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辦理港澳通行證
❶ 鄭州辦理護照和港澳通行證除了身份證和戶口本還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鄭州辦理護照和港澳通行證,除了身份證和戶口本還需要准備符合要求回的照片。答
根據2015年1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要求,便利公民辦理出入境證件,現將全國實行按需申領出入境證件地區的公民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所需提交的申請材料、辦理時限、服務要求,以及公安部和各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服務監督電話公布如下:
一、申請普通護照所需材料
(一)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
(三)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
二、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所需材料
(一)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
(三)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
三、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所需材料
(一)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
(三)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
❷ 我是鄭州的,怎麼辦理[港澳通行證].
首次辦理須本人至戶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處提交申請,申請材料有: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用A4紙復印,可復印在同一張紙上)以及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張(也可現場拍照,費用自付),同時分別申請赴香港、澳門的簽注。
只去香港則申請香港簽注,只去澳門則申請澳門簽注,如果香港、澳門都去,則兩地簽注都要申請。
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首次或非首次申請)。但均不含郵遞日(一般在五天左右)以及節假日。
費用:《往來港澳通行證》每本80元;一次往來簽注,每個15元,二次往來簽注,每個30元。
代辦:若是首次申請辦理港澳通行證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以及照片;若非首次申請,則需帶好本人身份證及前一次辦理的通行證,如請人代辦還需攜帶代辦人身份證。
(2)鄭州辦理港澳通行證擴展閱讀:
一、辦理費用
1、證件及簽注
2017年7月起,港澳通行證收費標准將由每證100元降為每證80元。一次有效簽注由20元降為每件15元,短期(不超過一年)多次有效簽注由100元降為80元,長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由300元降為240元。
2、EMS寄送服務
新辦/補辦港澳通行證EMS單向寄送服務:18元
港澳通行證續簽EMS同城雙向(收證+遞交+取證+寄遞)四程辦理服務:25元
港澳通行證續簽EMS異地雙向(收證+遞交+取證+寄遞)四程辦理服務:45元
二、辦理時間
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註:15個工作日。
網上申請、電話申請簽注8個工作日;窗口申請、EMS代辦點申請簽注10個工作日。
三、領取方式
本人領取:憑本人申請回執單及繳費收費,並攜帶身份證或戶口薄,到受理申請的出入境管理處領取。
他人代理:代理人攜帶申請回執單,本人身份證、通行證申請人身份復印件到出入境管理處領取。
EMS上門:在辦理港澳通行證當天憑申請回執單到出入境管理處郵政速遞櫃台辦理手續並繳費。
四、電子證件
2014年5月,公安部在廣東試點啟用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5月20日起受理申請。即將啟用的電子通行證存有數字化的個人資料和指紋信息,可以使用口岸自助查驗通道實現自助通關。
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啟用後,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的管理政策不變,證件申請受理渠道和審批條件不變,收費標准不變。現行本式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在有效期內可以繼續使用,持本式通行證可以繼續申辦貼紙式簽注。
1、全面啟用
據網易等媒體報道,2014年9月15日起,全國正式啟用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據了解,電子版港澳通行證正面列印有持證人照片及姓名、出生日期、簽發機關、簽發地等簽發管理信息,背面則列印往來港澳簽注信息。
簽注信息可由出入境管理部門重復擦寫,不再附發貼紙式簽注,減少了因簽注頁滿換證的情況,降低了使用成本。
2、無需貼紙
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為參照有關國際標准設計製作的卡式證件,內部嵌有非接觸式集成電路晶元,存儲持證人個人資料及證件、簽注簽發管理信息,採用成熟的數字安全防偽機制進行保護,印製過程中還使用了多項物理防偽技術,防偽能力明顯增強。
新版通行證正面列印持證人個人資料以及證件簽發管理信息,背面列印往來港澳簽注等信息。簽注信息可由證件簽發機關重復擦寫。新版通行證不再附發貼紙式簽注。
內地和港澳地區口岸查驗部門查驗時也不再加蓋驗訖章,簽注使用情況由計算機信息系統記錄管理,有需要的持證人可向內地及港澳地區主管部門查詢簽注剩餘次數等信息。
3、需採集指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規定,經國務院批准,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對首次申請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的申請人將採集或核驗指紋。留存指紋後,符合條件的持證人在通關時可以使用內地和港澳地區口岸的自助查驗通道。
為確保持證人指紋信息安全,內地和港澳地區主管部門均建立了嚴密的管理制度,並採用多種技術保護措施,晶元中存儲的持證人指紋模板信息無法被還原為原始指紋圖像。[8]
4、收費標准不變
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的收費標准不變。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啟用後,仍在有效期內的現行往來港澳通行證(本式)及往來港澳簽注(貼紙式)可以繼續使用。持用本式往來港澳通行證的,可以繼續申請貼紙式往來港澳簽注。
❸ 鄭州異地戶口辦理港澳通行證
可以直接去出入境辦事大廳辦理,可以受理異地辦理了。
❹ 在鄭州辦理加急港澳通行證費用是多少
去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的,辦理手續是一樣的,加急的就是價格高一些,一內般是5-7個工作日就可容以出來!
居民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或戶口所在地的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提出申請,申請個人(本人)港澳游須提交:
