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司法部
① 河南司法警官學校好嗎
他們學校屬於司法類大專警校。目前看司法類警校入警沒有政策優勢,這兩年司法部一直在協調,估計以後也會出台相關政策,入警率能高一些。
就業關鍵看自己學習的怎樣和自己的能力了。
② 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怎麼樣
首先先說樓上的 河南人是有幾個特別壞的 但並不是所有河南人都不好啊!你這么說太片面了!不知道河南的鄉親父老聽到你這么說會怎麼想!我們都是中國人!有必要這樣嗎?!
河南司法不算太好 如果你想在河南上警校 我建議你上河南檢查學院,在全國的廳級警校中 其實都是一個樣子 差距細微 不過根據司法部的十一五計劃來看 在河南 檢查學院要比司法好的 建議 河南檢查學院
廳級警察院校都是一個樣子 每個學校的學生都說自己的學校不好 比如江西說自己不好說湖南好 河北說自己垃圾說內蒙好 呵呵 其實大家都一樣 無論水平啦還是校風啦 都只有細微的差距 就是說 熱愛警察的才會學 不熱愛的那就肯定不學了(大部分都是被父母逼的,因為沒考上好大學,只能上警校了)。
至於就業問題 就是看你學不學 然後考公務員了 大部分都是這樣 不包分配的 都是自己考 監獄法院檢察院派出所公安局 你都可以考的~~~~~~
呵呵~希望你好好學~~祝你成功!!
③ 如何成立河南個人律師所
河南省司法廳律師事務所設立許可審核操作規程(試行) 【大 中 小】 作者: 來源:河南省司法廳 時間:2011-12-27 14:29:18
一、為了規范我省律師事務所設立許可審核行為,根據《行政許可法》、《律師法》、司法部《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操作規程。
二、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向設所地省轄市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律師事務所設立申請登記表》;
(二)申請人(國資所為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合夥所和個人所為設立人)設立律師事務所申請書;
(三)擬設律師事務所章程及名稱;
(四)每一位申請人或擬設國資律師所律師的名單、簡歷、身份證,律師執業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簡歷含以下內容:最後畢業院校、時間、專業,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律師資格)時間,工作簡歷(具體到年月,年度不空缺),律師執業經歷及擔任合夥人經歷;
(五)律師事務所地址及住所證明,購房的提供房產證或契稅證明,租房的提供租房協議和房產證明(辦公場所應適宜律師執業,具備律師執業辦公區、業務洽談區、檔案室、財務室等基本功能);
(六)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資產證明;
(七)設立人能夠從事專職律師執業的證明材料,包括:
1、設立人辭職文件或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無業證明;
2、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關系檔案存放證明。
(八)設立人對本人符合法定條件,且設立前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的說明;
(九)關於確定擬設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的請示;
(十)申請人對提交材料真實性的保證;
(十一)備用名稱5個。
設立合夥律師事務所,應提供合夥協議;設立國資律師事務所,應當提交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核撥編制、提供經費保障的批准文件。
三、材料的主要內容和要求
(一)律師事務所章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律師事務所的名稱和住所;
2、律師事務所的宗旨;
3、律師事務所的組織形式;
4、設立資產的數額和來源;
5、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的職責以及產生、變更程序;
6、律師事務所決策、管理機構的設置、職責;
7、本所律師的權利與義務;
8、律師事務所有關執業、收費、財務、分配等主要管理制度;
9、律師事務所解散的事由、程序以及清算辦法;
10、律師事務所章程的解釋、修改程序;
11、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合夥所章程還應載明合夥人的姓名、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二)合夥協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合夥人,包括姓名、居住地、身份證號、律師執業經歷;
2、合夥人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3、合夥人的權利、義務;
4、合夥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的職責以及產生、變更程序;
5、合夥人會議的職責、議事規則等;
6、合夥人收益分配及債務承擔方式;
7、合夥人入伙、退夥及除名的條件和程序;
8、合夥人之間爭議的解決方法和程序,違反合夥協議承擔的責任;
9、合夥協議的解釋、修改程序;
10、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合夥協議由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並簽名。
2、章程、合夥協議的內容不得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
3、提交材料應當與設所申請有關。
4、上報材料除原件外,一律用A4紙列印或復印,按本規程第二條之順序裝訂並加封面和目錄,一式四份。
5、章程、協議的排版格式:標題小2號字、宋體;小標題 3號、黑體;正文3號、仿宋。
