,請回答?
⑥ 減刑假釋公示名單怎麼查
並不是一個單純的5年減多久,而是對何種情況能夠減刑,何種情況限制減刑所做出的規定。具體規定如下:第一條為規范監獄提請減刑、假釋工作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刑罰執行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監獄提請減刑、假釋,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實行案責任制。第三條被判處有期徒刑和被減刑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減刑、假釋,由監獄提出建議,提請罪犯服刑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第四條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的減刑,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的減刑、假釋,由監獄提出建議,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局審核同意後,提請罪犯服刑地的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第五條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局和監獄分別成立減刑假釋評審委員會,由分管領導及刑罰執行、獄政管理、教育改造、獄內偵查、生活衛生、勞動改造、政工、監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分管領導任主任。監獄管理局、監獄減刑假釋評審委員會成員不得少於9人。第六條監獄提請減刑、假釋,應當由分監區或者未設分監區的監區人民警察集體研究,監區長公會議審核,監獄刑罰執行部門審查,監獄減刑假釋評審委員會評審,監獄長公會議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局刑罰執行部門審查監獄依法定程序提請的減刑、假釋建議並出具意見,報請分管副局長召集減刑假釋評審委員會審核後,報局長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局長公會議決定。第二章監獄提請減刑、假釋的程序第七條提請減刑、假釋,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結合罪犯服刑表現,由分監區人民警察集體研究,提出提請減刑、假釋建議,報經監區長公會議審核同意後,由監區報送監獄刑罰執行部門審查。直屬分監區或者未設分監區的監區,由直屬分監區或者監區人民警察集體研究,提出提請減刑、假釋建議,報送監獄刑罰執行部門審查。分監區、直屬分監區或者未設分監區的監區人民警察集體研究以及監區長公會議審核情況,應當有書面記錄,並由與會人員簽名。第八條監區或者直屬分監區提請減刑、假釋,應當報送下列材料:(一)《罪犯減刑(假釋)審核表》;(二)監區長公會議或者直屬分監區、監區人民警察集體研究會議的記錄;(三)終審法院裁判文書、執行通知書、歷次減刑裁定書的復印件;(四)罪犯計分考核明細表、罪犯評審鑒定表、獎懲審批表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五)罪犯確有悔改表現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現的具體事實的書面證明材料。第九條監獄刑罰執行部門收到監區或者直屬分監區對罪犯提請減刑、假釋的材料後,應當就下列事項進行審查:(一)需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完備、規范;(二)罪犯確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現的具體事實的書面證明材料是否來源合法;(三)罪犯是否符合法定減刑、假釋的條件;(四)提請減刑、假釋的建議是否適當。經審查,對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提請條件的,應當通知監區或者直屬分監區補充有關材料或者退回;對相關材料有疑義的,應當提訊罪犯進行核查;對材料齊全、符合提請條件的,應當出具審查意見,連同監區或者直屬分監區報送的材料一並提交監獄減刑假釋評審委員會評審。提請罪犯假釋的,還應當委託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對罪犯假釋後對所居住社區影響進行調查評估,並將調查評估報告一並提交。第十條監獄減刑假釋評審委員會應當召開會議,對刑罰執行部門審查提交的提請減刑、假釋建議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會議應當有書面記錄,並由與會人員簽名。監獄可以邀請人民檢察院派員列席減刑假釋評審委員會會議。第十一條監獄減刑假釋評審委員會經評審後,應當將提請減刑、假釋的罪犯名單以及減刑、假釋意見在監獄內公示。公示內容應當包括罪犯的個人情況、原判罪名及刑期、歷次減刑情況、提請減刑假釋的建議及依據等。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有監獄人民警察或者罪犯對公示內容提出異議,監獄減刑假釋評審委員會應當進行復核,並告知復核結果。第十二條監獄應當在減刑假釋評審委員會完成評審和公示程序後,將提請減刑、假釋建議送人民檢察院徵求意見。徵求意見後,監獄減刑假釋評審委員會應當將提請減刑、假釋建議和評審意見連同人民檢察院意見,一並報請監獄長公會議審議決定。監獄對人民檢察院意見未予採納的,應當予以回復,並說明理由。第十三條監獄長公會議決定提請減刑、假釋的,由監獄長在《罪犯減刑(假釋)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加蓋監獄公章,並由監獄刑罰執行部門根據法律規定製作《提請減刑建議書》或者《提請假釋建議書》,連同有關材料一並提請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檢察院對提請減刑、假釋提出的檢察意見,應當一並移送受理減刑、假釋案件的人民法院。