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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便民服務措施和舉措

發布時間: 2021-02-18 09:30:21

⑴ 淺談人民法院在審判實踐中如何關注民生服務群眾

【寫作年份】年【正文】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層人民法院,處於化解和調處矛盾糾紛的最前沿,處在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線,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程中扮演著重要角色。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錯綜復雜,各種社會矛盾交織著,利益不平衡,糾紛沖突多,加之訴訟收費標準的降低,大量的民間糾紛、社會矛盾也隨之進入法院,由此,人民法院的工作任務在不斷增加,審判壓力在不斷加大,如何在審判實踐中關注民生、服務群眾就顯得更加的重要和必要。在此,筆者結合審判實踐,試從以下幾個方面淺談一些認識與體會。 一、堅持司法為民,關注民生,是人民法院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 胡錦濤總書記在七一講話中進一步指出,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質。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根本出發點。根據這一要求,必須在法院工作中始終堅持立黨為公,司法為民,把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審判活動,維護人民群眾訴訟利益,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從而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 人民的地位和作用決定了人民法院必須堅持司法為民,關注民生。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是推動社會前進的最決定的因素、最根本的力量。古人雲:民為本,本固邦寧;民為水,至柔至剛,既能載舟,亦能覆舟。毛澤東同志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創造世界歷史的動力。胡錦濤總書記鄭重指出:人心向背,是決定一個政黨、一個政權盛衰的根本因素。人民法院作為國家的司法機關,是人民群眾從事法制活動的重要場所,也是黨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的特殊渠道。各類案件的訴訟參與人,不但在訴訟過程中切身感受到社會義義法制的權威和尊嚴,同時也能感受到社會主義制度在相信誰、依靠誰、為了誰這個根本問題上的本質特徵。可以說,司法為民、關注民生,既是人民法院密切聯系群眾的新要求,也是人民司法優良傳統的新發展。人民法院只有始終站在人民群眾的立場上,充分發揮審判職能,解民憂,排民難,維民權,保民安,才能贏得人民的支持和擁護,才能不斷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才能使我們黨永遠立於不敗之地。 法院的職責和宗旨決定了人民法院必須堅持司法為民,關注民生。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也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依法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促進先進生產力的發展,保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成果是人民法院的基本職責。堅持司法為民,關注民生,是立足於歷史唯物主義對新時期人民司法工作職責和任務的新概括,是人民司法事業在新世紀全面發展過程中提出的又一新的理論命題。人民法院只有始終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嚴格執法,公正裁判,才能除邪祛惡,懲處犯罪,制裁違法,消除紛爭,從而使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得到維護。 二、堅持司法為民,關注民生,要真正樹立起親民觀念,提高服務水平,不斷增強司法親和力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在審判活動中做到司法為民,關注民生,首先必須樹立起牢固的親民觀念,心中裝著人民,感情貼近人民,努力改變傳統司法冷、硬的外觀,減輕普通群眾對司法的畏懼感,拉近司法同群眾的距離,增強公眾對司法的親近和信賴。只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觀念樹牢了,同人民群眾的感情貼近了,才能增強為人民服務的主動性。相反,如果沒有真正樹立親民觀念,僅僅把親民當作口號和外包裝的話,就不可能制定出切實可行的便民、利民措施,即使制定了,也不可能長期堅持,真正落實。基於這樣的思路,在具體工作中要注意抓好以下環節: 強化學習教育,增強服務意識。要把增強幹警宗旨觀念、強化服務意識作為基礎性工作,持之以恆,常抓不懈。通過學習教育,樹立親民觀念、為民意識,不斷增進對人民群眾的感情。教育幹警時刻牢記執法為民的觀念,堅持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相統一,不斷增強為人民服務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在全市法院系統大力倡導寧願自己餓肚子,不讓當事人跑路子;寧願自己早上班,不讓當事人等得煩;寧願自己掏腰包,不讓當事人多消耗;寧願自己受點氣,不讓當事人受委屈,要求幹警對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訴,要耐心聽取,對當事人的困難和問題,要熱心幫助,對當事人提交的證據和材料,要細心閱看,對當事人的不解和困惑,要誠心解釋,絕不可態度冷漠,高高在上,從而讓當事人感覺來到法院就像到了家,見到法官就像見到親人,增強了人民法院的人文感染力。 