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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國土

發布時間: 2021-02-21 22:44:55

洛陽市國土資源局

洛陽市位於河南省西部,介於東經111°8′~112°59′,北緯33°35′~35°05′之間,北依黃河,南鄰秦嶺,地理位置險要,自古以來乃兵家必爭之地。洛陽市東與鄭州市接壤,西與三門峽市為鄰,南連平頂山南陽二市,北與焦作市相接,總面積15208平方公里。轄九縣(市)六區,人口654.4萬人。洛陽是我國著名新興工業城市,又是享譽海內外的歷史文化名城,素有「九朝古都」美稱。洛陽地處秦嶺山脈東段,地勢總體南高北低,南部山區有伏牛山、熊耳山、外方山等山脈,最高山峰為欒川縣雞角尖山峰,海拔2212.5米。北部為伊洛盆地及邙山丘陵。最低點為偃師市伊洛河河床,海拔118米。全區相對高差為2094.5米。洛陽市跨黃河、長江兩大水系,主要流域面積為黃河水系,洛河、伊河為主幹河流。二者在偃師境內交匯後稱為伊洛河,匯入黃河。南部老灌河、白河、汝河自北西向南東匯入長江。

趙建國 黨組書記、局長

趙力爭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張耀虎 黨組副書記、調研員

高士義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衛平 副局長(市政協副主席)

李登峰 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縣級)

王躍欣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陶洲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趙建國簡介:漢族,山西省左權縣人,本科學歷,中國共產黨黨員。1972年入伍,在部隊歷任排長、作戰參謀、作訓科長,兩次榮立個人三等功;1987年,任焦作市山陽區常委、武裝部部長;1992年,任焦作市中站區委常委、副書記;1997年,任山陽區委常委、區長;2001年,任焦作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2007年3月至今,任洛陽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機構設置】2004年,根據中共洛陽市委、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洛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洛發[2004]14號),撤銷洛陽市國土資源與城市規劃局,成立洛陽市國土資源局,撤銷市地質礦產局,其職能並入洛陽市國土資源局。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為主管全市土地、礦產、測繪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2010底,全局實有在職人員266人,退休人員41人,其中,局機關編制55人,實有62人。局機關內設辦公室、調控和監測科、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財務科、總師室、法規監察科、信訪科(首問服務科)、耕保用地科、土地科用科、地籍管理科、規劃科、測繪管理科(洛陽市測繪局)、礦產開發科、地質勘查科、資源與環境科15個職能科室。市局下轄13個二級機構,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7個,分別為監察支隊、澗西分局、西工分局、老城分局、瀍河分局、龍門分局、伊洛產業聚集區國土資源分局,編制人數共72名,實有113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6個,分別為洛陽市土地儲備整理中心、洛陽市地產交易中心、洛陽市土地登記評估中心、洛陽市礦業發展中心、洛陽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洛陽市國土資源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編制人數共84人,實有91人。

【土地資源】洛陽市土地總面積15235.8平方公里。東部陵谷川地區位於洛陽市東北部,主要包括洛陽市4個城市區,洛龍區的7個鄉鎮,吉利區及偃師市的15個鄉鎮,孟津縣的6個鄉鎮,新安縣的1個鎮。總土地面積19.01萬公頃,佔全市土地總面積的12.48%。該地區主要是海拔300米以下的平原地區,土壤較肥沃,以褐土、潮土為主。地下水位較淺,農田水利設施好。光照熱量條件較差。由於耕作條件好,農業生產歷史悠久,靠近城市,是洛陽市糧食、蔬菜高產區。有發達的交通條件,工業基礎雄厚,鄉鎮企業、集市貿易有一定規模,非農業人口集中,工副業比較發達。

北中部丘陵區位於洛陽市北中部,包括新安、孟津、宜陽、伊川、嵩縣、汝陽和偃師的67個鄉鎮,土地面積52.41萬公頃,佔全市土地總面積的34.41%。該區大部分地貌為海拔500米左右的丘陵和淺山,地勢起伏,切割嚴重,多為黃土覆蓋。土壤以褐土為主,質地黏重,有機質含量小,肥力差。農業是該區的主導產業。

中南部低山區包括宜陽、洛寧、嵩縣、欒川、汝陽五縣的23個鄉鎮。土地面積29.33萬公頃,佔全市土地總面積的19.26%。該區大部分為海拔1000米以下的低山區,土壤主要是褐土、棕壤兩大類。光照資源豐富,無霜期長,年降水量600~800毫米。荒山荒坡較多,耕地資源較少,種植業發展受自然條件特別是水土條件的限制。該區以低山為主,各種地形均有分布。

西南部中山區包括洛寧、欒川、嵩縣、汝陽四縣的29個鄉鎮,土地面積51.55萬公頃,佔全市土地總面積的33.85%。該區地處伏牛山和熊耳山腹地,山高坡陡,地形復雜,一般海拔1000~2000米。由於地形起伏,土壤、氣候、降水明顯表現出地域分異和垂直分異規律,土壤根據海拔由低到高依次為褐土、山地褐土、山地棕壤等。

【國土資源規劃修編】2010年,《洛陽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已上報國務院,通過了國土資源部等大多數部委的審查,待國務院審批。繼2009年全市十個縣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獲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實施後,全市142個鄉級規劃分別通過了省、市聯合組織的初審、復審,2010年5月,洛陽市人民政府批准實施。編制完成了《洛陽市礦產資源規劃(2008~2015)》(送審稿),2010年12月23日由河南省國土資源廳組織專家對該礦產資源規劃進行了初步審查,洛陽市國土資源局正按初步審查意見修改完善礦產資源規劃,並擇機上報河南省國土資源廳預審。