四、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的審查程序
(一)省轄市司法局初審
1、省轄市司法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及時進行審查,進入行政許可程序。向申請人出具《行政事務材料接收憑證》;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省轄市司法局材料接收人應審核全部復印件,審核無誤的加蓋與原件相符章,並簽字;已核對無疑義的原件,可以當場退還給申請人。
2、經受理審查,對於明顯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或者拒絕補正、無法補正有關材料的,省轄市司法局應不予受理,並製作《不予受理通知書》,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3、在審查過程中,省轄市司法局可以徵求申請設所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的意見;對於需要調查核實有關情況的,可以委託縣級司法行政機關進行核實。
4、省轄市司法局應當對擬設律師事務所住所和資產情況進行現場核實,也可以委託縣級司法局進行現場核實。
5、省轄市司法局應在收到申請材料二十日內,對設立律師事務所的申請及設立人的資格是否符合法定條件、材料是否真實齊全出具審查意見,並將審查意見、全部申請材料(不含原件)報送省司法廳。
(二)省司法廳的審核
1、省轄市司法局工作人員應到司法廳行政受理大廳辦理手續,填寫《省司法廳機關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流程表》,轉省廳律師管理處。
2、省廳律師管理處承辦人對提交的材料,應依法進行全面認真細致的審查,在3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重點審查以下內容:
(1)章程、協議是否符合法律和司法部的規定,國資所的批准文件是否合法有效;
(2)所報材料是否真實、齊全;
(3)申請人是否符合法定條件;
(4)資產的數額和基本配置是否達到要求,執業場所和辦公環境是否適宜。
同時,承辦人應對擬設律師事務所進行名稱檢索。
3、承辦人應進行全面認真的審查,在《省司法廳機關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流程表》上出具意見後,連同申請材料報主管副處長審簽。
4、主管副處長應在5個工作日進行申報材料審查,提出是否予以設立許可的意見,送處長審核,報主管廳長審簽。處長、主管廳長應當在2個工作日審核、審簽完畢。
5、承辦人應即時製作行政許可或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通知申請人10日內領取行政許可決定書及執業許可證正、副本。不予許可的,應告知申請人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
(三)辦理手續
1、律師事務所設立申請人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內,持有效身份證件到律師管理處內勤處領取執業許可證正、副本。
2、律師事務所應在領取執業許可證決定之日起60日內,完成律師事務所開業的各項准備工作,持律師事務所副本及復印件,將刻制的律師事務所公章、財務章印模和開立的銀行賬戶分別報所在地縣(區)和市級司法行政機關備案。
3、律師管理處內勤將設所申請材料和許可決定書一份存入檔案,退回三份分別由市、縣(區)司法局、律師事務所存檔。
附件:1.《律師執業申請登記表》;
2.《律師事務所設立申請登記表》;
3.《行政事務材料接收憑證》;
4.《行政許可不予受理通知書》;
5.《行政許可補正材料通知書》;
6.《市司法局律師事務所設立行政許可初審意見》。
④ 河南省的司法考試放寬地區有哪些
您好,放寬地區的規定截止到2011年了,2012年有沒有放寬地區的規定暫時還不確定。
如果有學習方面的疑問可以給我提問,加油。
⑤ 河南省共有多少家監獄,分別是什麼名字
河南省有25所監獄:
河南省第一監獄,
河南省第二監獄,
河南省第三監獄,
河南省第四監獄,
河南省女子監獄,
河南省鄭州監獄,
河南省鄭州女子監獄,
河南省信陽監獄,
河南省周口監獄,
河南省駐馬店監獄,
河南省平原監獄,
河南省洛陽監獄,
河南省豫西監獄,
河南省新鄉監獄,
河南省焦作監獄,
河南省新鄭監獄,
河南省豫中監獄,
河南省許昌監獄,
河南省焦南監獄,
河南省三門峽監獄,
河南省豫北監獄,
河南省豫東監獄,
河南省內黃監獄,
河南省少年管教所,
河南省第二少年管教所。
(5)河南司法部擴展閱讀
1、河南省第一監獄
豫北監獄始建於1954年,2005年,2000多名在押犯隨著監獄整體搬遷至新鄉市市郊,從一座低度戒備型監獄轉型為高度戒備型監獄。
⑥ 河南經貿職業學院和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哪個好
要看你本人傾向於什麼專業有心從事會計等經濟類的學科那就去經貿,想體驗一下穿警服,多了解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識就去司法警官
⑦ 司法部是什麼呀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是主管全國司法行政工作的國務院組成部門。
新中國成立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於1949年10月30日設立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頒布後,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歷史發展
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該法第十條規定政務院設司法部,規定司法部是國家司法行政機關,主持全國的司法行政事宜。
1949年10月30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設立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
1949年12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批准了《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試行組織條例》。