(1)填寫完整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1份;
(2)到受理機關進行數碼照相,提交小2寸數碼相片1張;
(3)交驗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並提交復印件;
《往來港澳通行證》每本120元,一次有效簽注20元,二次有效簽注40元。
7-15個工作日辦理好,辦好後就選擇郵政快遞郵寄給你就可以。
❺ 鄭州二七區的戶口在哪裡辦港澳簽證
一、到鄭州出入境管理處接待大廳:
鄭東新區黃河南路66號(黃河南路金水路南300米路西)
二、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申請須知:
受理部門:
內地居民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應向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應規定提交申請:
(一)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商務簽注,向本人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
(二)內地居民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逗留簽注,向勞務經營公司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含,下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
(三)軍人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向部隊或者工作單位駐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
(四)內地居民持逗留簽注赴香港後,在香港或者返回內地期間再次申請逗留簽注(包括同時補、換發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者在香港申請赴澳門其他簽注,可向廣東省公安廳深圳出入境簽證辦事處(以下簡稱深圳簽證辦)申請。
(五)內地居民持逗留簽注赴澳門後,在澳門或者返回內地期間再次申請逗留簽注(包括同時補、換發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者在澳門申請赴香港其他簽注,可向廣東省公安廳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以下簡稱珠海簽證辦)申請。
符合公安部規定的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辦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條件的,可按照規定向有關地方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
申請手續:
(一)內地居民單獨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應當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並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申請人照片;
2、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如申請人未辦理居民身份證,需提交申請人戶口簿,還應當提交申請人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監護關系公證書,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託他人陪同,陪同人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以及監護人的委託書。
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上述身份證件須留存復印件或者電子掃描圖片;
3、按規定提交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4、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還須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
5、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6、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二)內地居民申請往來港澳簽注,應當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並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除外);
2、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
3、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簽注的,還須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
4、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5、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內地居民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的,無須重復提交相關材料。
(三)申請人提交或者核驗指紋信息的具體規定如下:
1、申請人必須本人前往受理部門或者有關指定機構提交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2、對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十六周歲(含)以上的申請人均應當採集或者核驗指紋,因指紋缺失、損壞原因無法採集指紋除外:對十六周歲以下的,根據監護人的意見確定是否採集指紋。
3、對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留存過指紋信息的,無須再次採集指紋,但須進行指紋核驗;核驗未通過,經調查身份屬實的,重新採集指紋。
4、已持有往來港澳通行證和逗留簽注的申請人在港澳地區期間,申請換發或者補發往來港澳通行證,無須進行指紋核驗。
5、指紋採集工作參照《電子普通護照指紋採集操作規范(試行)》實施。
(四)各類事由申請條件及相關的申請材料
1、探親。
(1)申請條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長期居住、就學或者就業的親屬;申請人的配偶、未滿18周歲子女可隨同申請。「親屬」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孫子女;「隨同申請」是指與主申請人同時申請相同有效期和次數的探親簽注。
外交部駐香港或者澳門特派員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或者澳門聯絡辦公室工作人員、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或者澳門部隊幹部的內地親屬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探親,另行規定。
(2)申請材料:提交被探望親屬在香港或者在澳門定居、長期居住、就業、就學證明,交驗親屬關系證明。