【建設用地報批】2010年,全市共上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審批建設用地86個批次,用地總面積3140.8263公頃。其中,上報國務院審批單獨選址項目4個,土地面積1137.4411公頃(含單獨選址項目用地);上報省政府審批建設用地67個批次,土地面積1743.0845公頃;上報市政府審批農用地轉用15個批次,土地面積260.3007公頃,報件一次通過率達98%。全市共經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復建設用地79個批次,用地總面積2585.4138公頃。其中,國務院批復單獨選址項目4個,土地面積7003.0666公頃;省政府批復建設用地60個批次,土地面積1624.8033公頃;市政府批復建設用地15個批次,土地面積260.3007公頃。

【耕地保護】2010年,嚴格執行基本農田「五不準」制度,把基本農田落實到了地塊和農戶。對基本農田規劃調整、佔用和補劃,洛陽市始終堅持「總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布局更優化」的原則。2010年,全市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穩定在37.52萬公頃以上,耕地面積穩定在42.73萬公頃以上。實現了先儲備後使用,基本農田質量達到了國家規定的質量標准。2010年,省廳下達洛陽市補充耕地883.0公頃,全年批准補充耕地項目立項27個,立項面積6634.3210公頃;驗收補充耕地項目20個,驗收面積3028.1059公頃,驗收的20個項目均已經省廳核查確認並列入補充耕地儲備庫,超額完成了省廳下達的完成883.0公頃補充耕地任務指標。嚴格執行建設用地項目與補充耕地項目掛鉤制度,嚴格加強耕地佔補平衡項目管理,已建立了耕地後備資源庫、年度占補平衡項目庫和耕地儲備庫,建立了耕地佔補平衡台賬。繪制了各縣(市、區)補充耕地位置圖。2010年,洛陽市共經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准佔用耕地1710.5690公頃,補充耕地1710.5691公頃,連續11年實現占補平衡有餘。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2010年,全年供應土地255宗,1613.2028公頃,土地出讓收入59.4999億元,創歷史新高。按土地使用類型劃分,工業76宗,939.28公頃;商住123宗,278.2225公頃;保障性住宅9宗,34.6025公頃;其他47宗,361.0978公頃。按供地方式劃分,劃撥54宗,387.6029公頃;協議出讓42宗,571.0215公頃;「招拍掛」出讓159宗,654.5784公頃。其中,市本級全年供應土地87宗,537.7651公頃,土地出讓收入47.0438億元。按土地使用類型劃分,工業19宗,190.9341公頃;商住40宗,157.8728公頃;保障性住宅7宗,27.2437公頃;其他21宗,161.7145公頃。按供地方式劃分,劃撥29宗,190.2799公頃;協議出讓13宗,91.5293公頃;「招拍掛」出讓45宗,255.9559公頃。

【節約集約利用土地】2010年,啟動了國土資源節約型城市創建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國土資源節約型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創建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型城市活動的實施意見》(洛政[2010]45號),召開了國土資源節約型城市創建工作動員大會。同時,開展了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模範縣(市、區)創建活動,洛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為國家級創建試點,河南洛陽工業園區、宜陽縣產業集聚區、宜陽縣、孟津縣為省級創建試點。加大了產業集聚區標准化廠房建設力度,全年新建標准化廠房179.52萬平方米。

【土地開發整理】2010年,全市范圍內共實施了69個國家、省、市投資以及使用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安排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這些項目分布在8縣1市4區,項目建設總規模22033.26公頃,總投資47632.2018萬元,新增耕地面積2149.46公頃。該批項目中已有55個項目通過了竣工驗收,14個項目已經完工或接近完工,准備接受竣工驗收。此外,利用河南省財政下達洛陽市的2009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申報批准了13個土地整理項目,建設總規模5319.24公頃,新增耕地面積187.52公頃,預算總投資12625.77萬元,目前該批項目正在進行實施前期准備工作,即將開工建設。

【第二次土地調查】2010年,按時保質完成了全市第二次土地調查各項任務。2010年1月,完成了全市第二次土地調查統一時點更新和變更調查工作;5月,全面完成全市第二次土地調查自查整改及基本農田調查資料庫修改上報工作;11月,完成各縣(市、區)鄉鎮地籍調查外業調查成果預檢,市區及各縣城城鎮地籍調查資料庫基本完成;11月30日至12月3日,省第二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專家組,對全市15個縣(市、區)第二次土地調查農村土地調查成果進行預檢,經專家組評審,全部通過省級預檢。

【地籍管理】2010年,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全國地籍管理規范化建設的通知》要求,對照《地籍管理規范化建設內容及標准》逐條進行認真落實。截至2010年底,市本級以及各縣(市)區均已經達到了省級地籍管理規范化建設標准。在土地登記發證方面,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市國有土地使用權累計發證數469781本,發證率為88.3%;集體土地所用權累計已發證數為2870本,發證率為97.1%;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累計已發證數為17813本,發證率為89.8%;宅基地累計已發證數為1363271本,發證率為92.5%。市本級年度共辦理單位土地登記390宗,總面積10766023.2平方米;辦理土地抵押登記276宗,抵押面積7876843.8平方米,抵押金額565018.27萬元;辦理城鎮住房分割登記發證22525本,變更登記發證13692本。2010年,受理土地糾紛案件3起,已調查報政府處理決定2起,協調處理1起;代理市政府訴訟案件3起,2起勝訴,1起在開庭審理中;處理信訪案5起,結案4起;共處理、答復市長熱線、訴求熱線事項32起。

【地產交易】2010年,全市進行了57宗土地的公開掛牌交易,成交53宗,總成交面積276.68萬平方米,成交金額42.43億元。土地市場競爭激烈,洛陽新區土地價格出現639萬/元畝的新高,澗西區土地賣到621萬/元畝,瀍河區土地賣到361萬元/畝。