加強訴訟指導,方便群眾訴訟。為使當事人正確行使訴訟權利,履行訴訟義務,明白訴訟風險和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告訴當事人起訴的條件、起訴時應提交的證據材料、享有的訴訟權利和應當履行的訴訟義務、申請執行的程序等,出台了引導當事人積極參與訴訟的行為指南。告訴當事人訴訟中可能遇到的風險,以便增強當事人對訴訟結果的可預見性,使其謹慎選擇訴訟手段。同時推行首問負責制和導訴制度。設立院長接待日,解答來院、來訪人員的咨詢。告知或引領當事人及其他人員到相關庭、室及審判法庭,盡力為來訪群眾和當事人節省時間和精力。 三、堅持司法為民,關注民生,要大力改進審判作風,努力提高司法效率 司法效率是現代訴訟法律價值目標體系的構成要素,它對實現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影響和作用,也是司法為民、關注民生的重要環節。一起案件,即便裁判結果公正、合理,但如果久拖不決、效率不高,必然嚴重浪費訴訟資源,增加當事人訴累,其裁判結果的公正、合理也難以彰顯,最終導致影響司法公信力。因此,增強訴訟效益觀念,簡化訴訟程序,強化流程管理,保障當事人用最少的訴訟成本,包括經濟、時間、心理、精神等多方面的成本,實現自己的權利,盡快地從訴訟的纏繞、拖累中解脫出來,是司法為民、關注民生的應有之義。 提高審判效率,首先必須強化案件流程管理,細化審判操作規程。對立案、庭前准備、開庭審理、合議、調解、裁判、文書製作、執行、歸檔等案件審理的各個階段、各個環節的工作步驟、具體內容和要求,提出具體操作指南,明確具體時限。同時加強督辦、催辦,對拖延審判的案件及時發出警示黃牌,督促法官及時結案。其次,要實行繁簡分流機制。要充分發揮簡易程序快速、便捷、經濟的特點,對案件審理實行繁簡分流,依法適用簡易程序,減輕涉訴群眾訴累,並隨著條件的成熟,不斷擴大簡易案件適用范圍。 第三,要全方位、多角度落實提高審判效率的措施,注重管理機能的完整性和體系性。推行全天候立案,設立24小時立案熱線電話,安排專人值班,不論當事人什麼時候來起訴,都有人專門辦理。對當事人時間不固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的預約進行立案;對確有困難,無法來院辦理立案手續的當事人,法官可登門立案。在執行階段,我們還實行快速反映機制,設立熱線電話,只要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居住地點或財產所在地,打電話給承辦人,城區內法官要在8小時、城區外要在12小時趕到現場,實施執行。 實踐證明,以審理期限的管理創新,促進公正與效率的價值平衡不僅是可能的,也是現實的。司法效率的提高、審判期限的縮短不僅未以犧牲和損害審判質量為代價,還提升了司法公正。 四、堅持司法為民,關注民生,要扎實構築鐵案工程,努力確保司法公正 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只有實現公正與效率的統一,才能有力地維護社會穩定,調節經濟和社會關系,從而促進社會的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先進文化。因此,司法公正是審判工作的生命和靈魂,是司法為民的基本價值取向,更是我們探求司法為民、關注民生的最核心內容。 談司法公正,從法院審判管理角度講,應在建立和完善審判質量保障體繫上動腦筋,在加強審判質量建設、構築鐵案工程上下功夫。首先要建立審判質量體系。要把各個審判環節的質量要求層層量化分解,化無形為有形,化虛為實,虛功實做,使之看得見,摸得著、可評可考。建立審判質量體系,總的來說,應該重點把好以下幾道關口:一是事實關;二是證據關;三是適用法律關;四是審判程序關;五是裁判文書製作關;六是審判效果關,必須堅持辦案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統一,這是檢驗司法為民的最佳盡度。 其次要強化審判質量監督。在深化審判方式改革、強化審判組織職責的情況下,加強審判質量監督,顯得尤為重要和必要。要全面推行案件審理流程管理制度,努力使監督關口前移。由立案庭根據各類案件在審理流程中的不同環節,對立案、送達、開庭、結案等不同審理階段進行全過程質量管理,促進案件審理的公正、高效,不讓任何一件次品案件過關。同時,要完善案件質量評查制度,重點是擴大評查范圍,縮短評查周期,切實把評查工作經常化。對評查發現審判質量好的案件,要認真總結經驗,加以推廣。對審判質量差的案件,要通過有關程序予以糾正,仔細分析查找原因。對屬於辦案技能和業務水平方面的問題,要吸取教訓,認真改進;對故意枉法裁判、違法審判的,要一查到底,嚴肅依法依紀處理。 總之,司法關注民生服務百姓,不僅是當前人民法院的工作重點,更是司法工作長期不懈的追求。對人民法院來說,任重而道遠。人民法院應牢固樹立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指導思想,進一步強化司法為民意識,在以關注民生為重點的和諧社會建設中,通過建設高素質的法院隊伍,通過建立為民、便民、利民的和諧司法工作機制,通過公正、高效、快捷的審判執行工作,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司法關注民生、服務發展、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的職能作用,將民生司法落實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各個環節與實際行動中去,為經濟科學發展、社會和諧進步、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汪軍,單位為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法院。