親屬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提交香港或者澳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親屬是外國籍的,提交親屬的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親屬在境外無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復印件。
親屬在香港長期居住的,提交親屬的香港居民身份證、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進入許可,以及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者護照。親屬在境外無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復印件。
親屬在香港就業、就學的,提交親屬的香港進入許可,以及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者護照。親屬在境外無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復印件。
親屬在澳門長期居住的,提交親屬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或者澳門特別逗留證,以及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者護照。親屬在境外無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復印件。
親屬在澳門就業的,提交澳門主管部門批准親屬在澳門就業的證明文件,以及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者護照。親屬在境外無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復印件。
親屬在澳門就學的,提交親屬的澳門高校錄取通知書或者在學證明書,以及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者護照。親屬在境外無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復印件。
能證明相應親屬關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公安派出所證明、親屬關系公證書。
兩年內再次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探望同一親屬(配偶和姻親除外)的,免交親屬關系證明。
2、商務。
(1)申請條件:企業機構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赴香港、澳門從事商務活動的或者駕駛專用交通工具往返廣東省與香港或者澳門。「企業機構」是指經國家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在國家稅務部門辦理了稅務登記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境外企業常駐內地代表機構。申請多次商務簽注的,企業機構須事先向所在地有審批權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
(2)申請材料:交驗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者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企業機構人員還需提交企業機構為本人交納社會保險的憑證(申請多次商務簽注的,須連續6個月以上繳納社會保險)或者本人屬於該企業機構的有關證明文件;企業機構出具的赴港澳商務活動的說明。
企業機構人員申請多次有效商務簽注的,須事先在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企業機構在備案時已提交過上述有關證明材料的,企業機構人員在備案有效期內申請商務簽注時無須重復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3、團隊旅遊。
(1)申請條件:參加國家旅遊局指定旅行社組織的團隊赴香港或者澳門旅遊。
(2)申請材料:免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
4、個人旅遊。
(1)申請條件:開放赴港澳個人旅遊城市的常住戶口居民,或者符合公安部規定條件的非常住戶口居民,申請個人赴香港或者澳門旅遊。
(2)申請材料:免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
5、逗留。
(1)申請條件:赴香港或者澳門就學、就業、培訓、居留、隨任或者作為受養人依親的。
(2)申請材料:赴香港就學、就業、培訓、居留、隨任或者作為受養人赴香港依親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進入許可。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就業的,還需提交內地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勞務合作項目審核表》。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需繼續申請逗留簽注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延期許可。
赴澳門就學的,提交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出具的《確認錄取證明書》及澳門高等院校錄取通知書。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需繼續申請逗留簽注的,提交澳門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
赴澳門就業的,提交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或者澳門人力資源辦公室、澳門社會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澳門就業的,還需提交內地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對澳門特別行政區勞務合作項目審核表》。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需繼續申請逗留簽注的,提交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確認函件,或者澳門人力資源辦公室、澳門社會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
赴澳門就業人員的親屬赴澳門居留的,提交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批准通知書。
赴澳門隨任的,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駐澳門內派人員未成年子女隨任身份證明表》。
6、其他。
(1)申請條件:赴香港或者澳門治病、奔喪、探望危重病人、訴訟、應試、處理產業、學術交流的。
(2)申請材料:須交驗與上述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申請方式:
申請人須本人提出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申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應規定提交申請:
