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律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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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如果不是國內或國際重大案件,一般律師都可以操作。找一個負責的律師是關鍵
⑶ 河南華浩律師事務所的服務
為增強企業高管的法律風險防範意識,及時對一些企業經營案例進行研討剖析,華浩所敢於爭先,律師界中第一家開設了《華浩法律講堂》,配置了設施齊全的法律教室,針對企業客戶進行專項法律風險防範教育。本所組織專業律師製作了《企業簽訂合同技巧及相關法律風險》、《人力資源管理中的法律風險防範》、《交易相對方的盡職調查》、《企業和企業家刑事犯罪法律風險防範》、《企業投融資法律風險防範》、《企業知識產權法律風險防範》等課件,具體開課形式為大課(每月最後一個周五上午)和小課(根據具體企業要求隨時開課)。同時企業根據需求可以直接上網在本所網站搜索相關的培訓視頻。
2013年伊始,「華浩法律講堂」更是成功升級為「華浩微沙龍」,服務對象、研究熱點等更進一步精深。全體華浩人有志為中原經濟區建設盡到一己綿薄之力。微沙龍,大觀察;新渠道,期芳華。 為努力實現「打造中部地區企業法律風險防範第一品牌」的目標,華浩所行政部、市場部、項目管理中心、業務部、客戶維護部、發展部形成完善的客戶接待、簽約、服務、反饋、回訪和投訴制度,注重每一個服務流程,始終把客戶權益放在第一位,盡心竭力為客戶提供優質、高效、規范的法律服務,在客戶中贏得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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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錦盾律師 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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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祥符律師事務所,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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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河南省律師協會主辦的河南律師網查詢結果,河南省登記在案的律師事務所共有902家,具體信息可以登錄河南省律師協會主辦的河南律師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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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10年河南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和標准
一、解答法律咨詢
1、不涉及財產關系每件不超過100元;
2、涉及一般財產關系每件不超過200元;
3、涉及商業財產關系每件不超過500元。
二、代寫法律文書
1、代寫訴訟文書每件不超過200元;
2、製作法律事務文書每件不超過1000元。
三、辦理刑事案件
1、偵查階段每件500-1500元;
2、起訴階段每件500-2000元;
3、一審案件每件1000-4000元;
4、擔任刑事自訴案件的原告人或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參加訴訟的,不涉及 財產關系的,每件不超過5000元。涉及財產關 系的按民事案件標准收費;
5、擔任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的標准酌減 收費;
6、未辦一審而辦二審的,二審案件收費標准1000-5000元;
7、曾辦一審又辦二審的案件,二審案件收費標准可以按一審 標准酌減收費。
四、代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不超過 1000元; 案情復雜或影響重大的行政案件,經與當事人協商,可以在 以上標准基礎上適當上浮,但上浮幅度不得超過100%。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民事案件收費標准收費。
五、辦理非訴訟法律事務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 1000-3000元;
2、涉及財產關系的參照民事案件標准協商收費。
六、擔任法律顧問
l、顧問費每月每家 1000-5000元;
2、擔任法律顧問期間辦理簽約內容以外的各類案件按照前述 標准協商收費。
七、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每件1000-3000元;
2、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依照爭議標的,在規定的比例幅 度內分段收費。收費標准計費費率見附表。
⑼ 河南恆通律師事務所漯河
河南恆通律師事務所還是很不錯的
⑽ 如何成立河南個人律師所
河南省司法廳律師事務所設立許可審核操作規程(試行) 【大 中 小】 作者: 來源:河南省司法廳 時間:2011-12-27 14:29:18
一、為了規范我省律師事務所設立許可審核行為,根據《行政許可法》、《律師法》、司法部《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操作規程。
二、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向設所地省轄市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律師事務所設立申請登記表》;
(二)申請人(國資所為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合夥所和個人所為設立人)設立律師事務所申請書;
(三)擬設律師事務所章程及名稱;
(四)每一位申請人或擬設國資律師所律師的名單、簡歷、身份證,律師執業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簡歷含以下內容:最後畢業院校、時間、專業,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律師資格)時間,工作簡歷(具體到年月,年度不空缺),律師執業經歷及擔任合夥人經歷;
(五)律師事務所地址及住所證明,購房的提供房產證或契稅證明,租房的提供租房協議和房產證明(辦公場所應適宜律師執業,具備律師執業辦公區、業務洽談區、檔案室、財務室等基本功能);
(六)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資產證明;
