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公房
從目前來看希望不大,也沒有明文規定說可以買斷
『貳』 鄭州市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
(一)本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市區建成區(不含上街區)常住戶口;
2、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規定標准。
(二)外地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持有鄭州市居住證;
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
3、繳納社會保險;
4、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5、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規定標准。
(1)申請人應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單個申請人員除應當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申請時應年滿法定結婚年齡,共同申請人在符合申請條件的基礎上(配偶除外),與申請人之間應當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
(2)戶籍屬城中村的申請人按照拆遷安置補償政策,未享受任何拆遷安置補償。
(3)已享受過政策性住房(房改、經適房、貨幣化補貼)的申請人,原則上不再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2)鄭州公房擴展閱讀:
(一)資格認定程序:
認定程序按照家庭申請,鄉鎮、街道辦事處受理初審,區(管委會)民政部門復審、住房保障部門核準的程序進行。
1、申請:
(1)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可在街道、轄區住房保障部門領取《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
(2)本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填寫《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准備所需申請材料,交至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辦事處;外地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填寫《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准備所需申請材料,交至用工單位注冊地鄉鎮、街道辦事處。
(3)注冊地與辦公地不一致的,單位提供辦公場所相關證明,鄉鎮、街道辦事處認可。
2、初審:
(1)鄉鎮、街道辦事處作為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的受理初審部門,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
(2)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填寫公示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在社區(用工單位)張貼公示(公示期為7日),接受群眾監督。社區(用工單位)負責核實舉報情況,在公示表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3)經初審符合申請條件的,由鄉鎮、街道辦事處將申請資料和初審意見送區(管委會)民政部門。經初審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復審:
(1)區(管委會)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初審資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收入印證和婚姻信息核查工作。並及時將資料返回鄉鎮、街道辦事處。
(2)對符合條件的,由鄉鎮、街道辦事處將審核意見和資料提交至區(管委會)住房保障部門;對不符合條件的,由鄉鎮、街道辦事處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申請人對家庭收入印證有異議的,應於5個工作日內到鄉鎮、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訴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區(管委會)民政部門對申訴材料進行復審並作出書面說明,由鄉鎮、街道辦事處統一答復申請人。
4、核准:
(1)區(管委會)住房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鄉鎮、街道辦事處提交的的有關資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核准意見。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在轄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日)
(2)公示有異議且異議成立的,區(管委會)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核准結果生效,區(管委會)住房保障部門向申請人發放《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證》。
(二)補貼標准
市物價、市財政、市房管部門根據住宅租賃市場平均價格,綜合考慮保障對象的支付能力,補貼標准實行動態調整。目前補貼標准為12元/平方米/人/月。
1、補貼系數:
(1)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家庭,補貼系數為1;
(2)持有《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和人均月收入介於城市低保標准2至2.5倍(含)的家庭,補貼系數為0.9;
(3)人均月收入介於城市低保標准2.5至4倍(含)的家庭,補貼系數為0.5;
(4)人均月收入介於城市低保標准4至6倍(含)的家庭,補貼系數為0.3。
2、補貼面積:
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補貼面積標准為20平方米/人,市級(含)以上勞模模範等先進人物家庭按25平方米/人,單人戶家庭按30平方米/人。
3、補貼額度計算公式:
(1)貨幣化補貼額度=補貼面積×補貼標准×申請人口×補貼系數。計算補貼額度時,原廉租住房在保家庭原有住房面積應在保障面積中予以核減。
(2)單個家庭(含公房租金核減在保家庭)每月領取貨幣化補貼低於200元的,其貨幣化補貼額度統一按每個家庭每月200元發放。
『叄』 鄭州公租房能一直住嗎
公租房是不能一直租住的。
公租房以5年為為一個期限,租住者去購買改善住宅房的時候,能夠退掉公租房。或者業主租住滿5年後,能夠以成本價+銀行利購買購自住。
購買時能夠選擇一次性付款或許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後不再支付房錢,分期付款時,未付款面積依照規則交納房錢。
公租房不可以上市買賣,采購人需求轉讓的,由公租房所在的單位組織回購,回購報價為原銷售報價+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不會跟著房價的上漲而上漲。一旦發現用虛假信息騙得公租房租住的,將強制請求其退出。
『肆』 鄭州公房改名
先交再說,否則你在這糾結幾百塊錢,房管所有權收回房屋的。拆遷得到的總會高於幾百塊吧!凡事從權!