【礦產資源】2010年,全市已探明礦產4大類76種,其中金屬礦產22種,非金屬礦產45種,能源礦產7種,水汽礦產2種。共發現礦床(點)1067個,其中大型礦床41個,中型礦床69個,小型礦床415個。礦產資源潛在經濟總價值(不包括水汽礦產)20250億元。在已探明礦產資源中,鉬、鎢、金、鋁、煤、耐火粘土和白雲岩在河南省占重要地位。礦產資源的分布以下特徵:一是門類齊全、遠景較大。北部伊洛盆地以沉積礦產為主,是煤炭、鋁土礦、耐火粘土等外生礦產的重要成礦區和礦產地;南部熊耳山—外方山地區是金、銀和有色金屬成礦集中區和資源基地。在已發現的76種礦產中,包含了能源、黑色金屬、有色金屬、貴金屬、稀有金屬、冶金輔助材料、化工、建材等特種非金屬、地下水資源等礦產。二是蘊藏豐富、儲量集中。洛陽市的主要優勢礦產資源儲量在河南省均占重要地位,其中鉬礦佔全省探明儲量的91%,鎢礦佔99%,金礦佔26%,銀礦佔24%,鋅礦佔18%,螢石礦佔38%,耐火粘土佔25%,冶金用石英岩佔84%。主要礦產分布集中,形成了一批著名的大型、特大型礦田和礦床,主要包括1大銀礦(洛寧鐵爐坪)、2大鋁礦帶(新安、偃師)、3大煤田(新安、偃龍和宜陽)、5大鉬礦(欒川上房溝、三道庄、南泥湖、嵩縣雷門溝和汝陽東溝)、7大金礦(洛寧上宮、青崗坪、嵩縣祁雨溝、廟嶺—牛頭溝、前河、欒川潭頭、康山)。三是組分復雜、一礦多用。許多礦床都含有多種有益組分,多數已達工業要求,可用為共生或伴生礦床綜合利用。如金礦中伴生的銀、鉛、碲,鉛鋅礦中伴生的銀、銦,鉬礦中伴生的鎢、錸,伴生的硫和硅灰石,鋁土礦中伴生的鎵、鋰等。此外還有一區多礦即復式礦床現象,如鋁土礦層頂底板共生的煤炭、熔劑灰岩、高嶺土、耐火粘土、鐵礬土、硫鐵礦和山西式鐵礦等。四是交通便利、易於開發。洛陽地處隴海、焦枝兩大鐵路干線交會處,境內公路四通八達,同時伊、洛兩大河流水量充沛,煤電資源充足,為礦山建設提供了相當優越的外部條件。

【礦產資源整合】2010年,積極穩妥推進礦產資源整合,完成《河南省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整合總體方案》規劃的12個省定重點整合礦區整合工作任務。整合礦區內原有采礦權44個,整合後設采礦權12個,減少採礦權32個;整合礦區內原有探礦權16個,整合後設探礦權2個,減少探礦權14個。按照省政府關於煤炭企業兼並重組政策要求,在市煤炭兼並重組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協助市煤炭局研究制定了洛陽市煤炭企業兼並重組實施方案。全市54個小煤礦由義煤集團等省重點骨幹煤炭企業兼並重組。

【采礦權管理】2010年,全市共有各類采礦證702個。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額連續三年超過億元,2010年全市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12104.523萬元。

【地質勘查管理】2010年度,洛陽市范圍內共有地質勘查項目477個。其中,3個項目為國土資源部發證,其餘全部為河南省國土資源廳發證。省國土資源廳在洛陽市共設立50個地質周轉金計劃勘查項目,投入計劃勘查基金32億元。全市共有各類探礦權人263個。在洛陽市工作的地勘單位共有56家,分別來自地礦、化工、核工業、煤田、武警黃金部隊等行業部門和地礦中介機構。2010年度,全市共完成勘查市場投入11814.04萬元,完成技術人員投入4152個人月。具體投入勘查工作量:機械岩心鑽探65274米;槽探82257立方米;坑道施工23490米。另外還完成了部分地質填圖、剖面測量、地球物理、地球化學測量及樣品分析等工作。在勘查項目監督管理方面,2010年度共完成勘查項目轉讓審查13個,延續項目審查92個。共完成412個勘查項目年度報告審查。

【地質環境治理】2010年,在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做好2010年省兩權價款礦山地質環境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洛陽市地質災害防治項目類2個,省財政下撥資金911萬元,中央財政資金488萬元;地質遺跡保護(地質公園)項目類2個,省財政下撥資金845萬元;同時爭取到一個國家級礦山環境治理類項目,中央財政下撥補助資金3500萬元。這些項目的實施將使一些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活動造成的礦山地質環境破壞得到恢復,地質遺跡得到有效保護,使一些地質災害隱患得到消除或減弱。

【測繪管理】2010年,全市具有測繪資質的單位共有66家,其中甲級1家,乙級15家,丙級17家,丁級33家。2010年3月15日,市政府制定印發了《洛陽市測繪管理辦法》。制定了洛陽市基礎測繪「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研究制定了「十二五」期間洛陽市測繪發展的總體目標。進一步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基礎地理信息服務的需求,加強測量標志保護工作,測量標志完好率達到90%以上。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獲2010年「全省測繪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鄉所建設】2010年,全市對基層國土資源所實行統一化、專業化、規范化、人性化「四化」管理。積極籌措資金,先後爭取縣(市、區)財政資金近3000萬元,全市146個鄉所有128個鄉所擁有獨立的辦公場所;按照「六個必備」的要求,87%的鄉所配齊了執法巡查車輛,購置了電腦、傳真機、列印機、復印機、掃描儀等辦公辦案器材;嚴格落實「四本五簿八上牆」規范化建設標准,114個鄉所達到了省定標准,達標率為78.1%;大力實施「人才工程」,努力提高基層國土資源管理隊伍業務素質,共有450名基層鄉所工作人員參加了相關知識的學習和培訓。2010年,積極開展基層鄉所「創先爭優」活動,全市16個鄉所被省國土資源廳表彰為優秀鄉所、24個鄉所為先進鄉所、69個為標准鄉所,共獲上級獎勵資金297.615萬元。

