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審監庭
㈠ 法院審監庭
可向檢察機關的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咨詢、申訴,其可對法院確有錯誤的判決、裁定提出抗訴。
僅供參考。
㈡ 法院審監庭的主要工作是什麼_
1、審判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下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民事(不含知識產權、海事等)生效裁判提出抗訴的案件;
審判最高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各類生效裁判提出抗訴的案件;
審判高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改判死刑,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的刑事案件;
依法核准因被告人在死緩考驗期內故意犯罪,應當執行死刑的案件。
2、審查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審查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各類案件;
審查處理經高級人民法院復查駁回或者再審改判,仍繼續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申訴、申請再審,經立案庭審查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刑事、民事(不含知識產權、海事等)案件;
審查處理雖未經高級人民法院復查、但立案庭認為原審裁判符合立案條件的少數刑事、民事(不含知識產權、海事等)案件。
3、審查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的領導人、領導機關交辦的,不服該院生效裁判的各類案件,以及下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刑事、民事(不含知識產權、海事等)案件。
4、審批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再審案件延長審限的申請。
(2)許昌審監庭擴展閱讀:
審判監督制度,又稱再審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依法重新審判的一種特別的審判工作制度。審判監督制度是實行兩審終審制度的一個補救。
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和民事、刑事、行政三個訴訟法的規定,審判監督制度包括以下幾個要點:
(1) 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前提,是發現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在認定事實或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
(2) 有權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是各級人民法院院長、上級人民法院、上級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
(3) 提起審判監督的方式是各級人民法院院長提請審判委員會處理;最高人民法院提審或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再審;最高人民檢察院、上級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
(4)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如果原來是第一審案件,應當依照第一審程序進行審判,所做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抗訴;如果原來是第二審案件,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案件,應當依照第二審程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㈢ 法院審監庭的主要工作包括哪些
審判監督庭職 能
一、審查處理經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審查認為應當按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版的各類再審案件權(行政庭審查處理的除外);
二、審判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刑事、民事再審案件;
三、審查處理省高級人民法院等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案件。
㈣ 我有案子到審監庭已經談過話了,下面還要不要再開庭,
談話是了解情況,你沒有得到法院的裁決,最後都是開庭的!
㈤ 刑事案件,已經入獄,提交了再審申請,審監庭已經立案想了解接下來的處理流程,越詳細越好
因為再審案件很復雜,因為決定再審的時候情勢有的會發生很多變化,比如以前的當事人下落不明啊,需要委託基層法院送達啊之類的,所以時間比較難確定到底什麼時候能審理,一般法院的審監庭在送達完當事人後會發應訴通知書給你們。你們主要要做的就是整理好你們的訴求和新的證據等。
㈥ 審判監督庭的職責是什麼
1、審判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下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民事(不含知識產權、海事等)生效裁判提出抗訴的案件;審判最高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各類生效裁判提出抗訴的案件。
審判高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改判死刑,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的刑事案件;依法核准因被告人在死緩考驗期內故意犯罪,應當執行死刑的案件。
2、審查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審查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各類案件。
審查處理經高級人民法院復查駁回或者再審改判,仍繼續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申訴、申請再審,經立案庭審查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刑事、民事(不含知識產權、海事等)案件。
審查處理雖未經高級人民法院復查、但立案庭認為原審裁判符合立案條件的少數刑事、民事(不含知識產權、海事等)案件。
3、審查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的領導人、領導機關交辦的,不服該院生效裁判的各類案件,以及下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刑事、民事(不含知識產權、海事等)案件。
4、審批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再審案件延長審限的申請。
(6)許昌審監庭擴展閱讀:
審判監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發現在認定事實或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依法提起並對案件進行重新審判的程序。
審判監督程序的意義是通過審判監督程序,可依法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有利於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准確有效地懲罰犯罪分子,充分體現和貫徹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方針政策。
有利於加強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監督,及時發現審判中存在的問題,改進審判工作方法和作風,提高審判人員的素質;通過審判監督程序,可以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對審判工作的監督作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
㈦ 案件到了審監庭多長時候再審岀判決書
再審案件都是適用普復通程序制審理,民事再審案件的審理期限是六個月,刑事再審案件的審理期限是三個月,也就是說,從案件到審監庭開始,到再審岀判決書,最遲不會超過六個月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第四條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為三個月;需要延長期限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裁定再審的民事、行政案件,根據再審適用的不同程序,分別執行第一審或第二審審理期限的規定。
㈧ 審監庭是幹嘛的
行使審判監督職能,主要負責再審、申訴案件的立案,審理工作。
㈨ 審監庭叫我過去說有人起訴我,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這時叫你過去,應該是叫你拿訴狀等訴訟材料了,沒有什麼要特別注意的。有一點,就是輕易先不要跟法官簽什麼字(簽送達回證等程序性文件除外),等把訴狀等訴訟材料拿回家研究後再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