(七)設立人能夠從事專職律師執業的證明材料,包括:
1、設立人辭職文件或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無業證明;
2、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關系檔案存放證明。
(八)設立人對本人符合法定條件,且設立前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的說明;
(九)關於確定擬設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的請示;
(十)申請人對提交材料真實性的保證;
(十一)備用名稱5個。
設立合夥律師事務所,應提供合夥協議;設立國資律師事務所,應當提交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核撥編制、提供經費保障的批准文件。
三、材料的主要內容和要求
(一)律師事務所章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律師事務所的名稱和住所;
2、律師事務所的宗旨;
3、律師事務所的組織形式;
4、設立資產的數額和來源;
5、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的職責以及產生、變更程序;
6、律師事務所決策、管理機構的設置、職責;
7、本所律師的權利與義務;
8、律師事務所有關執業、收費、財務、分配等主要管理制度;
9、律師事務所解散的事由、程序以及清算辦法;
10、律師事務所章程的解釋、修改程序;
11、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合夥所章程還應載明合夥人的姓名、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二)合夥協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合夥人,包括姓名、居住地、身份證號、律師執業經歷;
2、合夥人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3、合夥人的權利、義務;
4、合夥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的職責以及產生、變更程序;
5、合夥人會議的職責、議事規則等;
6、合夥人收益分配及債務承擔方式;
7、合夥人入伙、退夥及除名的條件和程序;
8、合夥人之間爭議的解決方法和程序,違反合夥協議承擔的責任;
9、合夥協議的解釋、修改程序;
10、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合夥協議由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並簽名。
2、章程、合夥協議的內容不得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
3、提交材料應當與設所申請有關。
4、上報材料除原件外,一律用A4紙列印或復印,按本規程第二條之順序裝訂並加封面和目錄,一式四份。
5、章程、協議的排版格式:標題小2號字、宋體;小標題 3號、黑體;正文3號、仿宋。
四、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的審查程序
(一)省轄市司法局初審
1、省轄市司法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及時進行審查,進入行政許可程序。向申請人出具《行政事務材料接收憑證》;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省轄市司法局材料接收人應審核全部復印件,審核無誤的加蓋與原件相符章,並簽字;已核對無疑義的原件,可以當場退還給申請人。
2、經受理審查,對於明顯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或者拒絕補正、無法補正有關材料的,省轄市司法局應不予受理,並製作《不予受理通知書》,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3、在審查過程中,省轄市司法局可以徵求申請設所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的意見;對於需要調查核實有關情況的,可以委託縣級司法行政機關進行核實。
4、省轄市司法局應當對擬設律師事務所住所和資產情況進行現場核實,也可以委託縣級司法局進行現場核實。
5、省轄市司法局應在收到申請材料二十日內,對設立律師事務所的申請及設立人的資格是否符合法定條件、材料是否真實齊全出具審查意見,並將審查意見、全部申請材料(不含原件)報送省司法廳。
(二)省司法廳的審核
1、省轄市司法局工作人員應到司法廳行政受理大廳辦理手續,填寫《省司法廳機關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流程表》,轉省廳律師管理處。
2、省廳律師管理處承辦人對提交的材料,應依法進行全面認真細致的審查,在3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重點審查以下內容:
(1)章程、協議是否符合法律和司法部的規定,國資所的批准文件是否合法有效;
(2)所報材料是否真實、齊全;
(3)申請人是否符合法定條件;
(4)資產的數額和基本配置是否達到要求,執業場所和辦公環境是否適宜。
同時,承辦人應對擬設律師事務所進行名稱檢索。
3、承辦人應進行全面認真的審查,在《省司法廳機關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流程表》上出具意見後,連同申請材料報主管副處長審簽。
4、主管副處長應在5個工作日進行申報材料審查,提出是否予以設立許可的意見,送處長審核,報主管廳長審簽。處長、主管廳長應當在2個工作日審核、審簽完畢。
5、承辦人應即時製作行政許可或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通知申請人10日內領取行政許可決定書及執業許可證正、副本。不予許可的,應告知申請人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
(三)辦理手續
1、律師事務所設立申請人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內,持有效身份證件到律師管理處內勤處領取執業許可證正、副本。
2、律師事務所應在領取執業許可證決定之日起60日內,完成律師事務所開業的各項准備工作,持律師事務所副本及復印件,將刻制的律師事務所公章、財務章印模和開立的銀行賬戶分別報所在地縣(區)和市級司法行政機關備案。
3、律師管理處內勤將設所申請材料和許可決定書一份存入檔案,退回三份分別由市、縣(區)司法局、律師事務所存檔。
附件:1.《律師執業申請登記表》;
2.《律師事務所設立申請登記表》;
3.《行政事務材料接收憑證》;
4.《行政許可不予受理通知書》;
5.《行政許可補正材料通知書》;
6.《市司法局律師事務所設立行政許可初審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