1、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申請。
2、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在原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者原簽注申請受理部門申請簽注的,可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人須出具委託書,被委託人須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在港澳地區的,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申請。
3、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組織赴香港或者澳門就業的,以及在港澳就業期間繼續申請逗留簽注的,可由勞務經營公司代為申請逗留簽注。勞務經營公司須事先將公司印章、負責人簽名向勞務經營公司所在地有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
4、內地居民按照有關規定在香港或者澳門向深圳或者珠海簽證辦提出申請的,可通過香港或者澳門中國旅行社提交有關申請材料。四、各類簽注簽發規定
(一)探親簽注(T)
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孫子女的,可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簽發3個月多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
申請赴港澳地區探望配偶且與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簽發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90天。
有特殊家庭困難的,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核准,可以簽發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90天。
對隨同申請人可簽發與主申請人有效期、有效次數相同的探親簽注。
(二)商務簽注(S)。
1、已備案的企業機構人員,根據備案規定,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多次簽注、1年多次簽注(赴澳門簽注除外),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2、未備案的企業機構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3、駕駛往返廣東省與香港或者澳門專門交通工具人員,可以簽發3個月多次簽注或者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三)團隊旅遊簽注(L)。
申請赴香港,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屬於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規定的特別情形的,可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3天。申請赴澳門,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四)個人旅遊簽注(G)。
申請赴香港,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對經批准實施多次「個人游」試點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公安部規定條件的,可按照有關規定簽發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申請赴澳門,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五)逗留簽注(D)。
1、赴香港隨任、就學、就業、居留、培訓以及作為受養人赴香港依親的人員,簽發多次簽注;簽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進入許可的最長有效期簽發。持證人應當按照香港進入許可的規定入出香港。
2、赴澳門隨任、就學、就業以及就業人員的親屬,簽發多次簽注。赴澳門隨任,簽注有效期按照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駐澳門內派人員未成年子支隨任身份證明表》上的擬申請簽注有效期簽發;赴澳門就學,簽注有效期按照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出具的《確認錄取證明書》批準的學習期限簽發,但最長不超過1年。赴澳門就業,簽注有效期按照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或者澳門人力資源辦公室、社會文化司批準的期限簽發。赴澳門就業人員的親屬,簽注有效期按照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批準的期限簽發。持證人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澳門逗留許可有效期。
(六)其他簽注(Q)。
可以根據事由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有特殊情形確需多次前往香港或者澳門的,可簽發3個月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五、簽發往來港澳通行證規定
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有效期分為5年和10年兩種:有效期為5年的往來港澳通行證發給申請時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有效期為10年的往來港澳通行證發給申請時16周歲含)以上的申請人。
換發、補發:
(一)換發、補發的情形。往來港澳通行證持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換發或者補發往來港澳通行證:
1、往來港澳通行證損毀、遺失或者被盜搶的;
2、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者短於擬申請簽注有效期的;
3、個人身份信息變更的;
4、補充申請免登記使用港澳自助通關服務的;
5、持本式往來港澳通行證需換發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的;
6、其他確需換發、補發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情形。
(二)申請材料。
1、內地居民在內地申請換發、補發往來港澳通行證,應按照首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規定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2、逗留簽注持有人在香港或者澳門申請換發、補發往來港澳通行證並申請逗留簽注的,須提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香港入境事務處或者澳門有關部門出具的確認其相關身份的證明。
辦證時限: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後,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簽發;單獨受理簽注申請後,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簽發。