⑵ 我想看看《關於進一步加強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見》正文是哪些

《關於進一步加強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人民法院司法便民工作,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了努力解決司法為民中具體問題的17條意見。

第一,設立專門的訴訟服務部門,專職訴訟服務工作。《便民意見》第一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設立立案大廳或者訴訟服務中心,做好信訪接待、訴訟引導、案件查詢、辦案人員聯系、訴訟材料接轉、訴訟疑問解答、判後答疑、引導當事人合理選擇糾紛解決方式等方面的工作。〔詳細〕

解讀:「這是最高法院第一次要求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建立專門的訴訟接待服務部門,實行櫃台式、一站式訴訟服務。」最高法院研究室負責人表示。〔詳細〕

第二,打破常規,提供特殊訴訟服務。《便民意見》第二條規定了人民法院「非常規」的訴訟服務舉措。一是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建立非工作日的立案和信訪接待制度;二是人民法院針對一些老年人、殘疾人、病患者不方便參加訴訟的特殊情況,可以提供上門立案服務,真正做到「服務到家」。〔詳細〕

解讀: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應當在工作日上班,但當事人有在工作日起訴或者參與訴訟的實際困難的,人民法院應當急群眾之所急,可以在休息日接待人民群眾的來訪和起訴,充分體現司法人文關懷。〔詳細〕

第三,加強巡迴辦案,就地解決問題。《便民意見》第六條再次強調,基層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積極開展巡迴審判。人民法庭對於邊遠地區或者糾紛集中地區,應當定期不定期進行巡迴辦案,就地立案,就地審判,當即調解,當即結案,就地執行。應當事人請求,必要時基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還可以按照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合理時間開庭。〔詳細〕

解讀:巡迴辦案是人民法院一項傳統的為人民群眾服務的審判方式,但由於近年來法院工作任務越來越重,巡迴審判工作受到一定影響。只要人民法院和廣大法官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去辦案,就一定能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讓司法工作更加貼近民心,貼近民情,貼近民意,就能得到群眾的認可和信服。〔詳細〕

·依法簡化程序 提高訴訟效率

《便民意見》規定了人民法院提高訴訟效率的幾項重要措施,有效降低訴訟成本,減輕當事人訴累。

第一,建立遠程立案模式。《便民訴訟》第二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可以採用電話、網路等方式預約立案。

第二,建立繁簡分流和速裁機制。《便民意見》第四條規定了基層人民法院應當建立健全案件繁簡分流和速裁工作機制,著重以調解方式解決糾紛,快速化解矛盾,提高訴訟效率。

解讀:繁簡分流和速裁機制是近年來人民法院採取的根據案件情況分案區別程序審理,提高訴訟效率的重要措施。將簡易案件通過速裁機制解決,有的法院還設立了專門的速裁庭,主要以調解的方式處理糾紛,縮短了辦案周期,大大提高了辦案效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被稱為「訴訟綠色通道」。