【執法監察】2010年,不斷強化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力度,充分發揮聯合執法機制對資源的保護作用。一是全力做好第十次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第十次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監測圖斑405個,519宗地,面積12089.91畝。其中,軍用土地4宗,151.23畝;實地偽變化193宗,2684.52畝;新增建設用地322宗,9254.16畝(耕地8845.94畝)。新增建設用地中,合法用地289宗,8977.69畝(耕地8643.21畝),違法用地33宗,276.47畝(耕地202.73畝),全市違法佔用耕地面積佔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為1.95%。在土地衛片執法檢查中,罰款238.8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34萬元,沒收違法建築物面積8.97萬平方米,拆除違法建築物面積1.42萬平方米,復耕土地面積21.4畝。2010年11月,此項工作順利通過國家驗收。二是完善聯合執法制度。完善國土資源監察隊伍和警察隊伍合署辦公、聯合辦案等各項工作制度,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流程,建立獎懲措施,構建快速反應機制,嚴厲打擊各類國土資源違法行為。2010年,共依法查處各類國土資源違法案件29宗,收繳罰沒款1000餘萬元。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先後被國土資源部、洛陽市人民政府表彰為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先進單位和依法行政先進單位。三是進一步完善了「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制度。充分發揮了群眾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監督舉報作用,與衛星遙感監測、動態巡查等共同構成發現和查處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快速反應平台。

【年度榮譽】2010年,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獲得全國「雙保」先進單位;再創省級文明單位稱號;「全省測繪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洛陽市政府給市國土資源局記集體二等功一次。

(周天龍)

㈡ 洛陽市國土資源局伊洛分局

伊洛產業聚集區(伊洛工業園區)管委會於2007年經洛陽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目前整體代管偃師市諸葛、李村、龐村、佃庄、寇店5個鄉鎮、106個行政村,總人口24萬人,轄區總面積280平方公里。2010年2月,伊洛工業園區更名為伊濱區。伊濱區地處豫西淺山丘陵區,屬伊洛河沖積平原,地勢平坦,地貌條件良好。境內有酒流溝、掘山、九賢等新石器文化遺址、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漢魏故城遺址、中國最早的國立大學——東漢太學遺址、中國最早的天文觀測台——靈台遺址、東漢帝陵南兆域等歷史文化遺存。

伊濱區是洛陽市第四期城市總體規劃的新城區,城市區規劃面積為52平方公里,是未來十年洛陽市發展的龍頭、洛陽市經濟發展新的增長極,是「文化為魂、水系為韻、牡丹為媒、產城融合、生態宜居」的明日新城。2010年,伊濱區基礎設施建設完成總投資53億元,伊洛大道、開拓大道、伊河大橋等6條主幹道及橋梁已經貫通,伊濱公園、中央商務區、安置小區建設有序推進,中信重機、煙廠、麥達斯鋁業等高端工業項目相繼入駐,城市建設已初具成效。

陳菊紅 局長(女)

馬輝 副書記

孫連華 副局長

李志偉 副局長

陳菊紅簡介:女,漢族,河南新安人,1970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1990年11月參加工作;1996年1月~2000年9月,任偃師市地價評估事務所所長;2000年10月~2001年11月,任偃師市土地局副主任科員;2001年11月~2004年4月,任偃師市國土資源和城市規劃局黨組成員;2004年4月~2005年9月,任偃師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2005年9月~2006年12月,任偃師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9年8月,主持伊洛工業園區國土資源管理機構的籌建工作;2010年1月至今,任洛陽市國土資源局伊洛分局局長,兼任偃師市國土資源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機構設置】洛陽市國土資源局伊洛分局成立於2009年12月。根據洛市編〔2009〕36號文件精神,伊洛分局規格為正科級,核定行政編制7名,其中領導職數1正2副。內設綜合辦公室、土地管理辦公室、法規信訪辦公室、礦產資源管理辦公室、執法監察辦公室、重點項目辦公室6個機構,下轄諸葛、李村、龐村、寇店、佃庄5個國土資源管理所。

【土地資源】根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統計數據,伊濱區總面積27994.36公頃,耕地面積16872公頃,其中水澆地11148公頃,旱地5724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面積4375.88公頃,其中建制鎮面積838.11公頃,村莊面積3178.31公頃,采礦用地面積335.59公頃,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面積23.87公頃。園地面積為83.38公頃,林地面積為1025.09公頃。交通用地面積720.74公頃,其中鐵路用地面積35.84公頃,公路面積149.81公頃,農村道路面積535.09公頃。水利設施用地面積1746.01公頃,其他土地面積1489.8公頃。

【礦產資源概況】礦產資源主要有煤、石灰石、石英石、沸石、大理石等。其中,煤炭探明儲量8917.83萬噸,石灰石儲量13000餘萬噸,鉀長石礦儲量1000萬噸,石中珍品「牡丹石」儲量0.5億立方米。全區水資源總量1.31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資源0.43億立方米,地下水資源0.88億立方米。

【建設用地報批】2010年圍繞伊濱區開發建設,積極與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溝通,最大限度地爭取用地指標,為伊濱區開發建設提供用地保障。全年共計完成15批次、15537.7畝建設用地報批組卷任務,全部已獲省政府批准徵收,涉及諸葛鎮、李村鎮33個行政村。有力地保障了伊洛大道、開拓大道、協和路等八條道路及水廠等基礎設施項目、職教園區、安置小區等一大批重點項目建設用地,為伊濱區的開發建設打下堅實的基礎。