內地居民因赴港澳地區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喪等特殊情況急需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急事急辦原則,優先審批辦理。
特殊情形:
(一)內地居民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在香港或者澳門遺失或者損毀,可通過香港或者澳門中國旅行社向深圳簽證辦或者珠海簽證辦申請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返回內地。
(二)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的內地居民,返回內地期間,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遺失、損毀或者失效,因特殊情況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門,可以向深圳簽證辦或者珠海簽證辦申請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返回香港或者澳門。
(三)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來內地後需前往香港或者澳門的,可向居住地設區的市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一次或者二次有效其他簽注。申請人除按規定填寫申請表及提交相應事由證明材料外,還須交驗中國護照和定居國外證明原件。
❻ 鄭州辦理港澳通行證
① 你老闆以前有《往來港澳通行證》,現在過期了嗎?還在吧,沒有專遺失吧?如過期,現在屬再申請屬於換發。按公安部規定,首次申請、換發和補發,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不能由他人代辦。
② 你老闆的一代身份證只要還在有效期內就可以使用,公安部並沒有規定一代身份證作廢時間表。
③ 帶齊戶口簿、身份證、舊《往來港澳通行證》原件和復印件若干份、符合《往來港澳通行證》標準的若干張,到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證大廳現場填表,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換發和同時申請香港旅遊簽注、或澳門旅遊簽注。
④ 《往來港澳通行證》換發 10 個工作日可取證。詳情參考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官網:www.zzcrj.com。
❼ 鄭州市辦港澳通行證需要帶哪些證件
鄭州市辦港澳通行證需要帶下列證件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申請人照片;
2、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3、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也可交驗居民戶口簿;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上述身份證件須留存復印件。
(7)鄭州辦理港澳通行證擴展閱讀:
一、辦證時限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後,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簽發;單獨受理簽注申請後,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簽發。因所在地區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的,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批准,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20個工作日。
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當在30日內予以簽發。
內地居民因赴港澳地區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喪等特殊情況急需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急事急辦原則,優先審批辦理。
二、特殊情形
(一)內地居民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在香港或者澳門遺失或者損毀,可通過香港或者澳門中國旅行社向深圳簽證辦或者珠海簽證辦申請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返回內地。
(二)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的內地居民,返回內地期間,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遺失、損毀或者失效,因特殊情況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門,可以向深圳簽證辦或者珠海簽證辦申請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返回香港或者澳門。
(三)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來內地後需前往香港或者澳門的,可向居住地設區的市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一次或者二次有效其他簽注。申請人除按規定填寫申請表及提交相應事由證明材料外,還須交驗中國護照和定居國外證明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❽ 河南省為什麼只有鄭州戶口才能辦理個人港澳通行證,其他只能辦理旅遊團的。這是什麼鬼規定,算是歧視嗎
河南省只有鄭州戶口才能辦理個人港澳通行證,這並不是歧視,是國務院批準的,河南省只有鄭州市開通了內地居民個人赴港澳地區旅遊,其他地區前往港澳地區均需辦理團隊旅遊。
經國務院批准,目前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慶市(限渝中區、江北區、南岸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萬州區、涪陵區、長壽區、江津市、永川市、合川市),廣東省全省,福建省的福州(限市區)、廈門、泉州市,江蘇省的南京、蘇州、無錫市;
浙江省的杭州、寧波、台州市,遼寧省的沈陽、大連市,山東省濟南市,四川省成都市,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長沙市,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海南省海口市,貴州省貴陽市,雲南省昆明市,河北省石家莊市,吉林省長春市,安徽省合肥市,河南省鄭州市和湖北省武漢市等22省(自治區、直轄市)的49個城市開通內地居民個人赴港澳地區旅遊。
(8)鄭州辦理港澳通行證擴展閱讀
團隊旅遊、個人旅遊簽注受理部門:
內地居民申請辦理赴港澳團隊旅遊簽注或者個人旅遊簽注,由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團隊旅遊、個人旅遊簽注申請條件:
1、團隊旅遊。參加國家旅遊局指定旅行社組織的團隊赴香港或者澳門旅遊。