第三,進一步簡化案件審理程序。《便民意見》第五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應當嚴格執行法律關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規定。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並經對方當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進一步簡化簡易程序的相關環節,充分發揮簡易程序的效率優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經當事人申請並經各方當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簡化程序審理。」

解讀:簡易程序是針對簡單案件設計的一種快捷的審理程序,人民法院對於應當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一律要適用簡易程序,對於適用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案件,當事人要求進一步簡化審理程序的,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人民法院也應當簡化程序,充分提高訴訟效率。〔詳細〕

·依法調查取證 維護訴訟公平

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主動調查取證。《便民意見》第七條根據訴訟法的規定,進一步強調了對於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及時調查取證,對於確實沒有能力調查取證的,根據案件的實際需要,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動調查取證。

解讀:在民事案件中,調查取證難的問題普遍存在,完全依靠當事人舉證有時難以查明案件的事實。因此,在當事人舉證存在困難時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調取證據,這是保證裁判結果公正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制度。〔詳細〕

·加大司法公開 推行陽光司法

第一,完善旁聽制度,方便人民群眾旁聽案件。《便民意見》第九條就進一步完善人民群眾旁聽案件庭審制度作了詳細規定,一是法院決定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嚴格依法公告開庭信息,方便人民群眾旁聽案件庭審;二是簡化旁聽審批程序,對於符合旁聽條件的申請人,應當發放旁聽證或允許憑身份證直接參加旁聽;三是主動邀請有關人員旁聽案件,法院應當定期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案件庭審。

第二,建立訴訟文書公開查詢制度。《便民意見》第十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逐步建立裁判文書、訴訟檔案的查詢制度,有條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建立在網上依法公開案件裁判文和執行信息的制度。

解讀:裁判文書、訴訟檔案查詢問題一直由於人民法院實際物質條件而受到限制,人民群眾的知情權無法實現。近年來,隨著人民法院經費保障、物質裝備的增強,在物質條件好的法院已經具備建立裁判文書、訴訟檔案的查詢制度的條件了。

第三,推行公開聽證制度。《便民意見》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執行、再審審查、減刑假釋、國家賠償等案件處理中可以推行公開聽證制度,自覺接受當事人、社會公眾對法院工作的監督。」

解讀:聽證制度是一種行政程序,它有利於聽取各方面的意見,特別是社會大眾對問題的看法,保證決策能夠符合民意。針對人民法院工作中一些特殊的需要依靠民意來解決的問題,《便民意見》規定可以採用公開聽證制度,確保問題得到公正解決。〔詳細〕

·加強監督管理 確保司法公正

第一,主動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監督。《便民意見》第九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定期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旁聽案件,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的監督。

解讀:根據憲法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對其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接受其監督。

第二,加強審限監督。《便民意見》第十二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加強審判管理,實行審限監督制度,嚴格案件延期條件,提高審限內結案率和執結率。做好一審、二審和再審案卷移交工作,明確移交期限,統一移交方式,落實移交責任,解決案卷移交難的問題。」

解讀:超審限問題是人民群眾反映比較集中、比較強烈的司法問題之一,而解決這一問題的最好辦法就是進一步嚴格審限制度,加強審限監督。

第三,明確立案監督程序。《便民意見》第十四條規定了對拒收案件或延期立案,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反映,上級法院應當進行核查並作出處理。

解讀:有些法院為了提高司法統計指標,特別是提高審判結案率和執行結案率,在年底前提前不再受理案件,致使當事人在一定時期立不上案。

第四,規定案件監督卡制度。《便民意見》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建立案件監督卡制度,案件審結時由當事人自願填寫對辦案人員工作的評價意見。當事人對辦案人員訴訟活動的評價意見,納入審判和執行工作考評范圍。」

解讀:當事人的監督無疑是對審判工作最為直接的監督,依法接受當事人的監督是對審判工作最為有效的監督。《便民意見》規定的案件監督卡制度,標志著司法監督達到了一個全新的階段。 〔詳細〕