【土地徵收】從伊濱區開發建設全局和維護社會穩定大局的出發,確保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穩步推進征地拆遷工作。一是做好征地拆遷政策宣傳解釋工作,樹立和諧的征地拆遷理念,保障被征遷群眾利益,爭取群眾對伊濱區建設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嚴格按照「兩公告一登記」程序,發布征地公告和征地補償方案,依據省政府土地徵收批復,全年徵收土地10208.192畝。三是按照洛撤辦〔2010〕14號文件標准,完成職教園區、CBD核心區、中信重機、洛陽煙廠、伊洛大道等八條道路項目10440畝地面附屬物清點、計價工作。四是補償資金及時兌付,全年累計撥付土地、青苗、附屬物等征地補償資金3.9億元。

由於在土地報批、征遷工作中的優異表現,伊洛國土分局及所轄的諸葛、李村兩鎮國土資源所被伊濱區管委會授予「征地拆遷突出貢獻獎」。

【執法監察】2010年,結合全國衛片遙感執法監測工作,加大土地執法巡查力度,有效遏制各類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積極維護轄區內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一是加大宣傳力度,在全年執法工作中,始終堅持多渠道、多層次、多角度開展土地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讓土地基本國策深入人心,努力營造積極的執法氛圍。二是加強巡查力度。督促鄉鎮國土所按照執法巡查制度,嚴格履行國土資源監管職責,堅持開展土地執法巡查工作,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行為,力爭將違法行為消除在萌芽狀態,全年累計巡查1800餘人次。三是做好衛星遙感檢查工作。國家第10次衛星遙感檢查涉及五鎮共有91個圖斑,積極配合偃師市國土資源局對照圖斑,逐一進行實地調查核實,查處到位。四是堅持土地協管員制度,落實各村土地協管員責任,對違法佔地行為及時發現、及時制止,維護良好用地秩序。

【信訪穩定】2010年,共調查、協助辦理省、市、區交辦件和群眾來信共計23件,市長熱線和主任公開電話轉辦案件共計76件,答復上級部門轉發的媒體監督事項和群眾網上發帖事項32起,接待群眾來訪151次,對社會關注事項及時作出回應,維護了伊濱區社會穩定大局。

(馬永輝)

㈢ 洛陽市國土資源局老城分局

洛陽市老城區位於河南省洛陽市區中東部,「前直伊闕(龍門)、後據邙山、左瀍右澗、洛水貫其中」。全區轄1鎮、8個辦事處、21個行政村,總人口13.5萬人。洛陽老城在歷史上曾數度成為中國政治、經濟、文化和交通中心,以其悠悠的帝都歷史承載了博大精深的河洛文化。歷史文化名人燦若星漢:蔡倫造紙、張衡制儀、司馬氏治典、許慎作《說文解字》,李白、曹植等都在洛陽留下了千古詩篇;文物古跡星羅棋布:隋朝的周公廟,唐朝的明堂,宋代的文峰塔,元代的府文廟,明清時期的鼓樓、山陝會館。近年來,老城區依託洛陽雄厚的工業和科研基礎,工業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邙山鎮更是被國家首批命名為「中國牡丹之鄉」,其獨特的氣候、地理條件使發展牡丹產業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牡丹經濟已成為老城區經濟增長點。

張建國 局長

姚保中 書記

侯光劍 副局長

付幫才 副局長

張建國簡介:安徽省蕪湖市人,漢族,大學學歷,現任洛陽市國土資源局老城分局局長。1981年9月參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9月~1996年10月,在部隊歷任中隊長、正營職作試參謀;1996年10月~2004年7月,在洛陽市國土資源與城市規劃局歷任科員、瀍河分局副局長;2004年7月~2005年12月,任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瀍河分局副局長;2005年12月起任現職。

【機構設置】洛陽市國土資源局老城分局前身是洛陽市土地規劃管理老城分局,1998年3月成立。2004年7月,按照洛陽市機構編制體制改革文件精神,成立洛陽市國土資源局老城分局。2005年9月,依據洛市編〔2005〕32號文件精神,正式更名為洛陽市國土資源局老城分局。2010年,有幹部職工20人,編制6人。

【土地資源】截至2010年底,老城區土地總面積5757.51公頃,農用地面積2314.77公頃,其中耕地1871.30公頃,園地134.49公頃,林地264.55公頃,牧草地44.43公頃;建設用地3229.51公頃,其中居民點及獨立工礦用地2820.21公頃,交通運輸用地274.38公頃,水利設施用地134.92公頃;其他土地213.23公頃。

【耕地保護】切實加強耕地保護工作。嚴格執行占補平衡制度和基本農田「五不準」制度,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2010年,共整理上報用地19.3071公頃,其中耕地10.0639公頃。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所涉及耕地全部在異地實施了耕地佔補平衡,保證了轄區耕地面積在全市范圍內的總量動態平衡,確保了基本農田穩定在599.3公頃。

【規劃修編】通過細化目標、明確責任、協調配合和有效溝通,完成了老城區邙山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修編工作,新規劃已通過市政府審批,並已開始實施。完成第二次土地調查及成果上報,結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對基本農田的分布、面積、地類等狀況進行匯總登記,做到合理補劃和調整。

【土地利用管理】堅持把節約集約用地放在重要位置,進一步提高現有土地利用率。2003年省投老城區邙山鎮土地整理項目通過洛陽市專家組竣工驗收,項目涉及邙山鎮冢頭村。通過綜合整治,該項目共完成土地平整101.34公頃,實現新增耕地11.78公頃,新增耕地率達到10.16%。

【地籍管理】認真貫徹落實洛陽市國土資源局《關於城市區集體土地登記發證工作職責分工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積極開展土地登記審核工作,通過開展為殘疾、孤寡老人等特殊群體送證上門活動,進一步樹立了國土資源部門的良好形象。同時,認真做好城區項目建設用地掛牌前、摘牌後土地權屬地籍調查49.5萬平方米,為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建設用地管理】堅持把「保護資源、保障發展」作為工作開展前提,積極做好農用地轉用審批及批後跟蹤管理工作。2010年,完成10.0639公頃新增建設用地組件、23.3333公頃中心城區用地計劃編報和鄭州航空站等用地徵收前地面附屬物清查工作,同時,加強協調溝通,確保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等費用及時上繳到位。