對本規定第四條所列罪犯決定提請減刑、假釋的,監獄應當將《罪犯減刑(假釋)審核表》連同有關材料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局審核。第十四條監獄在向人民法院提請減刑、假釋的同時,應當將提請減刑、假釋的建議書副本抄送人民檢察院。第十五條監獄提請人民法院裁定減刑、假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提請減刑建議書》或者《提請假釋建議書》;(二)終審法院裁判文書、執行通知書、歷次減刑裁定書的復印件;(三)罪犯計分考核明細表、評審鑒定表、獎懲審批表;(四)罪犯確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現的具體事實的書面證明材料;(五)提請假釋的,應當附有縣級司法行政機關關於罪犯假釋後對所居住社區影響的調查評估報告;(六)根據案件情況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對本規定第四條所列罪犯提請減刑、假釋的,應當同時提交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局簽署意見的《罪犯減刑(假釋)審核表》。第三章監獄管理局審核提請減刑、假釋建議的程序第十六條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局刑罰執行部門收到監獄報送的提請減刑、假釋建議的材料後,應當進行審查。審查中發現監獄報送的材料不齊全或者有疑義的,應當通知監獄補充有關材料或者作出說明。審查無誤後,應當出具審查意見,報請分管副局長召集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核。第十七條監獄管理局分管副局長主持完成審核後,應當將審核意見報請局長審定;分管副局長認為案件重大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的,可以建議召開局長公會議審議決定。監獄管理局審核同意對罪犯提請減刑、假釋的,由局長在《罪犯減刑(假釋)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加蓋監獄管理局公章。第四章附則第十八條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減刑、假釋案件的,監獄應當派員參加庭審,宣讀提請減刑、假釋建議書並說明理由,配合法庭核實相關情況。第十九條分監區、直屬分監區或者未設分監區的監區人民警察集體研究會議、監區長公會議、監獄評審委員會會議、監獄長公會議、監獄管理局評審委員會會議、監獄管理局局長公會議的記錄和本規定第十五條所列的材料,應當存入檔案並永久保存。第二十條違反法律規定和本規定提請減刑、假釋,涉嫌違紀的,依照有關處分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一條監獄職務犯罪罪犯減刑、假釋案件,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請備案審查。
⑦ 周口監獄一年幾次減刑
符合減刑條件的可以申請減刑,能否減刑取決於罪犯的日常表現,是否有悔改表現、立功表現等。
法律規定最多可以減一半刑期,實際基本達不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八條【適用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
⑧ 2016河南省豫北監獄減刑假釋名單
監獄罪犯減刑假釋裁定現在是全部上網公示
具體需要到相關法院網站上找
⑨ 如何查詢2018年服刑人員減刑名單
可以通過親屬直接到監獄會見服刑人員的時候通過會見室直接就可以查詢到。
服刑人員計分考核明細親屬可查,什麼條件下能減刑有本明細賬等等,這是監獄規范執法,深化獄務公開,確保減刑、假釋和保外就醫公平公正的一個縮影。
實行減刑、假釋服刑人員個人申請,可以對警察起到一定的提示作用,有效防止警察因工作失誤而導致服刑人員減刑、假釋材料遲報、漏報、誤報等現象的發生,同時也維護了服刑人員的知情權和刑事權利,保障了減刑、假釋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及時、准確地進行,促進了服刑人員自我改造的積極性。
(9)周口監獄減刑名單公示擴展閱讀:
減刑,是針對正在執行刑罰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減刑只適用於:
一、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說,減刑的對象只有被判處刑種的限制,而沒有犯罪性質和被判刑期的長短的限制;
二、在刑罰執行期間,正在執行刑罰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減刑情節,如果沒有被判處刑罰或者刑罰已執行完畢,減刑就不存在的意義。
只有符合上述兩個前提條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適用減刑。
減刑,分相對減刑和絕對減刑兩種情形。
相對減刑,也叫可以減刑。刑法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二者居其一,即符合相對減刑的條件。
絕對減刑也叫應當減刑,是具有刑法規定的六個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情形的減刑。
具體執行減刑工作時,對以下四個問題應嚴格注意:
一、未成年犯減刑,此照成年犯相對放寬;
二、老年和有殘疾(不含自傷自殘)的著重把握確有悔改表現;
三、對危害國家安全罪、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主犯、累犯從嚴掌握;
四、假釋犯不予減刑,考驗期也不能縮短。
參考資料:人民網-服刑人員考核分本人可算親屬可查
⑩ 2016周口監獄一監區釋放名單
嘉獎分表揚和記功,記功兩次可以申請減刑。表揚要三次。根據你朋友的情況,監獄會給他減一次刑的。大約能減半年到一年。不超過一年。 各地方有差異,但監獄里得來的嘉獎一般監獄會將它摺合成減刑時間。你朋友應該在一年之內就可以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