至1950年,全國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在改革舊的司法制度,建立健全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建立律師公證制度,創辦政法大學,培養法學、法律專門人才,培訓司法幹部,開展法制宣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為鞏固人民民主政權,促進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1952年7月16日,在中央司法部成立了由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組成的中央司法改革辦公室。
1953年4月,第二屆全國司法工作會議後,中央司法部的機構作了調整,內設辦公廳、普通法院管理司、專門法院管理司、幹部管理教育司、法律宣傳司和專門委員室。
1954年8月13日,隨著各大行政區及大區司法部的撤消,司法部發出《關於各省與中央直轄市審判機關與司法行政機關分立問題的意見》,要求河北、山西等18省和京、津、滬三市立即建立司法廳(局),其它各省逐步建立司法廳,主持司法行政工作。
1954年9月2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同時在全國各大行政區成立了行政區司法部,大行政區撤銷後,又陸續建立了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地區、市一級設有專管司法行政工作的機構。
1955年11月2日,司法部第261次部務會議決定改進工作方法和調整機構,機構設置改為辦公廳、普通法院管理司、運輸法院管理司、人事司、教育司、公證律師司、法令編纂司及財務處、人民接待室。
1957年8月9日,國務院第56次全體會議決定撤銷全國的鐵路運輸法院和水上運輸法院,據此,司法部也相應地撤銷了運輸法院管理司。
1958年6月13日至8月20日,在第四屆全國司法工作會議上,司法部領導成員遭到錯誤批判。
1959年,全國司法行政機關被撤銷,直至「文化大革命」結束,這種狀況延續了20年。
1979年9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0次會議決定,加強全國司法行政工作,重建司法部。
1979年10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出《關於迅速建立地方司法行政機構的通知》。中國的司法行政工作揭開了健康發展的新篇章。
1980年4月14日,國務院批准司法部設立法制局,負責法規整理和匯編工作。
1981年5月12日,國務院批准司法部設立外事局,統一擔負全國司法外事工作。
1982年,司法部職能進行調整,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劃歸法院自行管理;法律法規匯編劃歸國務院辦公廳法制局承擔。
1983年,監獄、勞教工作由公安部劃歸司法部管理。
1984年6月11日,國務院批准司法部設立審計室。
1984年8月,成立直屬於司法部的中央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前身為原中央政法幹部學校,1983年5月並入中國政法大學,1984年8月又獨立建校。
1984年9月7日,國務院批准司法部恢復計劃財務司。
1987年6月,國務院批准司法部成立司法協助局,統一領導和管理中國與其它國家的司法協助工作。
1988年10月25日,國家編委批準的司法部「三定」方案確定,機構設置改為辦公廳、教育司、勞動改造工作管理局、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宣傳司、律師司、公證司、基層工作司、外事司、司法協助司、法規司、人事司、計劃財務司、行政司等14個司局及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和老幹部局。
1994年4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司法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確定:司法部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
1998年6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司法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確定:「司法部是主管全國司法行政工作的國務院組成部門。」
2001年11月21日,司法部增設司法考試司。
主要職責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司法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8〕64號),司法部主要承擔以下職能:
(一)擬訂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國監獄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監督管理刑罰執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負責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戒毒場所的管理工作;
(四)擬訂全民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地方、各行業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和對外法制宣傳;
(五)負責指導監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負責港澳的律師擔任委託公證人的委託和管理工作;
(六)監督管理全國的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和幫教安置工作;
(八)組織實施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九)主管全國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參與有關國際司法協助條約的草擬、談判,履行司法協助條約中指定的中央機關有關職責;