【來信來訪】積極穩妥處理涉土信訪糾紛。建立來訪登記處理台賬制度,推行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針對群眾反映的有關土地信訪問題認真調查處理,並及時答復。2010年,共接待來人來訪45起65人次,處理各類信訪糾紛62件,辦結率、反饋率達100%。

【土地收益金管理】加強土地收益金徵收管理。加強領導,提前籌劃,在加強政策法規宣傳的同時,積極開展調查走訪,摸清底數。2010年,共徵收土地收益金73.0416萬元,占年度責任目標的104.35%。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嚴格落實土地日常巡查制度和周報月報制度,將「關口」前移,變事後監察為事前監管。2010年,共發《土地巡查簡報》15期,下達《停止違法行為通知》57份,立案查處違法佔地行為19宗,收繳罰款121萬元。完成第十次土地衛片執法檢查52個圖斑的核實、拍照及資料整理工作,核查面積826.5畝,違法圖斑面積佔新增建設用地的4.9%。有力地打擊了各類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維護了良好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

【國土資源鄉所建設】堅持從最具體細節抓起,將最基礎的工作抓好,使基層國土資源管理的前沿陣地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在規范政務管理、服務群眾、主動接受群眾監督的同時,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完善了180平方米辦公場所設置,配備了電腦、傳真機、數碼相機等辦公設備。2010年,所屬邙山鎮國土資源所被河南省國土資源廳評定為優秀國土資源所。

(宋亞峰)

㈣ 洛陽市國土資源局龍門分局

洛陽龍門石窟世界文化遺產園區位於中國「八大古都」之一、十三朝古都洛陽市南郊,距市區13公里。龍門石窟同敦煌莫高窟、大同雲岡石窟並稱為中國三大佛教藝術寶庫,為龍門石窟世界文化遺產園區核心景區,是國務院公布的首批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2000年11月,龍門石窟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2007年5月,被國家旅遊局評為全國首批5A級景區。園區東鄰伊濱區,南接伊川縣,北面和西面與洛龍區銜接。轄龍門石窟1個辦事處,河東、河西兩個社區,龍門村、張溝村、郜庄村、寺溝村、郭寨村、魏灣村、東草店村和西草店村8個行政村,人口約3.52萬人。園區是集文化產業、旅遊產業為一體的綜合性文化旅遊經濟園區。園區對外交通發達,北接龍門大道,東鄰二廣高速和焦枝鐵路,西接王城大道,南鄰鄭少洛高速。

王躍平 黨支部書記、局長

王建民 副局長

王曉宇 副局長

王躍平簡介:河南省洛陽市人,漢族,1964年3月出生,本科學歷。現任洛陽市國土資源局龍門分局黨支部書記、局長。1981年11月參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11月~1998年10月在部隊服役,歷任戰士、班長、司務長、指導員、生活服務中心主任、軍需股長;1998年10月~2005年12月,在洛陽市土地規劃管理局監察大隊工作;2005年12月~2010年1月,在洛陽市國土資源局西工分局任副局長;2010年1月起任現職。

【機構設置】龍門分局主要負責龍門石窟世界文化遺產園區內土地、礦產、測繪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土地、礦產規劃編制的實施工作,經授權負責園區內國土資源的管理,完成市國土資源局和龍門石窟世界文化遺產園區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2009年3月8日,依據洛市編〔2008〕147號文件精神,龍門分局隸屬於市國土資源局,由龍門石窟世界文化遺產園區管委會協助管理。機構規格為正科級,現有1名局長、2名副局長,5位工作人員。

【土地資源】龍門石窟世界文化遺產園區土地總面積3109.93公頃。其中,耕地面積608.36公頃,園地面積83.71公頃,林地面積731.66公頃,城鄉建設用地面積622.25公頃,交通水利用地面積77.08公頃,其他建設用地面積126.89公頃。

【地籍管理】積極協調市國土資源局有關科室,為龍門石窟世界文化遺產園區管理委員會、龍門投資公司在龍門東山、龍門西山辦理兩宗國有土地使用證。採取多種服務措施和工作方法,積極為中航光電(六一三所)、登封至洛陽城際鐵路建設用地預審,洛陽市公交公司、新區至龍門煤氣管道、伊濱公園、伊河濕地、城鄉一體化、玉隆園建設項目用地提供服務。

【礦產管理】對轄區內地熱及礦泉水企業進行了初步調查,協助市國土資源局對其中3家符合國土資源部、省政府有關礦泉水開採的管理規定的礦泉水企業,進行了礦泉水注冊登記備案。嚴格按照市政府對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協助龍門石窟世界文化遺產園區管理委員會對園區內唯一一家已停產的鄭州三帆實業有限公司洛陽鵬程煤礦定期檢查。同時,協助洛龍區與龍門石窟世界文化遺產園區管理委員會對鵬程煤礦實施交接管理。

【法律法規宣傳】在第41個「地球日」宣傳活動中,對龍門第一小學進行「地質災害防治有關知識」專題宣講活動,發放《地球知識宣傳冊》300餘份,播放了《國土的隱患》專題片。「6·25」全國土地日,配合新區國土環保局第一次在龍門石窟世界遺產標志廣場開展慶祝活動,出動工作人員20人,大力宣傳土地、礦產管理法律法規知識,現場發放宣傳資料1400餘份,解答群眾反映問題16件40人次,增強了群眾依法依規用地意識。

