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
Ⅰ 鄭州住房公積金在哪取
鄭州市高新區提取網點只有一個,具體如下:
中國銀行高新區支行
地址:回瑞達路87號中國銀答行一樓
咨詢電話:87028396
業務范圍:提取、繳存
(1)鄭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公積金業務辦理時間
每月1至28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Ⅱ 鄭州公積金提取條件
鄭州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2、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
5、出境定居的;
6、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
7、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8、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
(2)鄭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一、異地轉入:
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先封存六個月且封存期間未在異地開戶繳存,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並注銷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退休提取,不受賬戶封存時間限制。
二、本地購房:
職工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或戶籍所在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憑5年內的購房手續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超過購房所支付的金額。
Ⅲ 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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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新房
提取所需資料:
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現場專提供並填寫);提取人的住屬房公積金聯名卡;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有效期在五年內);發票或契稅完稅證。
注意:以上材料均須攜帶原件,並提供復印件一份(除「公積金聯名卡」、《提取申請表》外),購房合同只需復印第2、4、16/17頁,所有復印件用A4紙。
提取范圍:
1. 房屋購買人
2. 如果房屋購買人金額不足,購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也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供購房人身份證;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房屋共有人無需提供關系證明)
提取額度:
1. 不超過你的購房款發票或者收據上的金額。如是按揭買房,那就不能超過你的首付款;如是全款買房,那就不能超過你的全款金額;
2. 不超過申請時上個月你(們)賬戶的余額。如果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上有10萬,就只能提出來10萬。
辦理流程:
將資料准備齊全,到公積金辦理大廳,先排號等待,叫號辦理的時候將資料給到工作人員,整個過程很簡單,如無需排隊等待,十幾分鍾就能搞定。
Ⅳ 鄭州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一、提取條件
房屋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
二、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2、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加蓋單位財務章、託管戶或集中管理戶不加章);
3、公積金龍卡等。
另:已辦理公積金龍卡的,直系親屬可代領提取,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及關系證明。
根據不同情況,選擇相應的證明材料:
房屋類:
購買二手房:
(1)有效期五年內的房屋所有權證;
(2)購房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
三、提取流程
步驟一:
提出申請:申請人持提取證明到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任一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步驟二:
審核:經初審後,若發現提交資料有缺失或無用的,當場退回給申請人,並給出不能通過的原因。申請人可將材料備齊後再次前往管理中心辦理。
步驟三:
收到答復:初審通過的,在受理申請日後的3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退還所提交的資料正本。
步驟四:
銀行放款:到開戶銀行辦理提取轉賬手續,逾期無效,提取款項由經辦銀行劃賬至申請人本人銀行儲蓄存款帳戶。
四、提取時間
提取時間間隔:公積金每隔12個月(含12個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賬時間:自申請受理日起3個工作日內
拓展資料:
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的相關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內的部分或全部金額提取到個人銀行賬戶。
公積金提取可分為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
辦理公積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銀行申領公積金聯名卡,提取的公積金將直接轉入聯名卡儲蓄賬戶中。
Ⅳ 鄭州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什麼時間能取
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金(轉賬)支票;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櫃台申請;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列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Ⅵ 鄭州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什麼時間能取
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金(轉賬回)支票;2、職工申答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櫃台申請;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列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Ⅶ 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何提取
根據《住房來公積金管理條例》第自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Ⅷ 鄭州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住房消費提取: (2)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3)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2.銷戶提取: (1)離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二者條件缺一不可);(4)死亡。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次數(時間)要求 2.採取貸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三、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對象(本人、配偶或繼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費支取 1.採取一次性付款的職工,應提供購房合同或協議,購房發票或收據辦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鄉鎮一級或鄉、鎮以上規劃房管部門開據的宅基地批復或其他建房批准證明材料、購買材料發票辦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應提供產權人提出的修繕申請、房管部門出具的修繕證明文件、修繕費用發票辦理支取;住樓房者應提供物業管理部門的修繕證明文件、分攤到本戶的發票辦理支取;家住農村的應提供鄉、鎮一級或鄉、鎮以上房屋管理部門開據的大修、翻建證明和產權證明及購買材料的發票辦理支取。 5.支付超過本人分攤房租中超過本人工資收入5%的部分,應提供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及租賃合同(指經房屋管理部門認可的有效契約),以及上年度內的租房繳款發票。 (二) 銷戶提取 1.離退休的: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 2.出國定居的:護照簽證、戶口注銷證明及國外定居證明; 3.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4.職工死亡辦理銷戶,如職工死亡前已辦理了用於住房公積金支取的個人儲蓄卡,法定繼承人可提供死亡職工開立的個人儲蓄卡賬號,並在「住房公積金個人儲蓄賬戶明細表」上簽字,將支取款項直接劃入該賬戶中。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