·強調司法大眾化 提升司法公信力

第一,規定訴訟風險提示制度。《便民意見》第三條規定了訴訟風險提示和訴訟權利義務的告知制度, 主動幫助當事人及早了解訴訟的風險,知悉訴訟權利和義務,確保當事人官司打得明白,打得順利,打得信服。

第二,強調司法協助工作。《便民意見》第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可以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基層人民群眾做訴訟協助工作,協助人民法院調解和執行案件;經當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將案件委託人民調解委員會、有關行政部門、社會團體或者基層人民組織主持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確認。

第三,寫好裁判文書。裁判文書是決定當事人權利義務的直接載體,是展現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作出裁決結果的過程、理由、法律依據的主要形式,所以,裁判文書一定要讓當事人看得明白,避免當事人產生誤解,引發上訴、信訪問題。《便民意見》第十三條對此作了明確規定,裁判文書一是用語要力求通俗、簡潔、易懂,讓當事人能看得明白;二是要力求論證充分、說理透徹、適用法律適當,讓當事人信服;三是准確無誤,避免錯誤和遺漏。

第四,加強司法救助,保護民生。《便民意見》第十五條規定了兩個方面:一是人民法院應當嚴格依法做好訴訟費減緩免工作,解決好當事人因為經濟困難不能打官司的問題;二是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推進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加大對加害人無力賠償、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各類案件受害人以及其他涉訴困難群眾的社會救助力度,保障他們的生存和生活。 〔詳細〕

解讀:讓人民群眾對訴訟活動、訴訟結果能聽得清楚、看得明白、准確理解,是司法大眾化的重要內容。司法活動絕對不能高高在上,脫離人民群眾,如果人民群眾不能明白、不能理解訴訟活動,就不可能接受也就不能認可司法工作,司法的公信力就會受到損害。所以,《便民意見》強調了司法工作大眾化的要求。

⑶ 積極推動社會管理創新已成為人民法院改進工作思路和工作機制的重大舉措

【答案】B。三月解析:「首當其沖」意為首先遭受攻擊或遭遇災害。不合句意,專可首先排除屬D. 由「不僅……而且」可知,第二空的意思應比第一空更進一層。A、C兩項不符合這個要求,排除。B項的「責無旁貸」對應前文的「應有之義」,且與「大有作為」構成遞進關系:人民法院在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中不僅要承擔起責任,而且可以做出一番很好的成績。故答案選B。

⑷ 法庭如何解決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

人民法院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以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為抓手,進一步強化司法為民宗旨,五項措施解決聯系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問題。
第一、提高思想認識,打牢服務基礎。利辛法院在服務觀念上切實從群眾利益出發,從群眾需求出發,把群眾滿意作為檢驗各項工作的最高標准,出思路、拿辦法,改善服務硬環境,提升服務軟實力,著力解決「訴訟難」問題。
第二、建立便民制度,豐富便民措施。健全訴訟服務中心標准化建設,設立信訪接待室,安排專人受理群眾的上訪信訪,落實信訪答復;在大廳張掛訴訟指南,配備桌椅、信紙、文具等便民設施,為群眾提供方便,張貼法律法規、工作程序、業務流程示意圖。
第三、完善巡迴機制,延伸審判服務。加強基層法庭受理案件和基層基礎建設,使案件巡迴受理、巡迴審理常態化。延伸審判服務到村社、到企業,保證群眾司法訴求及時受理、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困難得到及時救助、問題得到依法解決。
第四,切實改變作風,奉獻真誠服務。「最後一公里」問題要解決,改變工作作風是關鍵。全院幹警要切實改變作風,對待來訴來訪群眾,要文明接待,文明用語,遞上一杯水,給上一句問候語。在幹警中重點治理「四風」問題,對工作作風漂浮、態度粗暴、對待辦事群眾推委扯皮的責任人,不留情面嚴肅處理,調離工作崗位,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第五,堅持真抓實干,深入聯系群眾。開展大走訪活動,走訪涉案群眾、五保戶、低保戶、特困戶。通過走訪,貼近群眾、貼近基層、貼近一線,了解群眾所急所需所盼,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現場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糾紛,為群眾排憂解難,讓廣大群眾真正實實在在感受在身、體會在心。

