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查詢扣分電話
A. 查駕照扣分打那個電話查詢
你可以下載「車管12123」軟體。這個是全國公安部認證的軟體,邦定駕駛證就可以查詢扣扣情況。
B. 查詢駕駛證扣分電話號碼多少呢
登錄駕照扣分查詢網站,輸入個人相關信息即可查詢,網址鏈接如下
駕照扣分查詢
C. 駕駛證扣分查詢電話是多少
各個地方車管所的電話不同,所以駕駛證扣分查詢電話都不一樣,機動車違章查詢有五種方式:
1、到各市各區縣交通支大隊的辦公大廳通過觸摸查詢終端查詢;
2、登陸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對外服務網站:找到,輸入車牌號和車輛發動機號,點擊查詢即可。
3、撥打聲訊電話查詢。
4、通過編寫手機簡訊查詢違章。
5、交通違章查詢工具,輸入車牌信息查詢。
(3)駕照查詢扣分電話擴展閱讀:
扣分規定
一次記分的分值,依據違章行為的嚴重程度,分為12分、6分、3分、2分、1分共五種。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2分:
1、不按規定停車或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將車移開,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
2、逆向行駛的;
3、飲酒後駕駛車輛的;
4、駕車穿插、超越警車護衛的車隊的;
5、駕駛與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
6、駕車下陡坡時熄火、空擋滑行的;
7、行經鐵路道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8、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9、在高速公路上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
10、在高速公路上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的;
11、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超車或者變更車道的;
12、在高速公路上駕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置等機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13、在高速公路上載運危險物品未經審批或者未按規定行駛的。
D. 駕駛證扣分查詢電話是多少
12580
E. 駕駛證扣分怎樣查,能打電話查嗎
01
方法一
首先在搜索引擎上搜索「全國駕駛證違章查詢系統」。09
方法三
除了在網上查詢以外,還可以選用簡訊查詢法。但是使用手機簡訊查詢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具體的計費方式可以到當地的交管局進行詢問並開通,開通之後,只要有違章等信息手機都會收到簡訊。10
方法四
還有一種方法是直接到當地車管所直接找工作人員幫忙查詢,需要攜帶個人的相關資料,如身份證、駕駛證之類的。這種方法雖然比較麻煩,但是比較適合一些不用使用的網路人群使用。
F. 怎麼查詢駕駛證扣分電話
打電話查詢的違章結果往往不可靠、不全面,不是最正確信息,只能參考!
最正確、權威的信息在車管所,是內部網由三個渠道匯集在一起,拿駕駛證去車管所或交警隊查詢才是最正確、可靠的信息!
求採納為滿意回答。
G. 電話怎樣查駕照扣分情況
電話查詢,直接撥打112電話。
H. 駕駛證扣分電話怎麼查
可以打114電話查的,還可以攜帶本人的證件到去交警隊或者車管所查和網上查詢。我個人專偏向使用網路,現在有了屬電腦,幾乎可以足不出戶就幫你搞定很多事情。
復制了一個在網上查詢的方法給您
1首先進入全國駕駛證違章查詢系統
2然後在首頁左側選擇你要查詢的內容
3在網站中間輸入你要查詢的駕駛證的所在地
4然後再輸入駕駛證號碼跟名字,駕駛證號碼就是你要查詢的人的身份證號碼
5輸入以後你要查詢的內容就會出來了。
I. 打電話怎麼查駕照扣分
可以打114電話查的,還可以攜帶本人的證件到去交警隊或者車管所查和網上查詢。我個人偏向使用網路,現在有了電腦,幾乎可以足不出戶就幫你搞定很多事情。
復制了一個在網上查詢的方法給您
1首先進入全國駕駛證違章查詢系統
2然後在首頁左側選擇你要查詢的內容
3在網站中間輸入你要查詢的駕駛證的所在地
4然後再輸入駕駛證號碼跟名字,駕駛證號碼就是你要查詢的人的身份證號碼
5輸入以後你要查詢的內容就會出來了。
J. 駕駛證扣分查詢怎麼查、打哪個電話可以查到
各個地方車管所的電話都不一樣。
機動車違章查詢有五種方式:
1、到各市各區縣交通支大隊的辦公大廳通過觸摸查詢終端查詢;
2、登陸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對外服務網站:找到,輸入車牌號和車輛發動機號,點擊查詢即可。
3、撥打聲訊電話查詢。
4、通過編寫手機簡訊查詢違章。
5、交通違章查詢工具,輸入車牌信息查詢。
(10)駕照查詢扣分電話擴展閱讀:
扣分的相應新的政策: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的,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周期。
2、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計分周期累積達到12分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並參加科目一考試。
如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兩次以上達到12分的,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後還應參加科目三考試。考試合格後,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接受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准駕車型考試。
3、機動車駕駛人記分達到12分,拒不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的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