『伍』 在鄭州申請公租房都有哪些流程手續
申請流程:
1、確定自己符合條件,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
受理:戶籍所在社區或居住地社區為申請人申請材料的受理單位,對符合法定資格要求的,社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將申請資料報送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相關部門審核材料,然後公示名單;
初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作為申請人申請材料的初審單位,通過對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及戶籍進行核查、核實,並就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初審意見。
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將調查情況和初審意見在申請人居住的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10日;經初審符合申請條件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將申請資料和初審意見送區民政部門。
3、名單公示之後,就是等分房了;
4、按順序通知選房,各區有區別,有些區選房前復審,有些區是簽合同之前復審;
復審:區民政部門作為公共租賃住房資格審查的復審部門,應當自收到有關資料之日起10日內,就申請人家庭月收入及婚姻情況出具復審意見,對符合規定的將有關資料送區住房保障部門,不符合規定的退回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並說明理由。
5、在所提供的公租房的范圍內進行選房,確定自己需要租賃的公共租賃住房;
6、配租對象選擇公共租賃住房後,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與配租對象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即可入住。
鄭州市公租房申請需要的材料有:
1、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提供的材料:
《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件、戶口簿;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婚姻狀況證明;住房情況證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材料。
2、新就業職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提供的資料:
《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本人和配偶及父母的身份證件、學歷證明、戶口簿;與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本人及配偶的收入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材料。
3、來鄭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提供的資料:
《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申請人員身份證件、戶口簿(戶籍證明)、學歷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申請單位出具的擔保書和申請人員的收入證明;申請單位營業執照等;
(5)鄭州公房擴展閱讀: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殘疾人。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公租房使用的基本原則:
1、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
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的收入線標准、住房困難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賃住房。
2、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水平,由市、縣人民政府統籌考慮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和供應對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並按年度實行動態調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以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
3、公共租賃住房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一般為3至5年,合同示範文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部門制訂。
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時繳納租金和其他費用。租賃合同期滿後承租人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續租。
4、公共租賃住房只能用於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轉租或閑置,也不得用於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承租人違反規定使用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責令退出。
承租人購買、受贈、繼承或者租賃其他住房的,應當退出。對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中直接劃扣。
『陸』 鄭州市公租房可以買賣嗎求最新官方政策!
公租房租滿5年是可以申請購買的。
公租房不能一直租住下去。因為公租房遠低於商場價的房錢,導致在現在的狀況下,公租房僧多粥少,請求公租房的條件也較為嚴格。
公租房以5年為為一個期限,租住者去購買改善住宅房的時候,能夠退掉公租房。或者業主租住滿5年後,能夠以成本價+銀行利購買購自住。
購買時能夠選擇一次性付款或許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後不再支付房錢,分期付款時,未付款面積依照規則交納房錢。
公租房不可以上市買賣,采購人需求轉讓的,由公租房所在的單位組織回購,回購報價為原銷售報價+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不會跟著房價的上漲而上漲。一旦發現用虛假信息騙得公租房租住的,將強制請求其退出。
『柒』 鄭州公租房在哪申請
鄭州公租房在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根據《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暫行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時,應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按照《鄭州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資格認定,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鄭州市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二)家庭成員身份證件、戶口簿;
(三)月收入證明;
(四)婚姻狀況證明;
(五)住房情況證明;
(六)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材料。
對審核無異議的家庭,由市房管部門發放《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證》,順序號由信息系統在區房管部門復審後自動生成。
(7)鄭州公房擴展閱讀:
《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暫行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
(一)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戶口3年以上;家庭成員有戶口遷入的,遷入時間必須在2年以上;
(二)無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倍。
單身人員,除應當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時,年齡應滿28周歲。第二十條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新就業職工可以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
(一)具有本市常住戶口;
(二)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三)月工資低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倍;
(四)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參考資料來源:鄭州市政府——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暫行管理辦法
『捌』 鄭州公租房可以買嗎多少錢
公租房承租滿5年可以申請購買。
公租房以5年為為一個期限,租住者去購買改善住宅房的內時候,能夠容退掉公租房。或者業主租住滿5年後,能夠以成本價+銀行利購買購自住。
購買時能夠選擇一次性付款或許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後不再支付房錢,分期付款時,未付款面積依照規則交納房錢。
公租房不可以上市買賣,采購人需求轉讓的,由公租房所在的單位組織回購,回購報價為原銷售報價+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不會跟著房價的上漲而上漲。一旦發現用虛假信息騙得公租房租住的,將強制請求其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