(十一)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聯合國預防犯罪組織和刑事司法領域的交流活動,承辦涉港澳台的司法行政事務;
(十二)負責司法行政系統槍支、彈葯、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計劃財務工作;
(十三)指導、監督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司法廳(局)領導幹部;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職能機構
司法部有職能機構16個:辦公廳、政治部、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社區矯正管理局、法制宣傳司、律師公證工作指導司、法律援助工作司、基層工作指導司、國家司法考試司、司法鑒定管理局、法制司、司法協助外事司、計財裝備司、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
直屬單位
司法部有直屬單位22個:司法部信息中心、司法研究所(研究室)、機關服務中心、燕城監獄、法律援助中心、直屬煤礦管理局、預防犯罪研究所、法制日報社、法律出版社、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國公證協會、中國監獄工作協會、中國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協會、中央司法警官學院、司法行政學院、國家司法考試中心、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司法協助交流中心、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司法部港澳台法律培訓交流中心。
派駐機構
司法部有派駐機構1個:駐部紀檢組監察局。
地方廳局
司法部有下屬地方廳局30個:北京市司法局、天津市司法局、上海市司法局、重慶市司法局、黑龍江省司法廳、吉林省司法廳、遼寧省司法廳、河北省司法廳、山西省司法廳、陝西省司法廳、甘肅省司法廳、青海省司法廳、山東省司法廳、河南省司法廳、湖北省司法廳、湖南省司法廳、江蘇省司法廳、江西省司法廳、浙江省司法廳、福建省司法廳、安徽省司法廳、廣東省司法廳、貴州省司法廳、雲南省司法廳、海南省司法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寧夏回族自治區司法廳、西藏自治區司法廳。
⑧ 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怎麼樣
不錯。
河南司法來警官自職業學院是以高等司法警官教育為主,多種職業教育並舉,培養應用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警察院校。學院佔地818畝。正在建設中的鄭東新區新校園佔地500餘畝,總投資2.8億元,規劃建築面積16.3萬平方米。
學院設有五系兩部,包括刑事執行系、法律系、警察學系、信息技術應用系、司法行政管理系和基礎部、警體部。設置14個專業。
(8)河南司法部擴展閱讀:
學院的前身是1984年5月創建的河南省勞改勞教工作幹部學校,1986年12月更名為河南省勞改警察學校,1992年10月更名為河南省司法警官學校,1997年11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為省部級重點普通中等專業學校,1998年5月被司法部確認為司法部部級重點中專。
2000年5月被教育部確認為級重點中專,2000年6月司法部將學院納入全國司法警官學院重點建設規劃,2001年4月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為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⑨ 中央司法警官學院和河南警察學院哪個好
都是二本大學,其實都差不多了。要是真想比那個好的話。司法類就業內面沒有公安類寬,容以及司法類畢業都是去監獄什麼地方工作,所以不是太好。況且以後警校要分配工作,省直屬警校的高考錄取分數線都會達到一本線。所以個人建議去河南警察估計會好一些。。
⑩ 鄭州司法警務學院
學院現有在校生4900多人。設置了司法警務、偵查保衛、經濟犯罪偵查、律師事務、計算機應用與維護、司行政官理、行政法律事務、企業管理等10個專業,有三年制大專、五年制大專、成人大專、監所管理專業本、專科自學考試輔導、在職幹警培訓等教學層次。生源遍布河南、河北、山東、山西、陝西、青海、甘肅、內蒙古、廣東、廣西、江西、湖南等省(區)。
學院佔地面積1100畝,校舍建築面積55000平方米。主要設施有教學樓、培訓樓。圖書實驗綜合樓、射擊館、警體練功房等。有微機、語音、刑事照相、痕跡檢驗、心理咨詢與測試、財會6個實驗室。教室安裝有閉路電視,具備電化教學條件;5個多媒體教室能滿足多媒體教學的需要;計算機實驗室配備有320台微機;校園網覆蓋學院各個部門。校內建立了遠距離課堂教學質量評估系統和全國司法遠程教育衛星網路系統。圖書館現有圖書13萬冊,電子閱覽單機64台。
建校19年來,學院為社會培養全日制普通電大生和普通中專生7880人,各類函授專、本科畢業生8000人,培訓司法行政系統幹警11620人。歷屆畢業生先後有1人被追認為烈士並追記個人一等功,1人被河南省委政法委、2人被鄭州市委、市政府命名為「見義勇為先進個人」,3人榮立二等功,166人榮立三等功,3000多人(次)受到各級嘉獎和表彰,有40%的畢業生走上了各級領導崗位,絕大部分已成為所在單位的業務骨幹。1996年以來,學院先後被有關部門命名為「省級文明標兵學校」、「省級文明單位」。2000年8月被中共河南省委評為「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1996年被河南省政府批准為「省部級重點中專學校」,1998年被司法部確定為「部級重點警官學校」,2000年6月被教育部確定為「國家級重點中專」。學院被河南省人事廳批准為省計算機應用能力中級培訓考核點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榮立集體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