【執法監察】依法對園區內涉嫌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進行巡查和制止。2010年,根據園區的地理位置把園區的執法檢查巡查區域劃分為4塊,把轄區內主要公路和鄉級道路作為動態巡查的必到之處,採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隨機暗訪相結合,堅持每周巡查一次以上,全年巡查次數達110多次。共發現違法行為12宗,依法處理8宗,強制拆除2宗,督促自拆2宗,結案率達到100%。

【衛片檢查】按照市政府《關於開展2009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對園區內7個圖斑,監測面積301.9畝進行了內業核查和外業調查落實,涉及地塊15宗,實際佔地面積296.68畝。經調查落實,合法用地4宗,實地偽變化7宗,依法查處違法用地4宗並結案歸檔,按照上級要求圓滿完成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統計上報、處理到位、資料歸檔等工作。

【來信來訪】全年接到「連線政府」1宗,「市長熱線」1起、「12336」1起、「領導批轉」1宗、網路「百姓呼聲」2宗、「局長信箱」1封、群眾來信4封,採用直接面對當事人調查並及時落實和反饋情況,全部取得訴求人滿意,未出現重復事項。全年妥善接訪園區內8個行政村涉及宅基地糾紛等群眾信訪事件5批23人次,全部妥善處理,未出現重復上訪事項,全年越級上訪為0。

【廉政建設】從《廉政風險防範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入手,緊密結合實際,圍繞崗位職責,全面查找「批、供、用、管、查」等方面存在的廉政監管風險,重點從規劃修編、土地審批、土地登記、土地收益金、國土資源執法、辦公室綜合管理、物資采購、黨建工作8個方面入手,排查出風險點15個,並制定了具有針對性的防控措施。同時填寫《個人廉政風險點和自我防控承諾表》及《分局廉政風險和防控承諾表》。

(田家強)

㈤ 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的人員編制

洛陽市國土資源局機關行政編制5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28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總工程師、總經濟師各1名)

㈥ 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的介紹

洛陽市國土資源抄局的主要職責有:負責管理全市國土資源、礦產資源與測繪工作,貫徹執行國土資源、礦產、測繪管理法律,依據國家政策法規,擬定全市地方性國土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的法規及有關政策;制定全市地礦行業改革和發展戰略、政策及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復議等。

㈦ 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土地、礦產、測繪管理法律法規,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擬定全市地方性國土資源法規及有關政策。組織制定全市國土資源發展規劃,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落實國土資源宏觀調控政策,參與全市宏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並制定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措施。
(二)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洛陽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組織指導、監督各縣(市、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的編制與實施;組織編制全市地質科技規劃;負責審核本級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規劃區;指導各縣(市、區)編制本轄區地質旅遊資源開發和保護規劃。
(三)負責查處全市土地、礦產、測繪管理違法案件,監督檢查全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利用規劃、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者和礦業權人的合法權益。
(四)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耕地保護和開發政策;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管理和組織監督全市土地開發、土地復墾、土地整理的工作。
(五)負責組織全市土地資源現狀調查、變更調查、更新調查和動態監測工作;負責城鄉地籍調查、土地權屬確認管理;調處土地權屬糾紛;負責土地登記、土地他項權利登記管理。
(六)負責全市土地徵用、徵收、轉用管理;承辦建設項目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擬定和報批因土地徵用(徵收)造成的無地、少地農民的安置方案。
(七)負責全市土地有償使用、土地出讓、土地價格及土地市場管理。承辦洛陽市城鎮土地基準地價和農用地基準地價的制定和實施;承辦土地出讓、租賃、有償使用方案的擬定、報批和組織實施;負責管理、指導、監督全市土地(地產)交易市場,查處地產交易違法案件。
(八)負責全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管理工作;依法承辦國有土地劃撥方案的擬定、報批;承辦國有劃撥土地的抵押管理工作;負責國有土地收購、儲備、開發、利用管理;承辦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審查、報批工作。
(九)負責管理全市測繪勘測工作;管理測繪單位資質、測繪成果、測繪市場和地圖市場;維護測量標志;負責國土資源地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
(十)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經營、保護和監督管理。協調處理各種礦業糾紛,負責地礦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礦業權管理。依法管理職權范圍內的采礦權審批登記發證工作;負責職權范圍內的采礦權租賃、承包、合作經營管理,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和尾礦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培育、建立礦業權市場;負責組織全市礦業權掛牌、拍賣、招標出讓工作;對縣(市、區)采礦權掛牌、拍賣、招標出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保護古生物化石和地質遺跡。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和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采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組織全市范圍內地質旅遊資源的調查與保護 。
(十三)負責監督在本市開展地質勘查的項目實施情況,組織開展中、小型地質勘查工作;負責組織職權范圍內的礦產資源儲量報告的審查和認定工作;協調轄區內地質勘查工作,處理各種地質勘查糾紛;籌集管理本市地質勘查基金。
(十四)負責管理全市地礦科技、教育工作。組織協調大、中型地礦科技項目的實施,管理地礦科技成果;指導全市礦業權人開展科技興礦活動,推進科技進步和科技開發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國土資源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按有關規定發布土地利用、耕地保護、土地審批、出讓、劃撥、登記、地價、土地市場、測繪成果等信息,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基礎數據和信息服務。
(十六)負責協調市地礦行業的對外交流。在上級國土資源部門領導下監督管理中外合資、合作與外資在我市區域內開展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項目;歸口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有關國際組織的重大活動。
(十七)負責申請各類國土資源管理專項資金,依法徵收各類國土資源行政事業性費用;監督檢查全市國土資源各類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擬定市級以上部門撥付的國土資源專項經費分配意見;負責全市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和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社會保障、穩定、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和創建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行業人員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十九)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公共事件。