2、個人旅遊。開辦個人赴香港或者澳門旅遊地區的常住戶口居民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旅遊。
❾ 鄭州港澳通行證在哪裡辦啊
鄭州港澳通行證在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鄭州市鄭東新區黃河南路66號)辦理。
辦理港澳通行證所需材料:
1、電子制證照片。
2、申請表。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未滿16周歲申請人需提供) 。
5、監護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出生證、戶口本、公證書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未滿16周歲申請人需提供)。
6、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需提供)。
7、軍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駐地鄭州軍人需提供)。
8、香港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探望親屬在香港定居的申請人提供)。
9、香港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探望親屬在香港定居的申請人提供)。
10、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外國護照復印件(探望親屬在香港定居並且親屬是外國籍的申請人提供)。
11、香港居民身份證及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進入許可以及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探望親屬在香港長期居住的申請人提供)。
12、香港進入許可復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探望親屬在香港就業、就學的申請人提供)。
13、澳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探望親屬在澳門定居的申請人提供)。
14、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外國護照復印件(探望親屬在澳門定居並且親屬是外國籍的申請人提供)。
15、澳門居民身份證或者澳門特別逗留證及有效旅行證復印件(探望親屬在澳門長期居住的申請人提供)。
16、澳門主管部門批准在澳門就業的證明文件及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探望親屬在澳門就業的申請人提供)。
17、澳門高校錄取通知書或者在學證明書及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探望親屬在澳門就學的申請人提供) 。
18、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非鄭州戶籍申請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
19、親屬關系證明原件(結婚證、出生證、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鄭州戶籍人員的外省戶籍的配偶、子女、父母需提供)。
20、赴港澳商務登記備案證(申請商務簽注的申請人提供)。
21、單位派遣函(申請商務簽注的申請人提供)。
22、逗留許可原件及復印件(赴香港隨任、就學、就業、居留、培訓人員)。
23、原港澳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證件換發、二次簽注需提供、省外異地居民可申請) 。
24、有效普通護照、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與簽注有關的證明材料和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需提供)。
25、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申請商務簽注的個體工商戶提供)。
26、稅務登記書(申請商務簽注的個體工商戶提供)。
27、備案聯系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託申請商務簽注的申請人提供)。
28、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勞務合作項目審批表復印件(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就業的) 。
29、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駐澳門內派人員未成年子女隨任身份證明表》(赴澳門隨任的申請人提供)。
30、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出具的《確認錄取通知書》(赴澳門就學的申請人提供)。
31、澳門高等院校錄取通知書(赴澳門就學的申請人提供)。
32、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外地雇員逗留許可」名單》或澳門人力資源辦公室、澳門社會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請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復印件(赴澳門就業的申請人提供)。
33、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因治病、奔喪、探望為重病人、訴訟、應試、處理產業等特殊事由申請赴港澳其他類簽注的申請人提供)。
(9)鄭州辦理港澳通行證擴展閱讀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三條 內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門,憑我國公安機關簽發的前往港澳通行證或者往來港澳通行證從指定的口岸通行。
第六條 內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門,須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第二十二條 前往港澳通行證在有效期內一次使用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過五年,證件由持證人保存、使用,每次前往香港、澳門均須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的規定辦理申請手續,經批準的作一次往返簽注。經公安部特別授權的公安機關可以作多次往返簽注。
第二十四條 內地公民在前往香港、澳門之前遺失前往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應立即報告原發證機關,並由本人登報聲明,經調查屬實的,重新發給證件。
❿ 鄭州港澳通行證在哪續簽
如果你的戶口在鄭州,你的《港澳通行證》必須到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續簽,回鄭州公安局答出入境管理處的詳細資料如下:
辦公地點:鄭州市二七路70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到12:00/下午2:30到6:00
咨詢電話;0371-6222023-20350
如果直接去:從二七塔向北(即順二七路直行不到2公里路東,鄭州市公安局對面)。
祝你續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