⑸ 行政機關和法院可以採取哪些措施提高行政行為的可接受度

農村戶口在來城裡購房並自沒有特別的優惠。買房步驟如下:1、確定購買房屋的目標,包括價格、地區、類型、樣式等。2、制定買房財務計劃,到銀行做一個預批準的貸款計劃。3、選擇一個有經驗,服務好的房地產經紀,為您提供信息,出謀劃策。第二

⑹ 陝西法院推什麼措施促農村社會治理體系完善

2018年6月20日,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該省法院《關於為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的意見》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內容。

田平利表示,該《意見》緊密結合法院審判職能,不僅對依法審理涉農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糾紛提出明確要求,還對發揮司法教育引導作用、促進農村社會治理體系完善作出具體安排,不僅涉及涉農審判機制的創新完善,還涵蓋了涉農司法服務體系完善等方面的內容,具有較強的前瞻性、針對性和指導性。

⑺ 法院如何豐富便民利民措施

加強從接待、咨詢、立案到交費的「一站式」服務大廳的軟硬體建設,設立版了導訴台、立權案流程圖版、訴訟風險提示顯示屏,新增了復印機、飲水機等設備;推行首問負責、立案釋明制度,文明接待,認真做好訴訟指導和訴訟風險提示,熱情、耐心解答當事人的法律咨詢。還開辟「綠色通道」,減輕群眾訴累,重新修訂了《便民措施》,對老弱病殘群體和農民工維權案件做到優先審查、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特別是針對農村實際,加大簡易程序適用力度,採取合並審理、巡迴審判等形式,就地調解化解矛盾糾紛,減少當事人訴累。
切實關注群眾的切身利益,加強對社會弱勢群體的司法保護,為年老體弱或經濟困難的當事人及時聯系法律援助中心律師,為其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當事人依法減免訴訟費用,彰顯司法人文關懷,提高了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滿意度。