㈧ 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國土資源局內設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及有關文件的起草;負責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息、督查、辦公自動化、接待、計劃生育、資產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負責國土資源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
(二)調控和監測科
負責開展全市國土資源經濟形勢監測與分析,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全市宏觀經濟運行及相關改革研究;組織開展全市國土資源重大課題調研,承擔綜合統計和機關專業統計歸口管理工作;承擔有關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協調和組織機關有關綜合研究工作。
(三)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工作;負責國土資源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編制行業教育培訓規劃,指導行業人員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建、工、青、婦、群團工作,指導精神文明建設和創建工作。
(四)財務科
編制全局各項專項經費的預算、經費徵收、管理使用計劃,管理局機關的財務經費,歸口管理所屬單位的事業費、業務經費;負責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做好土地稅費的代收代繳、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國家、省、市財政撥付的國土資源、測繪經費、專項經費和其它資金使用;負責系統財務統計工作和局屬各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
(五)總師室
負責局系統內國土、礦產、測繪方面的技術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土地、礦產、測繪方面的行業技術標准;組織編制實施洛陽市土地、礦產、測繪方面的技術規范;組織系統內科技成果的審核、申報和推廣應用;負責協調局內部業務關系;組織國土資源綜合統計;組織窗口辦公,負責報件的受理、初審、內部傳遞和批准文件的發出;組織召開業務例會;督查局長辦公會工作安排和負責落實的科室工作進展情況。
(六)法規監察科
組織擬定國土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法規,協調有關立法工作;受理行政復議,承辦行政應訴;辦理系統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核工作;負責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收集整理和編印;監督檢查全市貫徹執行國土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法律法規情況;制定執法監察工作制度;負責違法用地、違法探礦采礦、違法測繪案件的立案,制定下達行政處罰決定通知書;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組織查處重大土地、礦產、測繪以及地產交易違法案件。
(七)信訪科(首問服務科)
負責人民群眾來信來訪的接待、調查、督辦以及穩定工作。承辦本級受理的、市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交辦的信訪事項;對各縣(市、區)國土資源系統信訪工作進行指導,督促檢查各縣(市、區)國土資源系統信訪事項的處理;對來訪、來電、咨詢、查詢或業務辦理單位和人員實行首問負責,全程進行協調服務;給予辦事人員明確的介紹、答疑或指引等服務,一次性告知相關辦事程序;協調相關科室按照有關程序和承諾辦結時間進行辦理並全程跟蹤督導;對當事人反映問題、請辦事項的處理結果或意見歸檔保存。
(八)耕保用地科
負責耕地保護,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土地徵收、徵用、轉用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劃定、調整和保護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土地開發、復墾、整理計劃,做好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的占補平衡工作;承辦市政府審批的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承辦報省政府、國務院審批的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新增建設用地徵收、轉用方案;負責承辦因建設用地造成的無地、少地農民安置方案的擬定、報批和監督實施。
(九)土地利用科
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有償使用和土地市場管理工作。制定並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方案;承辦企業改制土地使用權處置方案審查、報批工作;依法審批國有出讓、租賃土地使用權轉讓和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負責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租賃管理;負責國有土地收購、儲備、開發、利用管理;承辦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流轉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全市地價管理,承辦城鎮土地和農用地土地級別、價格評定工作,負責經營性土地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
(十)地籍管理科
負責土地調查、土地登記、土地權屬管理工作。組織全市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土地資源變更調查、土地資源更新調查和動態監測管理工作;負責城鄉地籍調查、土地權屬確認管理;負責土地他項權利登記管理;負責土地權屬糾紛調處工作;負責土地統計工作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十一)規劃科
組織研究擬定全市國土綜合開發整治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修訂和貫徹實施洛陽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開發利用專項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編制洛陽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以及其它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對用地預審進行審查;指導各縣(市)制定地方性國土資源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市級環境保護規劃、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的制定並監督實施。
(十二)測繪管理科(洛陽市測繪局)
負責全市測繪勘測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管理基礎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測繪項目;負責測繪市場和地圖市場管理,協助查處測繪違法案件;負責測繪統計;負責全市測繪單位資質管理;負責國土資源、城鄉建設各類勘測、技術成果的檢查驗收和技術評定。
(十三)礦產開發科
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尾礦資源的開發利用管理;負責職權范圍內全市采礦權授予、延續、變更、注銷的管理;依法負責對礦業權租賃、承包、合作經營的審批;參與礦山企業可行性研究審查,負責組織對礦業權人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的審查;負責上級國土資源部門交辦的采礦許可證、勘查許可證登記中的礦權核查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地礦系統采礦權管理工作,協調處理各種采礦權矛盾糾紛;負責礦產資源開發信息的收集與管理;會同市發改委等部門組織實施全市礦產資源整合,調整礦山布局,優化礦業生產結構;負責職權范圍內采礦權人年度報告審查;負責全市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管理;負責礦產品流通領域的管理工作。
(十四)地質勘查科
依法負責對上級國土資源部門頒發的勘查許可證進行內部核查;負責監督在本市開展的地質勘查項目的實施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開展中、小型地質勘查工作;協調轄區內地質勘查工作,處理各種地質勘查糾紛;負責地質勘查成果的匯集;籌集管理我市地質勘查基金;負責采礦許可證登記中礦業權設置情況的核查;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
(十五)資源與環境科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和我市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辦法、標准、規程、規范;組織全市礦產資源儲量的登記和統計;負責全市礦產資源佔用和壓覆情況的審查;負責對全市礦產資源儲量進行動態管理;負責組織職權范圍內的礦產資源儲量報告的備案工作;研究擬定全市地質環境保護政策;組織編制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地質遺跡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地質環境和地質遺跡的管理;負責起草全市地質災害防治預案;負責地質災害的認定;負責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跡;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全市地質災害和地下水的動態監測、評價和預報;負責組織全市范圍內地質旅遊資源的調查與保護;認定市內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准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跡保護區。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㈨ 洛陽市國土局在哪裡

地址:凱旋東路26號
電話:(0379)6330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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