⑻ 淺談法院工作如何強化群眾觀點

最高人民法院在部署「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時,要求認真開展群眾觀點大討論。王勝俊院長在最高人民法院學習貫徹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精神電視電話會議上指出:「強化群眾觀點,堅持群眾路線,是人民法院做好各項工作,戰勝各種困難和風險,不斷取得事業成功的根本保證。」這一重要論述深刻闡明了黨的群眾觀點、群眾路線與人民法院工作的關系,指明了人民司法事業的動力,是在深入分析當前法院隊伍實際的基礎上,順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加強司法作風建設的重要舉措。在「十二五」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時期,面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深入開展群眾觀點大討論,對於進一步增強群眾觀點、更好地維護人民群眾合法利益,意義重大。我們要通過群眾觀點大討論,加強司法作風建設,堅持能動司法,在滿足百姓司法需求上下足工夫。 一、牢固樹立司法為民意識,堅持「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核心價值觀,加強司法作風建設 我們要深入開展「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為抓手,弘揚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核心價值觀,嚴格執行新修訂的《法官職業道德基本准則》、《法官行為規范》和新制定的《人民法院文明用語基本規范》,進一步加強法官職業道德修養,強化群眾觀念,增進群眾感情,改進司法作風。其次,進一步強化司法廉潔教育,健全廉政監察、舉報受理、錯案責任倒查、責任追究等工作機制,嚴格落實最高人民法院「五個嚴禁」等制度,落實好從優待警政策,確保公正廉潔執法。將「以人為本、司法為民」貫穿到審判執行工作的每個崗位,落實到審判執行工作的每個階段和每個環節。始終堅持全部司法活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從而更好地肩負起維護社會穩定、保障跨越式發展的歷史責任和重大使命。 二、熱切關注群眾司法需要,堅持能動司法,創新司法便民措施 我國的法院是人民的司法機關,法官是人民的司法人員,司法必須要著力於滿足人民群眾的角色期待。順應人民群眾的角色期待,緊緊抓住群眾最關心的問題,設身處地為群眾排憂解難,真心實意地為人民謀幸福,才能真正做到「人民法官為人民」。因此,我們要堅持能動司法,在司法便民上有新舉措。 首先要 加強和規范「立案信訪窗口」建設,建立健全首問負責、服務承諾、辦事公開、文明接待、崗位責任等制度,改進訴訟引導、查詢咨詢服務,改善信訪接待設施,為群眾提供良好的訴訟環境。在相關案件較為集中的地區設立勞動爭議、金融等專門合議庭或審判庭,推廣遠程立案、「一站式」服務等舉措,進一步積極探索網上預約立案、送達、庭審等方式,為群眾訴訟提供便利。建立完善巡迴審判工作方式,更好地深入基層,服務群眾。加強司法救助工作,為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減免訴訟費,為確定有困難而難以實現勝訴權的執行申請人實施救助。 其次,堅持把處理涉訴信訪案件作為聯系群眾、傾聽民意、為民解憂的重要途徑,依法解決群眾信訪中反映的問題。信訪工作實現「三個轉變」。一是變接訪為預防。狠抓審判質量,加大訴訟調解和執行和解力度,建立涉訴信訪預警機制,改進審判作風,避免和減少涉訴信訪。二是變等訪為約訪。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逐一梳理,主動約見,面對面對話,承諾時限,定期解決,引導當事人選擇解決問題的正確途徑。三是變上訪為下訪。暢通涉訴信訪工作渠道,實行動態跟蹤管理。強化涉訴信訪工作責任,來訪能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限期答復。完善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機制,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業務指導,力爭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解決在最基層。 三、增強群眾觀點,堅持一切向人民群眾負責的觀點,確保憲法和法律的正確實施 首先,要樹立正確的群眾觀點。我們黨在領導中國人民的長期斗爭實踐中,提出和堅持了一切為了群眾、一切相信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密切聯系群眾的群眾路線,這是我們黨的根本工作路線,也是我們黨的根本的領導作風和工作方法。群眾路線的實質,就是代表人民群眾,為人民謀利益。在新的起點上,面對新的形勢,人民法院做好各項工作,努力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司法保障,就必須要不斷強化群眾觀點,始終堅持「三個至上」,走群眾路線,切實踐行司法為民宗旨。 其次,要正確實施憲法和法律。一切工作向人民負責是堅持群眾觀點、為民司法基本要法度。確保憲法和法律的正確實施是「向人民群眾負責」的首要體現。法律是黨領導人民制定的,是人民意志的體現。本著向人民負責的要求,人民法院要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堅持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嚴格依法辦案,確保憲法和法律的正確實施,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審判活動中要始終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尊重事實,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確保案件審判質量。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無論是承辦法官,還是審判委員會委員、合議庭成員、人民陪審員,都需要本著對人民負責的態度,講事實,說真話。在司法調研過程中,要經常深入基層,貼近群眾,傾聽群眾呼聲,了解基層群眾實際情況,報告真實可靠的信息數據,為司法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人民法院的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也是最直接、最現實的群眾工作。

⑼ 請結合當前形勢談一談行政許可的便民措施及你的完善建議

舉個例子吧
例如,08年的時候國家不允許民間融資。但某地政府授予某人進版行「民間融資」權的行政許可。13年的時候有人告某地政府,許可違法。但是13年已經可以「民間融資」了,這個行政許可的授予行為雖然在過去違法,但在現在是合法的。那麼如果這個行為沒有損害別人的合法權益與公共利益的話,再確認該行為違法就沒有意義了。並且,因為在行政許可未被起訴期間,社會上很多人因信賴政府而獲得利益,這是信賴利益,有被保護的價值,能不損害就不損害。而且這個行為現在已經合法了,再宣布違法就會顯得法院很腦殘。但是它過去是違法的,宣布合法也顯得法院很腦殘。
那咋辦呢,法院只能駁回原告訴訟請求。這樣既保護了社會群眾的信賴利益,又節約了矯枉過正所產生的行政成本。同時,法院也避免了裁判缺乏邏輯的尷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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